李永芬同志是河南省新乡市税务局红旗分局副局长。1963年开始做税收工作,1979年以后,连续三年被评为劳动模范。1981年4月光荣地加入了中国共产党。去年5月出席了省劳模大会。
“人民的好勤务员”
李永芬同志在帮助企业发展生产,完成税收任务中处处以身作则,事事跑在前面,做促产的有心人。1981年2月末,她了解到新乡市自行车配件厂,承担有出口任务,外贸部门要求该厂到2月底完成8,000打自行车全轴的生产任务。2月27日剩下最后一天了,还有200打没有生产出来,厂里领导心急火燎,要求职工昼夜加班突击。根据协议,只要产品一入库,外贸部门照价付款。完不成任务,不仅影响信誉,影响厂里的资金周转,而且会影响职工的生活,税款也不能按期入库。李永芬同志白天抽不出时间,就晚上帮着厂里去干。夜深了,厂里领导、职工都劝她回去休息,可是,说什么她也不走。厂里没有开办食堂,夜班饭没地方吃,饿了,她就啃点带去的干馍,渴了,就喝点开水。工厂的领导和工人同志们看她已作了通宵大干的准备,只好由她算了。就这样,李永芬同志和工人们一起干到旭日东升,骑上自行车又照常到分局上班。她的行动,对职工的鼓舞很大,终于按时完成了生产任务。厂里所欠税款1,729元,也很快解交入库。厂里给红旗分局送了表扬信,称赞李永芬同志是“人民的好干部、好勤务员”。
刻苦攻关的技术能手
在新乡市税务系统,提起李永芬,大家都称赞她虚心好学,对业务精益求精。1979年全市税务干部、职工业务技术考核,她获得了“税收查帐”、“征收管理”两项能手称号。1980年再次获得“税收政策”、“征收管理”和“税收查帐”三项能手称号。硕果是用汗水浇灌出来的。李永芬同志已有三个孩子,上有老,下有小,又是“双职工”,上班工作忙,下班家务忙,学习业务没有“大块时间”,全靠见缝插针,早起晚睡,挤时间刻苦钻研。几年来,她把“工商税法令汇编”和“所得税法令汇编”,工业会计知识和商业会计知识等,通读了一遍,有的精读多次。下企业计算所得税,不带本本也可以准确地计算出来,大大提高了工作效率。为了帮助企业搞好经济管理,提高经济效益,她下功夫钻研了会计知识,对成本核算,年终分配等,都比较内行。由于她熟悉了基本业务知识,现在几乎成了分局为区、街企业举办财会人员学习班的“常任教员”。
财会人员的“好老师”
李永芬原在税政二股担负着175户区、街企业的税收征管工作。由于企业财务制度不健全,给税收工作带来了一定的困难。为了帮助企业加强经济核算,改善经营管理,几年来,红旗分局把服务生产,帮助区、街企业培训会计人员,作为一项重要任务来抓。先后举办区、街企业会计学习班14期,培训会计人员281人次。李永芬同志坚持给这些学习班讲课,为了使财务知识程度不同的同志都能听懂,在备课时她结合企业实际,做到深入浅出,通俗易懂。由于学习班大都安排在晚上,她就挤时间备课,有时晚上工作到十一、二点,第二天照常上班。她每星期的一、三、五和二、四、六晚上交叉着在两个学习班上课,时间安排得紧紧的。一连几个月,李永芬同志虽然消瘦了,但她却为学员们的优异成绩感到无限欣慰。学员们都称她是“我们财会人员的好老师”。
抓征收管理的好带头人
李永芬同志担任副股长时,除负责股里的全面工作外,自己还管十来户企业。几年来,她积极深入企业宣传税收政策,坚持做到“依法办事,依率计征”,不该收的分文不收,该收的分文不丢。
征收管理是搞好税收工作的重要环节。李永芬同志对所管的企业,户户都建立了档案,资料都很齐全。在征收期间,勤催快跑,及时组织入库。认真帮助企业建立财会人员岗位责任制。帮助企业建帐、平帐,使一些财务比较混乱的单位逐步走向正规。如东风电器厂,1979年上半年帐面出现亏损40,450元,她就深入企业,帮助平帐,找出了亏损原因,帮助企业建立产品明细帐。经过认真核算,不仅不亏损,而且盈利7,281元,使企业放下了包袱,并主动补交所得税款2,540元。她认真做好征前辅导,征后检查,及时纠正错纳、漏纳现象。在辅导中深入企业,帮助财会人员熟悉政策法令和纳税手续,对产品品种多、使用税率多的企业作为重点进行辅导。1980年所得税汇算中,她发现制钉厂少算销售额10,610元,督促企业补交所得税5,830元。1981年在辅导工商税中,发现红旗预制厂少算营业额21,580元,补征工商税1,079元。一次调整管户时,发现一个厂欠税15,000元,她主动到该厂了解情况,建议该厂抓紧催收货款,处理积压,紧缩开支。该厂采纳了她的意见,搞活了资金,增加了收入,终于在两个月内清理了全部欠交税款。
由于李永芬同志积极工作,不仅自己超额完成领导交给的任务,而且带领全股同志齐心协力,连续三年超额完成计划,做到年税年清,无尾欠。她所在的税政二股连续4年被评为全市税务系统的先进集体。
去年10月她担任红旗分局副局长后,又组织专管员对所管户进行互查,开展征管竞赛活动,又取得了很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