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粮食、農產品采購系統的基本建設的特点是点多面廣,投資零星,地点分散,工程結構簡單,施工期短。据建設銀行对河北、河南、湖北、湖南四个省的調查統計,共有基層建設單位四千五百多个,平均每个單位投資三万余元,最低的僅一百四十元。基層建設單位遍及全省各个專区、市、縣。商業系統的建設地点更伸展到鄕和鎭。这些系統建設內容除有大型的加工厂、油庫、机械化倉庫外,其他的一般都是办公室、宿舍、食堂、簡易倉庫、营業室和圍牆等,大部分建筑是磚木結耩。这些建筑工程,除在城市地区的出包給建筑工程公司外,其他地区一般都出包給当地建筑合作社或自营施工。施工單位技術力量十分薄弱,而施工期限又較短,一般約在三、四十天左右,長的也不超过三个月。
从上述情况來看,对这些系統的基本建設执行財政監督,在掌握上应該和一般的工業建設有所区別,不应該規定得过緊、过死。可是目前我們所規定的各項制度中对計划、設計文件的審批和撥款手續等等,却限制得过緊、过死,不論大小工程,都一律对待。从而使实际执行工作时發生了困难。它表現在:(1)在投資方面,这些單位的基本建設列为中央級投資。在年度开始前,地方要根据中央頒發的控制数,層層下达分配,并要确定全國上万个基層建設單位的建設工程。实踐証明,有些工程要在年度开始前确定是有困难的,但又不得不确定,致使年度中間計划变更频繁。同时又沒有适当的給地方預留一部分机动控制数,这样在控制数一有变动时,就要报請中央追加,使地方缺乏应有的灵活性。(2)在計划編制方面,國家要求基層建設單位为編制計划單位和独立設計單位,事实上大部分基層建設單位力量薄弱,有些單位不要說設計文件,就是連最起碼的草圖都画不出來。各系統对年度基本建設計划也只有由省主管廳代編,大部分基層建設單位根本不編計划。因此,制度規定和实际执行还存在着一定的距离。(3)計划和設計文件,也是層層審批,批准后的文件,由中央主管部、省主管廳、專区主管局一直到縣主管科或基層建設單位,層層下达,商業系統还增加了省專業公司一級。層次是这样的多,而計划和設計文件的審批权限,又大部分集中在上層。文件層層上报和層層下批,使公文往返频繁,增加了日常事务工作。据某建設銀行省分行反映,像这一类的公文,一个月內至少可以接到几十件。同时也使处理时間拖長,有些基層建設單位的計划、設計審批和撥款下达的时間竟超过了工程建設时間。(4)在銀行監督方面也还存在着矛盾。首先是彼此机耩上的矛盾。由于各基層單位的建設地点分散,約有80%以上的基層單位在当地沒有建設銀行,因此在撥款上只有采用匯款方式。有的建設銀行在匯款后,对基層單位何时开工、竣工、建設情况和資金使用情况等根本不知道,实际已失去了監督的作用。其次在向銀行提送撥款文件上也存在矛盾。規定要得多,实际送不來。根据基本建設撥款条例(草案)和补充規定曾規定了建設單位应向銀行提送年度基本建設計划、工程項目表、設計文件批准証明書、建設預算、决算报告和定期統計报表等文件,但实际上提送不出來。根据建設銀行截至八月底的統計,提送的建設預算还不到50%,有的根本提不出。这样使銀行执行撥款監督时,失去了依据,同时銀行也沒有及时的采取相应措施來适应这种客覌情况。
根据这些系統基本建設的特点和目前执行的情况;根据党第八次代表大会“关于發展國民經济的第二个五年計划的建議的报吿”中“在中央的統一領導下,适当地擴大地方的权限”的指示,对这些系統的基本建設財政監督工作,提出以下建議。
(1)应該从基本上改变这些系統基本建沒投資的关系。除大型加工厂、油庫、机械化倉庫由中央投資統一掌握外,其他建設投資一律划由地方財政开支,或者由中央确定控制数字后,將投資委托地方代管。这样就給予地方主管部門一定的灵活性,并發揮地方党政領算和地方財政部門的積極性。
(2)对計划、設計文件的編制內容尽量簡化,審批权限尽量下放。除大工程的計划和設計文件按一般規定編制和报送中央審批外,尽量簡化其他基層建設單位的計划、設計文件。如年度基本建設計划可改以工程項目表代替,而工程項目表的內容也应該尽量簡單,一般只包括單位名称、地点、單位面積、总投資額、工程开工和竣工日期等項即可。建設預算可以改为工料分析單或估价表。在審批权限上也尽量交給地方,省主管廳还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將審批权限适当下放給專区主管局或縣主管科,从而加强它們的責任心,使問題解决得更快、更好,同时也可以减少了公交往返,節省人力和物力。
(3)对沒有建設銀行地区的基層建設單位,估計目前建設銀行还不可能一一設置机構,因此其基本建設的投資可不必交給建設銀行監督撥款,可采用直接由地方財政部門交給主管廳自己处理的方法,或者明确規定由建設銀行根据主管廳的要求,一次匯給基層建設單位使用的方法。对当地有建設銀行的基層建設單位或大型加工厂、油庫、机械化倉庫等工程,也应該簡化撥款手續,尤其是对提送給銀行的撥款依据文件,根据需要与可能,尽量减少,并从國家制度上給予明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