编辑同志:
最近我们收到辽宁省沈阳市辉山畜牧场农工吴启华同志的来信和1,125元捐款。
吴启华同志在来信中说,从广播中听到国家财政困难,财政赤字还没有完全消除,作为国家的主人,决不能袖手旁观。党和人民心连心,人民受灾,国家救济。而国家有困难,人民分忧。为国分忧是我们公民的义务。所以把自己五年来养猪所得的奖金和国家发给孩子的独生子女保健费等全部献给国家,做为支援四化建设的点滴贡献。
他还说:我们现在的生活很好。这笔捐款来源于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党在农村的各项经济政策的落实,是坚持多劳多得的按劳分配原则和实行经济责任制的结果。如果在十年动乱期间,这笔钱我是无论如何也得不到的。
吴启华同志是一个三十岁刚出头的年轻人,他把自己多年点滴节约的积蓄,甚至把自己的独生子女保健费捐献出来,支援国家四化建设。这种爱国精神是十分可贵的。按照国家的有关政策,我们已将该款退还本人。但我们认为,吴启华同志这种热爱祖国、为国分忧的主人翁精神是值得我们学习和赞扬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