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几年,扩大企业自主权的工作在逐步开展。各地在试行利润留成的同时,又实行了各种不同形式的盈亏包干办法。从陕西省1980年试行扩权的情况看,对一些微利和亏损企业实行盈亏包干的办法,对于促进企业发展生产、改善经营管理、稳定财政收入等都起到了积极作用。主要表现在:
一、促进了企业大力开展增产节约,改善经营管理,搞好扭亏增盈工作。实行盈亏包干以后,绝大部分企业生产经营的积极性都有很大提高,扭亏增盈成绩比较显著。以陕西省实行盈亏包干的地(市)、县地方国营工业为例,1980年对实行利润包干的各企业和主管部门的包干基数为8,454万元,实际完成10,637万元,超计划2,183万元,占25.82%;对亏损企业的包干基数为2,500万元,实际只亏损980万元,减亏1,520万元。又如西安宝石轴承厂1980年盈亏包干数为不盈不亏,包干以后,该厂在全面整顿的基础上狠抓增产节约,努力提高产品质量,加强经营管理,生产面貌发生很大变化。1980年宝石产量比1979年增加1.69倍多,综合成品率由30.3%上升至50.1%,单位成本1980年仅为1979年的43.2%;1979年亏损16.3万元,1980年转亏为盈,实现利润159万元;四项经济技术指标均创历史最高水平。二、有利于深入贯彻调整国民经济的方针。实行盈亏包干后,一些长期以来经营管理混乱、产品质次价高、没有销路的老亏损户,再也吃不成“大锅饭”了,促使他们下决心实行关、停、并、转。如西安钢厂,1979年亏损652万元,1980年关停了炼铁车间,加强了轧钢能力,结果转亏为盈。
三、有利于稳定财政收入。在国民经济调整期间,有相当一部分企业生产任务严重不足,出现了盈利下降或亏损增大的趋势,这对国家的财政收入是个不利的因素。实行盈亏包干以后,把经济责任落实到企业。企业只有超额完成包干任务,才能使自己获得较多的经济利益,完不成包干任务,要承担经济责任。这样使国家、企业、职工个人的经济利益在一定程度上结合起来,从而使国家的财政收入有了比较稳定的基础。
但是,目前各地的盈亏包干办法也存在一些问题,主要是有的地方没有按照国家的统一规定,超收减亏部分给企业留得过多。不但影响到国家不能多得,还在一定程度上助长了企业讲排场,摆阔气、滥发奖金等挥霍浪费现象。同时,实行盈亏包干的办法,企业为了多超收(减亏)、多留利,总是希望把利润包干基数订得低些,把亏损包干基数订得高些,因此,往往在确定包干基数时争执不休。此外,由于财政部门有时对企业的潜力和市场变化情况调查研究不够,也会使所订包干基数不尽切合实际,造成苦乐不均。
综上所述,可以看出,盈亏包干的办法,对一部分没有实行利润留成的微利企业和亏损企业(特别是地、县的一些小工业)是比较适用的,对这些企业应该继续推行。但在做法上一定要兼顾国家、企业和职工个人的利益,保证国家多得。对盈亏包干企业的超收和减亏部分应该按照规定,大部分(60%)上交国家财政,小部分(40%)留给企业和主管部门。宝鸡市去年对包干企业的超收、减亏部分就是采取留给企业不超过40%,上交国家不低于60%的办法,较好地体现了上述原则。同时,财政部门要加强调查研究,尽量摸清企业的生产潜力、原材料供应和产品的市场变化等情况,努力避免包干基数脱离实际。包干基数原则上应在上年的实际水平的基础上考虑增收减亏的潜力,既要使企业经过努力能够从增产增收中得到好处,又要使国家财政收入有所增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