设立雄安新区,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做出的重大历史性战略选择,是深入推进京津冀协同发展的一项重大决策部署,是继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之后又一具有全国意义的新区。按照规划,雄安新区起步区面积约100平方公里,中期发展区面积约200平方公里,远期控制区面积约2000平方公里。按照中央要求,不同于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雄安新区的定位首先是承接北京的非首都功能,同时要建设成为国际一流的现代化城市。因此,只有建设完善的公路、铁路、电力、通讯等公共基础设施,配备优质的教育、医疗等公共资源,才能吸引聚集各路资源,为尽快建成“千年大计、国家大事”的宏伟工程奠定坚实基础。
纵观国内外新区建设经验,先期建设和完善公共基础设施是必备的前期工程。考虑到目前雄县、容城、安新三县开发的程度相对较低,要顺利承载北京非首都功能疏解的重任,以及“世界眼光、国际标准、中国特色、高点定位”的建设要求,必须在雄安新区建设之初,就将公共基础设施建设放在重中之重的位置。据专家测算,新区仅在起步期和发展期,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就需要投入1.2万亿元以上。同深圳经济特区和上海浦东新区相比,虽然目前雄安新区面临的国家财力和社会资金状况已发生了根本性的改善,但采取什么样的方式和途径,合规引进和使用资金,建立长期稳定的资金投入机制,是摆在雄安新区面前的一个重要课题。本文拟就雄安新区建设投融资方式提出一些思路和建议。
(一)设立财政专项资金。雄安新区是国家级新区,也是国家的重大战略,应最大限度地争取中央财政的资金支持。对于雄安新区规划建设,河北财政责无旁贷,必须全力支持。为保证资金的定向、持续、稳定投入,建议设立雄安新区建设专项资金,作为新区建设的启动资金,由中央财政、河北省级财政以及将来的雄安财政共同出资,专项管理,专款专用。资金规模、出资比例、年度增减变动等由中央、河北省和雄安新区根据新区建设需要、事权责任划分和财力状况确定。
(二)大力推行PPP模式。2016年河北省累计储备PPP项目529个,投资额1万多亿元。建议雄安新区在规划编制完成以后,对建设项目按照市场化程度和回报方式等进行全面分类梳理,对适合采用PPP模式的项目,争取全部推行PPP模式。同时充分发挥雄安新区的创新精神,通过制度创新、机制创新、政策创新,合理设计投资回报模式,确保社会资本进得来、退得出、赚得到必要利润,最大限度吸引社会资金参与雄安新区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建设,推进雄安新区的快速发展。
(三)发行政府债券和新区建设专项债券。一是发行地方政府债券。2016年河北省共发行地方政府债券536.77亿元,有力地促进了重点项目建设和重点领域发展。地方政府债券的公益性、资本性等投资方向和新区基础设施建设的资金需求完全相符。建议增加河北地方政府债券的总体规模,河北省在分配债券额度时,将财政部倾斜的部分全额转贷给雄安新区;另一方面,河北省也要从现有债券规模中拿出来一部分数额,向雄安新区重点倾斜。与此同时,优化新区的债券期限结构,5年、7年和10年期债券合理科学搭配,以减轻新区将来的还款压力。二是发行新区建设专项债券。发行建设专项债券是许多新区建设融资的重要途径之一。建设专项债券属于企业债券,政府不能作为发债主体,必须依托企业发行。因此,建议雄安新区成立融资平台公司,通过公开资本市场,发行雄安新区建设专项债券,进行直接融资。
(四)争取专项建设基金项目。专项建设基金是国家发展改革委员会同国家开发银行、农业发展银行共同设立的,旨在拉动投资,促进经济增长。该基金已安排投放7批,金额超过2万亿元,城市基础设施建设是重点投向之一。专项建设基金期限长,最长可达20年;使用成本低,最低年利率1.2%;资金额度大,基本都在亿元以上;不计入政府性债务,可减轻地方财务负担。建议雄安新区将争取国家专项建设基金列入重点工作,根据新区规划和发展方向,选择合适项目,争取最大支持。
(五)取得土地出让收入。土地是雄安新区的宝贵资源,必须用最先进的理念和国际一流水准规划设计建设,实现土地资源的集约节约高效利用。为防止土地炒作,抬高建设成本,雄安新区可采取“成本覆盖”的定价标准来出让土地,就是将“七通一平”(即“生地”变为“熟地”)成本作为土地出让价格,按照成本价出让,不从中赚取额外收益。这样,可以弥补土地开发成本,支持新区滚动发展。
(六)设立雄安发展银行。1992年10月国务院批准设立上海浦东新区,上海浦东发展银行当年成立,并于1999年在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至2016年6月末,资产规模已达5.37万亿元,在浦东新区发展建设中发挥了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为浦东新区的发展提供了源源不断的资金支持。由此,建议设立雄安发展银行。此外,利用外国政府和国际经济组织贷款、通过发行信托计划向社会公众投资者募集资金等也是雄安新区可供选择的融资方式。
责任编辑 喻胜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