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润不是社会主义企业的生产目的,因为在社会主义社会,利润不是人们生产活动的出发点和归宿。斯大林在阐述社会主义的基本经济规律时,把生产的目的归结为“保证最大限度地满足整个社会经常增长的物质和文化的需要。”企业是社会生产的细胞,企业生产的目的,又是不能脱离社会生产的目的的。由于社会主义经济还存在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企业的生产是使用价值和价值的生产。企业必须为社会创造更多的剩余产品——利润,才能表明企业的生产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的目的。
由于利润是个综合性指标,它不仅反映生产过程中的劳动消耗,而且反映产品产量、质量、品种以及产品的适销性、有用性,它是企业生产是否符合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质量”指标。又由于利润数量的增长速度,决定着不断提高人民生活水平的速度,决定着扩大再生产发展的速度,所以它又是生产目的实现程度的“量”的指标。这样,利润就成为反映企业经营效果的综合性经济目标。诸如成本、产值等指标都不能代替它。成本只反映生产产品时的物化劳动和活劳动的消耗,不反映生产产品总量和国民收入的增长情况,对产品质量、产品适销性、资金占用量的反映也不全面。产值中包含物化劳动和活劳动所创造的价值两部分,产值的增加,可以是物化劳动的转移导致的,这时,国民收入、消费基金都不会增加。它们都不能全面反映企业的经营效果。
利润作为社会主义企业的经济目标,还只是一个笼统的概念,我认为它可分为企业利润、“相关利润”和国民经济利润。这里所说的企业利润是产品销售收入减去成本、加减营业外收支后的盈利。“相关利润”是由于价格与价值的背离,甲企业为乙企业提供盈利条件所形成的盈利。“相关利润”是非常重要的,斯大林曾把它称为“高级盈利”(《苏联社会主义经济问题》人民出版社1952年版第18页)。国民经济利润就是企业利润加“相关利润”。国民经济利润是衡量一个企业的经营成果是否有利于国民经济、有利于生产目的的要求的主要依据。看一个企业经营的效果,不能仅看企业利润,也不能仅看“相关利润”,而要看它的国民经济利润的数量大小。这应是国民经济宏观决策的重要原则。
企业利润和国民经济利润是对立统一的。在一般情况下,国民经济利润是随着企业利润的增加而增加,企业利润是国民经济利润的基础。但个别企业的利润,由于价格同价值的背离,又总是不完全一致的。一些企业本身利润虽小,但它对其他企业提供了盈利的条件;另一些企业利润虽大,却是以其他企业提供的盈利为前提的。因此,如果仅仅以企业利润为企业的经济目标,是不够完善的。在某种情况下,它和社会主义生产目的的要求,可能不一致。我认为,企业的经济目标应有两个:企业利润和国民经济利润。企业利润是最低目标,国民经济利润是最高目标。企业利润要服从国民经济利润的要求。
在实际工作中,将企业利润作为企业的最低目标,将国民经济利润作为最高目标,并将二者统一起来,是十分艰巨的。虽然为此,但还是能够设法解决的。譬如:从国家来说,充分发挥国家的统一领导作用,使得微观经济按照宏观经济的要求正确地运转,把企业利润和国民经济利润统一起来。压缩基本建设规模,固然是平衡国家财政收支和调整积累和消费比例的重要措施,但同时也是提高基本建设投资效益的重要条件。从企业来说,对于现有的既不创造企业利润,又不创造国民经济利润,或者虽创造企业利润,而产品落后,与先进企业争原料,争能源,损害国民经济利润的企业,应根据具体情况,实行关、停、并、转。这样,才能把企业利润同国民经济利润统一起来,把微观经济效果同宏观经济效果统一起来,使我们的生产建设更加符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的要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