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19-10-22 作者:程雪莺丨陈伟明 福建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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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从2016年起,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汀江—韩江跨省流域正式实施生态补偿试点。福建省将试点工作列为全省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创新投入、绩效和长效三大机制,全力推进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试点以来,中央及闽粤两省财政累计投入补偿资金16亿元,带动试点项目投资32亿元,生态补偿政策效益显著,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2017年,补偿协议涉及的汀江跨省断面水质均值达Ⅱ类,中山河、九峰溪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象洞溪水质均值提升至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全面达到协议要求和预期目标,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成效显著。
创新投入机制 确保综合治理
一是发挥财政引导作用,立足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有效保障生态治理资金投入。福建各级政府加大对汀江流域治理及保护投入,将汀江流域补偿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保障。通过政策扶持和激励,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流域环境整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绿色福利。2016—2017年,福建省财政投入汀江—韩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16亿元,吸引企业和社会投资等其他资金16亿元。通过运用PPP模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破解乡镇污水...
从2016年起,在中央财政的支持下,汀江—韩江跨省流域正式实施生态补偿试点。福建省将试点工作列为全省加快国家生态文明试验区建设的重点工作,创新投入、绩效和长效三大机制,全力推进汀江流域水环境综合治理。
试点以来,中央及闽粤两省财政累计投入补偿资金16亿元,带动试点项目投资32亿元,生态补偿政策效益显著,群众幸福感不断增强。2017年,补偿协议涉及的汀江跨省断面水质均值达Ⅱ类,中山河、九峰溪水质稳定在Ⅲ类以上,象洞溪水质均值提升至Ⅲ类以上,水质达标率全面达到协议要求和预期目标,跨省流域生态补偿工作成效显著。
创新投入机制 确保综合治理
一是发挥财政引导作用,立足多渠道引入社会资本,有效保障生态治理资金投入。福建各级政府加大对汀江流域治理及保护投入,将汀江流域补偿资金列入年度财政预算,加强资金保障。通过政策扶持和激励,吸引更多社会力量参与流域环境整治,形成“政府主导、部门联动、企业施治、社会参与”的环境保护新机制,让人民群众共享更多绿色福利。2016—2017年,福建省财政投入汀江—韩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资金16亿元,吸引企业和社会投资等其他资金16亿元。通过运用PPP模式推进农村污水处理,破解乡镇污水处理分散、处理费用筹措困难等难点。将武平、永定、长汀等县部分乡镇污水处理项目打包,委托有资质企业统一规划、设计、建设、运营,实现规模化运营,提高运营效率和治理水平。
二是立足项目支撑,突出综合治理能力。按照突出区域流域重点、突出行业整治重点及治理优先、跨界优先的总体思路,福建从汀江流域水环境薄弱环节入手,将生态补偿资金主要用于汀江流域水污染综合整治、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和清拆补偿、环境基础设施和能力建设等。在具体实施上,始终强调投资和项目支撑。2016年实施重点整治项目66个,2017年实施重点整治项目93个,大大提升了环境整治和流域治理的综合能力。
三是立足问题导向,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制定汀江流域生态环境保护与治理总体实施方案,坚持问题导向、长效导向,强化不达标流域治理,通过建设一批对河流水质改善具有实质性贡献或者有长期正影响的重点项目,实现汀江一韩江流域水质稳步提升。各县(区)根据当地流域水质的污染成因,因地制宜确定治理任务,推动流域精细化整治,形成长效机制。龙岩全市实施小水电站退出,共退出小水电32座,逐步恢复河流生机与活力;武平县实施养殖污染歼灭“百日会战”,抽调全县260名干部脱产驻点象洞,共关拆生猪养殖场(户)面积37.1万平方米,象洞溪彻底告别长期劣Ⅴ类水的历史;永定区重拳整治71家石材加工企业,关停16家饰面石材矿山,“牛奶溪”现象基本消除;长汀县创新治理方式,探索出水土流失治理的“长汀经验”。
创新绩效机制 确保进度超前
一是政策补短板,完善各项规划方案,发挥政策效益。编制《汀江(韩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年)》、《九峰溪流域水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实施方案》,细化年度环境保护和治理实施方案,2016—2017年总投资32亿元,推进159个重点项目。通过精准规划定位,将规划贯穿汀江流域生态环境治理工作全过程,保障汀江—韩江跨省流域生态机制的落实。汀江流域沿线的龙岩、漳州两市均成立了以党政主要领导为组长的汀江一韩江流域水环境补偿工作领导小组,将目标任务落实到各县(区)政府和有关部门,全面落实河长制、环境保护监督管理“一岗双责”制度,按照“谁主管、谁负责”原则,加强协调配合,形成齐抓共管的良性工作机制。
二是紧盯核心指标,以绩效论英雄,有效传导责任。坚持以落实绿色发展理念为指引,结合“河长制”,明确跨省断面水质达标、出境水质有效改善为核心指标的环境质量改善绩效考核机制。先后出台了水质目标绩效考评办法、项目管理办法、各县(市、区)及重点乡镇水质考核管理办法等制度,将流域水质监测断面拓展到重点乡镇、重点支流,对汀江流域全部重点乡镇的水质监控点进行定期监测、考核,水质不达标或主要污染物指标同比恶化的党政领导严格问责。完善干部考核评价体系,将生态文明建设指标列入评价体系,使生态文明建设考核真正由“软约束”变成“硬杠杆”。
三是全过程监控,实施通报考评制度,又快又好完成预期目标。实行“每月一报、每季度一查、年终考评”制度,要求各地及各实施单位及时上报工作进展情况及存在困难。积极组织督查组对项目进展情况进行检查督查,及时发现问题,促进问题有效解决,推进工作成效提升。对整治工作推进不力的,实施预警通报、约谈及限批,并在党政生态环保责任书考核中予以扣分,相应追究县(市、区)党委、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责任。例如,漳州等地部分县以水质目标倒逼责任落实,对每次监测水质不达标的,或者考核的5项指标同比恶化的,在一定范围进行通报,并按比例扣除该地区的生态补偿资金,连续两次被通报的,对该地区党政主要领导直接进行约谈。
创新长效机制 确保持续发展
一是立足打造“成本共担、效益共享、合作共治”的治理和管护长效机制。闽粤两省采用“双指标考核”模式,既考核“年达标率”又考核“月达标率”,既考核“水质达标率”又考核“污染物浓度”。同时,实行“双向补偿”原则。以双方确定的水质监测数据作为考核依据,当上游来水水质稳定达标或改善时,由下游拨付资金补偿上游;反之,若上游水质恶化,则由上游赔偿下游,上下游两省共同推进跨省界水体综合整治。若河流断面未完全达到年度考核目标的,将按达标河流来水量比例和不达标河流来水量比例计算补偿金额。从机制上明确了合作共治的长效模式。
二是积极探索建立统筹全流域产业经济、规划、生态保护建设等协调机制。在现有模式的基础上,闽粤两省还积极探索打破区域、行业、部门限制,根据水、土地、矿产、森林、环境等资源情况,以全流域为整体单元,科学统筹流域内各省市的经济发展和生态建设保护,科学合理布局产业经济项目,逐步实现流域上下游共建共享、合作共赢的发展之路。以全面实现《汀江(韩江)流域水污染防治规划(2016—2020)》为目标,针对流域水环境治理仍存在诸多短板和不足,面临着“进则全胜,不进则退”的保护形势,闽粤两省加大探索合作共赢的发展模式,在发展中治理,依靠发展确保长效,久久为功,进一步巩固治理成效。
三是以全面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为契机,在推进跨省流域环境综合整治过程中,积极引导农村农业产业转型升级。牢固树立和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着力探索经济发展与环境保护协同发展的路径,努力实现经济发展高素质和生态环境高颜值。在推进汀江流域环境综合整治的同时,加快推进绿色发展,优化产业结构,引导农户转产转型。鼓励和引导全省各地区出台转产扶持办法,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实施教育补偿、技术补偿等新模式,引导环境整治和流域治理中受到影响的农户发展果茶、蔬菜、瓜果、花卉等特色种养业给予资金补助;制定小额担保信贷贴息扶持政策,解决转产资金难题。例如,2017年,武平一个县就新增林下经济经营面积4.96万亩,达到143.07亩;新增森林人家13家,达到61家;花卉苗木种植面积达到2.9万亩;百香果等产业得到蓬勃发展。福建依托机制创新,在跨省流域生态治理过程中,以“机制活”促进“产业优”,进而实现“生态美”和“百姓富”的有机统一,向更高质量的可持续发展迈出了更加坚实的一步。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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