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郭宝孚 (作者单位:河北省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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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河北省财政厅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努力提高全体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站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组成部分。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构成。为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厅党组书记牵头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工作,当好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接省委、省政府各项任务要求,厅党组先后通过了《法治财政实施方案》和《七五普法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二是厅党组带头学法普法。每年安排厅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两次,厅党组成员借助河北电视台、河北广播电台阳光热线和河北新闻网阳光理财栏目,直接与群众连线互动,深入宣讲财税法律法规。通过带动,河北省财政厅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重视内设法制机构建设。从立法、司法部门选配了专业...
近年来,河北省财政厅将法治建设贯穿财政管理全过程,努力提高全体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各项工作取得扎实成效。
站位四个全面战略布局 高度重视法治财政工作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以来,我国进入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新阶段。法治政府建设成为四个全面战略布局重要组成部分。财政作为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是推进法治建设的重要构成。为确保各项财政工作在法治轨道上运行,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严格落实《党政主要负责人履行推进法治建设第一责任人职责规定》。一是厅党组书记牵头部署、协调、督办法治工作,当好法治财政建设的组织者、推动者和实践者。对接省委、省政府各项任务要求,厅党组先后通过了《法治财政实施方案》和《七五普法实施方案》等文件部署财政法治工作。二是厅党组带头学法普法。每年安排厅党组中心组法治专题学习不少于两次,厅党组成员借助河北电视台、河北广播电台阳光热线和河北新闻网阳光理财栏目,直接与群众连线互动,深入宣讲财税法律法规。通过带动,河北省财政厅逐步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氛围。三是重视内设法制机构建设。从立法、司法部门选配了专业法律人员从事厅内法制工作,配足配好执法设备和办案场地。所有文件未经合法性审查一律不得出台。
立足改革创新 全面推进新时期财政法治建设
(一)推动财政立法,完善法律体系。一是起草了《河北省预算管理规定》《河北省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规定》《河北省财政监督条例》和《河北省乡镇财政管理条例》,已经形成送审稿报送省政府法制办审核。二是积极开展对省人大、省政府法规规章审议工作。2016共办理省人大、省政府等上级机关会签法规规章78件,审议条款1200多条,参加协调会、论证会40余次,为省内法律体系完善提供了有力支撑。三是建立文件后评估机制。对已经出台的财政文件进行动态评估,从政策作用、实施效果、改进空间等维度进行全面“体检”,完善文件“立、改、废”生命全周期管理。
(二)围绕财政管理新要求,创新财政内部工作机制。一是建立了《河北省财政厅依法行政协调机制工作规则》,包括依法行政考核协调机制,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协调机制,行政执法监督机制等,明确内设机构职责分工,协调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二是建立依法行政决策机制和顾问专家论证机制。把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集体讨论决定等环节程序引入重大事项决策过程,组建了“决策顾问专家库”,在遇有立法释法、重大行政决策和行政处罚等重大事项时,坚持邀请相关专家进行咨询和论证,借智借力,保障依法决策、科学决策。三是建立完善内部控制机制。围绕防范和化解风险,建立由基本制度、专项风险内部控制办法和单位内部控制操作规程三个层次组成的内部控制机制,研究建立了15项内部协调机制和“1+10”内部控制体系。
(三)严格把关,加强规范性文件合法性审查。一是加大初审力度。所有涉及法律内容的文件出台前,起草处室都要报内设法制机构进行合法性审查,审查意见不被采纳的必须说明合理理由,否则不能报厅长审签。二是加大清查力度。每两年对已经出台的规范性文件全面清查一次。去年修改文件284条,废止2件。
(四)全面推进财政放管服,打造阳光财政。一是加大预决算公开力度,除涉密单位外,113个省级部门全部公开,设区市级、县区级政府公开率达到100%,2015年河北省在全国预决算公开情况专项检查中排名第一。二是深入推进简政放权和权力清单制度,清理调整了11项非行政许可事项,梳理了65项权力清单并上网公布,所有行政许可全部实现网上审批。三是拓展渠道公开政府信息。从便民、利民角度出发,设立政务公开、网上办事、信息公开、群众信箱、在线访谈等10余类70多个栏目,切实方便公众了解和监督财政。四是严格实行“四零服务”,行政审批事项目录、办理流程、办理时限全要素公开,进一步规范行政审批行为,提高行政审批效率。
(五)搭建信息化平台,推行执法过程全记录。早在2011年河北省财政厅就建起了办公自动化信息系统,行政许可、行政处罚、行政检查等行政行为的立案、审批、合法性审核环节都在内网操作并存储记录,实现了行政行为全过程留痕和可回溯管理。
(六)多措并举,防控法律风险。一是建立财政涉法涉诉事件定期分析报告制度。对全省财政系统发生的法治事件“一季度一整理、半年一小结、一年一汇报”,进行汇总梳理、分析研判并提出改进措施,最终形成分析报告为重大事项决策提供法律依托。二是建立基层财政法治工作联系点,首批选取20个市县财政局作为基层联系点,加强全省的法治工作联系,拓宽交流渠道,强化信息收集能力,便于监控重点区域,整体协调推进全省财政系统法治工作向前发展。三是创新“四步办案法”,化解矛盾纠纷。在办理复议诉讼案件时,采取“审查靠调查取证、难点靠专家论证、矛盾靠说理调解、决定靠集体讨论”的“四步办案法”对待疑难复杂问题,充分调查取证,听取专家意见,把调解、和解的程序用足用好。2016年,河北省财政厅没有发生1起由于政府采购投诉处理和行政处罚决定引发的复议和诉讼案件,其他被复议和诉讼的5起案件中2件达成和解,审理的复议案件也成功进行了调解,定纷止争、防范风险的效果非常明显。
强化基础保障 推动法治思维入心入脑
(一)培训网格化,学习宣讲无死角。2016年是“七五”普法开局之年,河北省财政厅采取多项措施做好法律法规的宣传培训,不断创新学法方式,营造学法氛围。每年集中开展四个层面的全省财政系统宣讲活动。一是厅党组中心组法治理论学习。二是厅机关全体领导干部法治大讲堂。2016年河北省财政厅开展了12期专题法治大讲堂活动,严格落实公务员每年学法48小时的要求。三是全省市县财政局长法治培训课。落实“建立行政执法人员以案释法制度”新要求,探索实行互动式培训模式,搜集典型案例,采取“模拟听证”“场景还原”“争议辩论”等互动教学模式,切实增强学法效果。四是全省行政事业单位财务人员法律知识竞赛。结合国家新发布的法律法规以考促学,每年组织一次全省财政系统的法律法规知识竞赛或考试,5年来共有8万多人次参加,进一步提高了学法实效。几年来,各级财政干部在工作中主动学法用法,“法无授权不可为、法定职责必须为”的观念基本形成,依法行政、依法办事的理念逐步确立,用法治思维、法律意识处理问题、解决矛盾的能力得到了很大提升。
(二)创新行政绩效管理体系,推动依法行政自我革命。为了规范业务办理,全面提高依法履职水平,2013年河北省财政厅开始建立并逐步完善了“标准化绩效管理体系”。一是定制度强基础。为了加强财政标准化建设,河北省财政厅编制了470多个作业指导书,对每项财政业务的职权范围、程序要求、时限控制等法律要求进行梳理并汇集整理成操作指南。二是定指标抓落实。着眼于调动全厅法治工作积极性,河北省财政厅把各项法治建设任务分解细化为可衡量、可考核的指标,层层落实到每一个处室和干部身上,压实领导主体责任和经办人的具体责任。三是管过程重应用。绩效考核结果与干部轮岗交流、选拔任用相挂钩,从而使“软指标”变成“硬杠杆”,真正提升全厅干部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内生动力。标准化绩效管理体系将宏观的法治建设任务转变为具体的个人指标,将纸面的法律要求转变为刚性的考评约束,将模糊的工作评价转变为精准的用人导向,有效提高了财政干部依法履职水平。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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