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企业提存的折旧基金,一部份上交国家,一部份留给企业作为更新改造资金使用。目前,留给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一般占折旧基金的百分之五十,这个数额是不小的,特别是大、中型企业,由于固定资产多,所提折旧额大,留给企业使用的更新改造资金数额是很大的。比如上海某厂每年留用的更新改造资金就有二百三十万元,比国家对该厂每年的基本建设投资还大。一个企业每年有这样大的一笔资金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对促进企业发展,完成国家计划是有很大作用的。但是,目前企业的更新改造资金在管理和使用方面,还存在不少问题。主要是:
(一)战线长,效果小。目前,企业用更新改造资金添置的固定资产有两种情况,一是外购,二是自制。不论是外购或自制固定资产,都存在战线长、工程多、占用资金大、投资效果差等问题。更新改造一个项目,往往要二、三年才能完成,当年完成的项目极少。比如上海某厂自制的一台磨擦压力机,已开工八年,用去二十六万元,至今没有制成;一台油压机,打打停停,搞了五年,至今也没有完成。有一个厂用更新改造资金搞的项目,经常有三百个左右的未完工程,占用资金达一千余万元,为该厂每年提存的更新改造资金额的四倍。
二、质量差;浪费大。很多自制设备都是土法上马,边设想、边试验、边制造、边改进中制成的,缺乏严格的图纸审查和技术鉴定,往往在制成以后,才能发现技术性能差,不能发挥新增固定资产投资效果。比如,上海某厂这种技术不过关、质量差的自制设备就有三、四十项,价值达二百万元。在该厂占用的更新改造资金中,有百分之三点九是质量不好的外购设备;有百分之三点六是厂里无主管单位验收的项目;有百分之二十五点一是长期完不成的自制设备;有百分之三点三是待处理设备;有百分之九点四是准备报废注销的项目。以上共计占百分之四十五点三。一个厂子占用的更新改造资金中,就差不多有一半是呆滞在那里,不能发挥投资效果,这是多么大的浪费!
产生以上问题的原因,主要是:
第一,有些企业提存的更新改造资金太多,领导思想上又总想把它花掉。由于钱多,手头就松,控制就不严,往往乱上项目,把摊子愈铺愈大。可是一个项目的完成,只是有了钱是不行的,还要有物资、有技术、有施工力量。目前我国的经济管理体制,物资和资金的分配是两个渠道,有了资金不一定能得到物资。一个大中型企业每年要完成二、三百万元的固定资产更新改造任务,没有足够的物资保证是根本不可能完成的。目前国家对企业的生产和更新改造所需的物资,在分配安排上是:“先生产,后更新改造。”这样,就使更新改造所需的物资得不到保证。再加上工艺技术和施工力量上的问题,就造成企业更新改造项目普遍完成得不好。
第二,由于企业生产任务安排很紧,更新改造项目中需要自制的设备和土建工程,往往排不上计划,即使安排上了,也常常被挤掉。因为更新改造项目完成与否和完成好坏,都不作为国家考核企业的标准,所以企业都不大重视。企业的生产一忙,领导精力自然就顾不上抓更新改造项目的完成,这就使不少项目开工后,拖拖拉拉,长期收不了工。
第三,更新改造项目中的技术问题没有归口负责部门去解决。科室技术人员忙于生产上的技术工作,没有力量去管更新改造项目。有的企业把更新改造项目的技术工作下放给车间,哪个车间申请的项目就由哪个车间负责;有的一个项目的技术工作分散在几个车间去管,结果是谁也不管;还有的甚至交给提出项目的某一个人去管。总之,没有一个统一的归口管理部门,这样,就使有些项目从设计到制造,都没有严格的技术审查和指导,往往由于设计图纸不当,数据计算错误,或工艺操作上的问题不能及时解决,不是制成以后质量差、性能不好、不能使用,就是长期摆在那里,完不了工,有的最后只好报废注销了事。
为了扩大企业的自主权,充分调动企业的积极性,今后,企业的固定资产折旧率还要提高,留给企业使用的比例还要扩大,这样,企业用于固定资产更新改造的资金就更多了。据上海某厂估计,如果固定资产折旧率提高0.5%,工厂的留用比例从50%提高到70%,这个厂每年留用的更新改造资金数额就要增长61%,即由原来的二百三十五万元增加到三百七十八万元。这样大量的资金留给企业,必须采取有效措施,管好用好它,如果还是和过去一样,将是一个很大的浪费。为此,提出以下改进意见:
第一,加强管理。大、中型企业都应单独设置更新改造专管机构,负责办理更新改造的一切事宜。每年都应制订更新改造项目计划,并经职工代表大会审议通过后,付诸实施。每个项目都要经过专管机构的严格审查以后,才准开工。技术上的问题要由企业技术部门负责解决。物资供应要列入企业物资供应计划,由企业供应部门负责供应。国家对各企业更新改造项目所需的物资,应统一纳入分配计划,保证予以供应。
第二,企业的更新改造要作长远规划,要根据企业的生产规模和产品发展方向,制订企业更新改造的远景规划。不能今年上这个,明年上那个;或者今年上马的项目,明年又变成了下马项目。长远规划制订以后,产品如有变化,更新改造项目可以作相应的调整,但这种调整不能太频繁,不能每年一变或一年几变。国家对每个企业的产品品种、生产规模和布局要做到定型,以保证企业更新改造工作的稳步前进。
第三,更新改造项目的自制部份要纳入企业的生产计划,由企业专管机构委托企业有关生产部门负责制造,并要视同承接外来业务一样,签订合同,明确结算价格和交货日期,保证如期交货。企业对纳入生产计划的更新改造项目,要允许被委托的单位计算产值,作为产品指标考核。
当前,扩大企业经营管理自主权的试点工作正在全国进行,我们希望试点企业认真总结这方面的经验,把更新改造资金管好用好,进一步促进生产的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