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内控制度相对于财政法规及各类通知文件等外部制度而言,是长久以来财政管理的薄弱环节。根据上级财政部门内部控制工作的有关通知,山西省文水县财政局于2016年制定了《文水县财政局内部控制基本制度》,经过半年多的组织实施,目前已形成“1个基本制度”“10个内控办法”和“8个归口股室业务操作规程”的制度体系,进一步巩固完善了内控制度建设,有利于形成财政部门由内而外规范管理的长效机制。
一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确定的工作思路是:同制定财政规章一样制定财政内控制度,同落实执行财政政策一样落实财政内控管理。建立内控制度体系,不求做大只求做实。将内控建设作为财政业务管理的制衡机制,由内而外强化业务规范,确实从源头处控制和消除风险隐患。二是及时组织落实。内控办主动联系市局对内控工作的安排,积极协调县局业务股室的工作进度,在规定时间内制定了较系统的内控制度及操作规程。组织学习内控基本制度和实施方案,布置专门办法、操作流程、任务分工、目标进度等事项。召开内控专题会议讨论初审内控专门办法,由牵头股室进一步修改。三是开展督导调研。积极听取山西省财政厅及吕梁市财政局的调研意见,详细布置业务股室“回头看”,重新审视内控办法和操作规程,对不适合自身职能的条款大胆删减,对实用有效的办法自主增加,以正稿文本形式进一步完善修订,并提交专门会议逐个讨论审定,通过后付印文件发行。
在财政内部控制建设实践中,笔者发现,目前内控规范仅涉及财政主要业务,仅是内控建设的开头起步,还有一些问题需要完善。如:因单位人员编制及内设机构限制,目前难以建立人岗对应、相互牵制的岗位分工及良好的内部运行体系,不可避免地存在一人多岗、一股多职的现象;内控管理信息化滞后,缺乏专业技术人才,存在较大的信息平台业务设计和制作困难;内控执行评价考核机制不完善,目前履行操作规程、执行内控制度完全是在自觉自律形态下实现的,还缺乏内控执行监督制衡机制,实际工作尚未形成内控评价体系,缺乏内控评价办法及标准体系。
内控制度建设是一项细致浩大的实施工程,涉及财政内部管理的各个方面。忠实执行这些规范,不仅需要经办人具有认识到位的自觉态度,还需要建立对执行情况进行监督考核的制衡机制。业务内容能否办理,办理过程是否规范,办结是否及时,结果是否标准,只有通过监督机构客观全面的指标体系考核评判,才能保障和督促内控规范不折不扣地贯彻执行。笔者根据调研情况提出以下建议:
一是完善各项财政管理内控制度并汇编成册。科学分类财政管理业务,细化固化业务办理规程,做到内控管理全口径、全覆盖、无例外、无死角。逐步从主要财政业务管理推向全部财政业务,做到万无一漏。二是建设内控信息化管理平台。实行上下联动的专业技术设置,建设规范统一的信息平台,强化内控信息化建设。三是完善内控评价体系。制定统一的内控评价内容及标准体系,健全内控执行的自查和督查工作机制,定期开展内控执行情况考核评价。建立内控评价结果的分析利用和考核制度,完善内控实施激励与惩罚机制,严格落实内控执行主体和监督主体责任制。四是公开公示监督。在财政网站和办公场所公开公示相关操作规程,使得业务经办过程人尽皆知,内控主体与内控客体通过相互对等的阳光化操作办理,共同维护内控制度的持久执行力。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