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南省许昌地区财政局,在纠正不正之风中,发动群众,查表现,摆危害。通过查、摆、改(整改)的活动,查出今年春节地区财政局接受一些县财政局送来的试制烟和试制酒等物品,有的少付了款,有的当时未付款。这些问题,大家认为是不正之风的表现。
为了纠正不正之风,挽回不良影响,最近,地区财政局召开了几次党组会和办公会议,带头检查了不正之风,并做出纠正的决定。今年8月中旬,蔡中岳副局长代表地区财政局携带货款,到临颍县、舞阳县、鄢陵县、郏县财政局作了检讨,补交了货款,得到广大干部群众的好评,为下级财政部门作出了榜样,推动了本系统纠正不正之风活动的开展。
最近,地区财政局在发动群众的基础上,制订了五条措施:①印发了国务院颁发的“国家工作人员条例”,人手一册,作为座右铭,认真执行。②自宣布之日起,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准以任何名义和理由,向基层单位索取物资和财产,也不准接受任何礼物。③严禁用公款请客、送礼。④干部下去工作,不准搞特殊化,不喝招待酒,吃饭照价付款。⑤局机关干部不准借用公款,已借了的限期归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