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5-11 作者:建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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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战后,由于恢复和发展经济,产业部门的固定资本投资和长期周转资金需要量急剧增加,企业资金普遍短缺。而且由于普通商业银行发放长期投资贷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就要承担银行倒闭的风险,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战后日本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实行长期信用与短期信用分工。五十年代,一方面大藏省成立了一批长期金融机构;一方面陆续从普通商业银行中分离出一批专门办理期限在一年以上信贷业务的长期投资银行。1951年根据日本政府法令,成立了以支持发展进出口贸易为主要宗旨的政府金融机构——日本输出入银行。它的主要业务是为发展出口商品和鼓励进口原材料提供信贷资金,特别是提供长期的出口成套设备资金和海外投资资金。
1951年4月,日本政府公布了《开发银行法》,1952年成立了日本开发银行。它是对全国性重点企业、基础工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发放长期贷款的综合性政府金融机构。它的经营方针是执行政策第一,盈利第二。在长期金融机构中有较高的威望。
1952年,日本政府又相继公布了《长期信用银行法》和《贷款信托法》。同年,日本兴业银行由普通商业银行改为长期投资银行,新成立了日本长期信用银行。1958年,将原来的不动产银行改名为...
战后,由于恢复和发展经济,产业部门的固定资本投资和长期周转资金需要量急剧增加,企业资金普遍短缺。而且由于普通商业银行发放长期投资贷款,如果到期不能收回,就要承担银行倒闭的风险,引起一系列连锁反应。因此,战后日本金融业发展的一个重要特点,就是实行长期信用与短期信用分工。五十年代,一方面大藏省成立了一批长期金融机构;一方面陆续从普通商业银行中分离出一批专门办理期限在一年以上信贷业务的长期投资银行。1951年根据日本政府法令,成立了以支持发展进出口贸易为主要宗旨的政府金融机构——日本输出入银行。它的主要业务是为发展出口商品和鼓励进口原材料提供信贷资金,特别是提供长期的出口成套设备资金和海外投资资金。
1951年4月,日本政府公布了《开发银行法》,1952年成立了日本开发银行。它是对全国性重点企业、基础工业和社会公益事业发放长期贷款的综合性政府金融机构。它的经营方针是执行政策第一,盈利第二。在长期金融机构中有较高的威望。
1952年,日本政府又相继公布了《长期信用银行法》和《贷款信托法》。同年,日本兴业银行由普通商业银行改为长期投资银行,新成立了日本长期信用银行。1958年,将原来的不动产银行改名为日本债券信用银行。这三个银行是专门从事长期信贷业务的民间长期金融机构。分别对大型企业和中小型企业发放期限在一年以上的设备投资和周转资金贷款。
1952年,根据信托法,信托业务陆续从普通商业银行中分离出来,先后成立了七个办理贷款信托和金钱信托的信托银行。这些信托银行实际上也是办理长期信贷业务的长期金融机构。按照日本银行法规定,除七个信托银行和三个都市银行(办理短期信贷业务的银行)可以兼办信托业务外,其它银行一律不准从事信托业务。
长期金融机构要有长期的资金来源。日本长期金融机构的自有资本,大约只占资金总量的10%左右,其余90%左右要靠运用各种手段从社会上吸收资金。那么,它们是怎样将短期资金转化为长期资金的呢?
第一、政府系统长期金融机构的资金,主要来自向大藏省资金运用部的长期低利贷款。到1980年3月底止,日本政府长期金融机构向大藏省资金运用部的借款余额约为32万亿日元,借款期限一般在15年左右。
大藏省资金运用部的资金实际来源于个人的短期存款。因为资金运用部的资金主要是组织运用邮局吸收的存款和保险公司吸收的资金。日本邮局在全国设有两万多个网点,遍及城乡各地,同时日本政府规定居民在银行的存款超过300万日元的,利息收入要征收所得税,而在邮局的存款额度、期限不受限制,并免征利息所得税。由于机构普遍,利息优惠,邮局就可以从居民手中吸收大批存款。据统计,1980年3月底止个人资金大约有三分之一集中到邮局,存款总额51万亿日元。这些资金按照规定全部归大藏省资金运用部统筹使用,约占资金运用部资金来源的60%。
资金运用部的另一项资金来源,是通过保险公司吸收的保健年金和国民年金。日本政府规定,企业职工从入厂之日起,企业就要按月提存国民年金和保健年金。这笔钱是分次提存,集中使用的。例如养老金要在职工年满60岁退休以后才能使用。这批资金由保险公司(或银行)吸收后,也由资金运用部统筹运用。
大藏省资金运用部的资金,主要用于三个方面:一是解决政府预算的不足;二是用于国营铁道、住宅公团等国营企、事业单位的借款;三是借给政府长期金融机构,作为长期贷款的资金来源。据统计,到1980年3月,大藏省资金运用部集中的资金总数为84.6万亿日元,其中用于购买国债和财政预算借款等解决财政困难的开支为25万亿日元,占30%;用于对国营企、事业的借款27万亿日元,占32%;用于政府长期金融机构的借款32万亿日元,占38%。这种通过政府机构吸收和组织运用社会闲散资金的办法,是日本财政工作中一种独特的做法。它既可将分散在各方面的闲散资金集中起来,解决财政开支和财政性投资,又可以为政府长期金融机构提供长期资金,支持政府和民间企业长期资金的需要,促进整个国民经济的发展。
第二、发行金融债。这是日本三个民间长期投资银行筹措长期资金的主要办法。日本《长期信用银行法》规定,允许发行金融债的有日本兴业银行、长期信用银行、日本债券信用银行、东京银行、工商信用中央金库、农林信用中央金库等银行和金库。发行总额不得超过自有资金(包括资本金和准备金)的二十倍,必要时经过批准可以增加到三十倍。到1980年3月底,三个民间长期信用银行发行的金融债余额为17万亿日元,占资金总量的61%。这些金融债由企业、个人购买的各占20%左右,由商业银行购买的占一半左右。金融债分为两种:一种叫“付息金融债”,期限五年,利率8.6%,发行量12万亿日元,占72%;一种叫“贴现金融债”,期限一年,利率8.377%,即购债人以91.623日元现金,换取票面价值100元的金融债,“贴现金融债”发行量5万亿日元,占18%。长期投资银行通过发行金融债,将社会上的短期资金,转化成为长期资金,减少因存款波动而影响长期贷款的资金来源。金融债,实际上是一种“联合性的个司债”,把长期投资通过有专门经验的金融机构贷放出去,可以减少或避免个别企业或个人直接向企业进行投资所承担的风险,保证投资者的利益。
民间长期金融机构的另一种资金来源,是吸收各种存款。按照日本《长期信用银行法》规定,长期投资银行可以吸收国家或地方公共团体以及放款客户、募集企业债的受托公司或其它交易对象的存款。各长期投资银行还接受地方财政的委托,代理发行地方债和代收地方税款。据统计,三个民间银行的各种存款余额约6.1万亿日元,占资金总量的22%,其中代发行地方债和代收税款的存款约占三分之一。
第三、吸收信托存款。这是民间信托银行组织长期资金的主要办法。所谓信托,就是财产(包括资金)持有者将财产转让或委托给自己信任的银行进行经营或管理,自己从中取得一定的利益。信托银行将受理的财产集中起来,组织运用。通过信托业务,将死物变活物,,将死钱变活钱,有人称信托银行是日本“财产的百货商店”。日本信托银行通过金钱信托业务组织吸收资金的办法,主要有两种:一是放款信托,一是现金信托。两种信托都是企业或个人将自己的金钱,信托给银行,银行发给受益证券(是一种有价证券,可以买卖),并由银行按照贷款的收益,分给委托者红利。信托期限分为一年、二年、五年和五年以上。据统计,1980年3月底信托银行通过信托业务组织吸收的长期资金总数为40.7万亿日元。
《基本建设工程与预算》一书简介
最近由中国财经出版社出版的《基本建设工程与预算》一书,是为中等财经学校基本建设财务信用专业编写的试用教材,也可供中国人民建设银行和基本建设财务部门干部业务学习的参考。
本书分两编:第一编为工程基本知识,第二编为基本建设预算。第一编主要介绍如何识读工程图,并包括投影原理及其在工程上的应用和普通建筑材料两项内容。第二编主要介绍工业与民用建筑设计概算与施工图预算的编制。对于编制的程序与依据作了较详细的叙述。对于基本建设预算在建设中的作用,预算文件的组成,概算与预算的审查,以及运用统筹法原理计算工程量,均有较系统的叙述。对使用电子计算机编制概算与预算的方法,也作了简要的介绍。本书附录包括常用图例和工业厂房与民用房屋施工图举例,供识图练习及编制预算使用。
该书是在中国人民建设银行总行的指导下编写的。为了贯彻理论与实践相结合的原则,在编写中作了一定的调查研究工作。但由于编写组的同志水平所限,实践经验不足,本书难免还存在一些缺点和错误,欢迎读者批评指正。 (熊经华)
財政 (月刊)
1981年第7期(总第192期)
1981年7月5日出版
编辑者:《财政》编辑部
(北京复外三里诃财政部内)
出版者:中国财政经济出版社
本刊登记 北京市期刊登记证第213号
印刷者:北京印刷二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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