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对集体企业的纳税鉴定主要是工商税,对于工商所得税多数倾向于不搞纳税鉴定。原因是所得税比工商税复杂,政策性强,法令规定变化多。怕鉴了工作被动,不如不鉴。这与进一步加强征管工作是不相适应的。从集体企业的错漏税的比重看,所得税大于工商税。以我们1981年检查的398户次看,工商税查补占企业自报税款的6.82%,工商所得税查补占企业自结税款的20.81%。当然错漏税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从企业方面讲,有核算水平不高,财务制度不健全,国家、集体、个人三者利益关系没有摆正等等原因。而从税收征管方面讲,也有管理不严,纳税辅导不力等问题。但在征管制度中没有所得税纳税鉴定这一环,不能说不是一个重要因素。许多企业财务人员对此早有反映说:“工商税清楚,所得税糊涂。”因此,做好集体企业所得税的纳税鉴定,对贯彻党的税收政策,减少错漏,及时组织纳库,促进企业加强经济核算等都是十分必要的。
关于所得税纳税鉴定的范围和具体问题,我们在试点工作中的主要体会是:要做到七个明确,三鉴三不鉴。所谓七个明确就是:税率明确(包括速算扣除数)、计税公式明确、所得额计算依据明确、征收方法明确、申报资料及时间明确、纳税期限明确、违章处理明确。所谓三鉴是:①计算依据互不一致的要鉴。因为会计制度和所得税政策规定有些互不一致,例如:医务、托幼、浴室等福利人员的工资附加费,会计制度规定可以作成本列支,而我省所得税政策规定不能在成本列支,由福利基金解决。另外,企业应付未付的联社管理费,按会计制度规定可以计入当期损益,但所得税政策规定是按实际支出数列支。②计算依据中根据企业具体情况,可以任选一样的要鉴。例如:构成固定资产的条件,根据工业企业会计制度规定,有200元、500元、800元三种,具体到一个企业适用哪一种要鉴。还有计算固定资产的折旧方法,产品成本计算方法等要鉴。③纳税检查中错漏问题经常重复的要鉴。主要是针对具体企业错漏问题,防止再次重复产生。所谓三不鉴是:①计算依据已经有明文规定的不鉴。②内部掌握,根据实际情况可以从宽的不鉴,如企业单位清凉饮料费的列支和某些贷款抵减所得额的问题等。③政策规定变化较多的不鉴,如每年在税前列支的各种奖金等。
总之,所得税的纳税鉴定,政策性强,涉及面广,其鉴定范围和所得额计算依据具体到什么程度,还有待于进一步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