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洲子农场党委认真贯彻国务院和财政部有关文件精神,支持税务人员的工作,严肃处理本场偷漏税问题,使干部、职工受到一次深刻的法制教育。
北洲子农场二分场第七生产队用饲料粮酿酒,过去一直依法纳税。1981年初,该队党支部负责人却授意会计做假帐,瞒报销售收入,企图逃避税收。1982年7月县财税部门和农场财务科检查这个队的纳税情况,生产队会计竟不提供帐据。对此分场党总支决定由组织部门、纪检会、财务科和财税所派人组成检查组,由总支书记率领对这个队进行一次全面的检查。终于查出这个队从1981年元月到1982年6月间共销售和兑换白酒9,920斤,按税法规定应交工商税4,667元,同时还查出报销招待用酒600斤等违反财务制度的问题。党总支责成生产队如数补交了税款,对支部负责人通报批评,让他做检讨,还撤了当事人的会计职务。可是,那个支部负责人不但不吸取教训,反而扬言:“税务局来检查也不能把我怎么样!”“检讨算什么!”农场党委得知这一情况后,书记亲自对他进行批评教育,让他在分场全体干部会上重新做检讨,通报全场,并对他个人罚款50元,加罚生产队滞纳金720元。农场党委书记在会上强调指出:“我们办企业,一定要从改善经营管理上下功夫,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