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打造“大财政、大预算”格局,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2018年5月,广东省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十二条改革措施,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即通过转变财政财政管理重心,转变部门权责配置;精简财政资金项目审批事项,精简预算执行流程;提高部门、市县推动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明晰权责,聚集主业
一是明晰预算管理权责,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科学划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管理环节的权责,贯彻落实预算法关于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的规定,明晰主管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执行,制定本部门分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和规范等负责。
二是转变财政管理重心,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和监管。财政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将管理重心转移到预算编制环节,...
为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对广东提出“四个走在全国前列”要求,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建立全面规范透明、标准科学、约束有力的预算制度,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打造“大财政、大预算”格局,提升财政资源配置效率,提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保障能力,2018年5月,广东省印发实施了《关于深化省级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的意见》,提出十二条改革措施,推动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管理改革“两转变、两精简、两提高”,即通过转变财政财政管理重心,转变部门权责配置;精简财政资金项目审批事项,精简预算执行流程;提高部门、市县推动改革发展的积极性,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为广东实现“四个走在全国前列”目标提供坚实的财政保障。
明晰权责,聚集主业
一是明晰预算管理权责,强化主管部门主体责任。科学划分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等管理环节的权责,贯彻落实预算法关于各部门各单位是预算执行主体的规定,明晰主管部门预算执行的主体责任。主管部门全面负责本部门预算执行,制定本部门分管资金分配使用方案,对资金支出进度、绩效、安全和规范等负责。
二是转变财政管理重心,财政部门聚焦预算编制和监管。财政部门聚焦主责主业,将管理重心转移到预算编制环节,加强预算编制研究,加强全口径政府预算统筹,用好用足地方政府债务限额,集中财力谋大事、干大事、成大事,突出保障党中央和省委、省政府决策部署的重点工作支出。强化预算编制作用,推进预算编制标准化建设,健全预算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做实做细项目库,全面实施绩效目标审核,明确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安排的基本规则。强化预算监管工作,建立省市县联动机制,定期分析全省财政运行情况,对绩效目标落实和预算执行进度实行“双监控”并定期通报。
简政放权,提高效率
一是强化部门主体责任,精简审批事项和流程。财政部门不再直接参与主管部门发布项目申报指南(通知)、组织项目申报、评审论证、遴选立项、制定资金分配方案、制定“任务清单”或明细计划、组织项目实施、项目考评或验收、资金和项目公示等具体事务,主管部门独立负责。精简优化联合发文、会签、审批等环节。基建项目进度款从财政部门审核改为主管部门审核、省财政部门事后抽查,提高行政效能。
二是向基层放权,减少审批环节和流程。从由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直接审批项目,改为尽可能下放给市县或用款单位自行审批具体项目。省级主管部门实行“大专项+任务清单”管理模式,采取因素法切块分配资金,负责科学制定并批复下达“任务清单”;省财政部门根据主管部门报送的资金分配方案下达资金和绩效目标。确需保留由省级审批具体项目的资金,从省业务主管部门会同省财政部门联合审批,改为省主管部门单独自主办理。
绩效导向,优化执行
一是全面实施绩效管理。财政部门制定全面实施绩效管理意见,在预算编制、执行和监督环节全面引入绩效管理理念及要求。扩大绩效评价范围,健全绩效评价指标库,完善财政预算管理工作绩效评价机制,将部门预算管理评价结果纳入省级机关绩效考核范围,实现财政管理评价结果与相关支持政策挂钩。
二是优化预算执行流程。省业务主管部门按规定时限制定转移支付资金分配方案,将部门代编预算分解到基层预算单位。省财政部门全面推进国库集中支付电子化管理,改进政府采购流程,精简基建项目财政资金拨付程序。
风险防控,加强监管
一是严格执行预算。规范预算调整、调剂程序,预算调整原则上每年只集中办理一次,调剂金额超过一定比例的分档报省领导审批;完善存量资金盘活机制,年中定期清理收回,强化预算执行问责追责。
二是严格审计监督。按照预算执行主体责任归回部门的改革要求,审计监督对象从省财政部门和省业务主管部门改为直接对负责资金分配使用的省业务主管部门和市县,体现“谁审批、谁使用、谁负责”的原则。
三是加强内控管理。省业务主管部门要建立廉政风险内控制度,同时加强对市县和用款单位的政策指导、培训和督促,压实市县责任,确保市县和用款单位对下放具体项目审批权的资金“接得住”“管得好”。
四是加强信息手段监管。依托“数字政府”建设全省一体化信息平台,建立全过程留痕管理机制,实现全省预算管理动态联网监督,将各级全口径财政资金纳入实时监控范围。财政部门依法落实向省人大及其常委会报批、报告和备案等规定,配合省人大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