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看了《财政》第四期《“竭泽而渔”与“姜太公钓鱼”》的文章后,颇有感触。除了那篇文章所讲到的以外,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有的同志说,他那个部门三十年来给国家上交了很多的税收和利润,而国家拨给它的投资却只是一点点,财政对他那个部门就是实行了“竭泽而渔”的办法。这是正确的吗?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竭泽而渔,诛求无已。这是国民党的思想,我们决不能承袭。”这个问题不算小,很有辩个明白的必要。
建国三十一年来,的确有一些部门和行业给国家上交了巨额的税收和利润。但是,上交税利多的部门,国家财政是否就应该给它同样多的投资呢?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曾批判了拉萨尔所主张的“公平的分配”、“平等的权利”、“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等思想,指出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应该是有折有扣的。接着马克思讲了六个方面的“扣除”。试问,如果每个部门和行业都要求把上交的税收和利润返还给它,那么,马克思所讲的几个“扣除”从何而来?我们的国防支出、文化教育卫生经费和行政经费从何而来?我们的援外支出又从何而来?
建国三十一年来,我们有许多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如果不是依靠其他工业部门上交的税收和利润来进行投资建设,这些工...
看了《财政》第四期《“竭泽而渔”与“姜太公钓鱼”》的文章后,颇有感触。除了那篇文章所讲到的以外,还有一种说法,就是有的同志说,他那个部门三十年来给国家上交了很多的税收和利润,而国家拨给它的投资却只是一点点,财政对他那个部门就是实行了“竭泽而渔”的办法。这是正确的吗?毛泽东同志曾经说过:“竭泽而渔,诛求无已。这是国民党的思想,我们决不能承袭。”这个问题不算小,很有辩个明白的必要。
建国三十一年来,的确有一些部门和行业给国家上交了巨额的税收和利润。但是,上交税利多的部门,国家财政是否就应该给它同样多的投资呢?马克思在《哥达纲领批判》中,就曾批判了拉萨尔所主张的“公平的分配”、“平等的权利”、“不折不扣的劳动所得”等思想,指出社会总产品的分配应该是有折有扣的。接着马克思讲了六个方面的“扣除”。试问,如果每个部门和行业都要求把上交的税收和利润返还给它,那么,马克思所讲的几个“扣除”从何而来?我们的国防支出、文化教育卫生经费和行政经费从何而来?我们的援外支出又从何而来?
建国三十一年来,我们有许多工业从无到有,从小到大。如果不是依靠其他工业部门上交的税收和利润来进行投资建设,这些工业又怎么能建设和发展呢?例如,在开始建设大庆油田时,我国的石油工业是很薄弱的,假如只靠当时石油工业本身的积累来发展石油工业,那么,我们怎么能建设起象大庆那样大规模的现代化的石油生产企业呢?其他如原子能工业、化肥工业等等,也无不如此。在社会主义国家里,各经济部门创造的收入,不能自收自用,必须在国家统一计划下,根据需要和可能,统筹安排,合理分配使用。不然,还叫什么计划经济。
还要说到的是,一些部门和行业的利润多,一个重要原因固然是由于企业领导和职工的主观努力,厉行增产节约,改善经营管理,提高生产效率。但是,有的部门和行业也还有其他原因,如价格、资源条件等等。例如由于价格的原因,石油工业利润高,煤炭工业利润低,粮食部门还有亏损。难道我们能因此就减少煤炭工业的投资,就不建粮食仓库吗?也是由于价格原因,一般是采掘工业利润低,加工工业利润高,难道我们能因此就减少采掘工业的投资而增加加工工业的投资吗?附带说一句,加工工业的利润有一部分实际上是采掘工业创造的,都记在加工工业的帐上,也并不十分公道。
另外,从1967年开始,国家已经陆续把企业的折旧基金下放给企业,用于设备的更新改造。十多年来,留给企业的这部分资金,总数达一千多亿元。即是说,企业用于简单再生产的资金是有来源的,是掌握在自己手里的,这怎能说是“竭泽而渔”呢?怎么能把产品几十年一贯制的罪责归咎于国家财政收取税收和利润呢?
当然,话说回来,过去财政资金的分配,在农、轻、重的投资比例上,是存在有不合理现象的。但是,这和“竭泽而渔”是两码事。我们检查财政资金分配是否合理的标准,是看它是否符合社会主义基本经济规律,是否符合国民经济有计划、按比例发展的规律,而不能是根据那个部门或行业上交税收和利润的多少。
理不辩不明,事不析不清。对待那些错误的论调,不辩明白是不对的,是非一定要分清。但是,就我们财政部门的同志来说,对于各方面的意见,还是要认真听取,有则改之,无则加勉。陈云同志对纪委工作的意见,对财政工作也同样是适用的。让我们用陈云同志的话来结束本文。陈云同志说:第一,纪委工作是要做的。第二,纪委工作是有困难的。第三,我们做了工作以后,如果有人指手划脚,或者有些什么意见,对纪委有些什么批评的话,可以不计较它。我们做得对的,他指责得不对的,可以不管它,如果他们的意见是对的,我们应该考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