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教育厅最近在中山县召开华侨、港澳同胞捐资办学工作座谈会。会议交流了华侨、港澳同胞捐赠建校办学的经验,研究了今后的工作。
会议认为,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侨务政策逐步得到贯彻落实,激发了广大华侨、港澳同胞爱国爱乡的热情,自愿向国内捐款赠物,支援祖国和家乡的教育事业。据初步统计,全省有52个县、1,346所学校接受捐赠8,100万元,给361所学校新建了校舍,建筑面积达73.5万平方米。
会议指出,接受捐赠是一项政策性很强的工作,一定要在各级党委、政府的领导下,在统战、侨务部门的配合下,充分发挥侨联的作用,积极做好工作。特别要根据党和国家的有关规定,对干部、群众和师生进行宣传教育,提高严格执行侨务政策、坚决遵守外事纪律的自觉性,防止各种不正之风和违法乱纪现象的发生。
会议要求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对捐赠办学的经费,一定要尊重捐赠人的意愿安排项目,管好用好捐款并定期向捐赠人报告资金使用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