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拉开了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序幕,吹响了加快建立现代财政制度的冲锋号,开启了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建设新征程。云南省财政部门积极响应中央号召,面对严峻复杂的宏观经济形势和艰巨繁重的财政收支保障任务,坚持问题导向、统筹谋划、机构改革“三大思路”,翻开了加快建设现代财政制度的新篇章。
遵循改革要求,坚持问题导向推进财税体制改革。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是中央全面深化改革治国方略的重要组成部分和突破口,既可以为其他改革提供支撑,也可以为其他改革提供牵引,甚至可以倒逼一些方面的改革。云南省在推进财税改革中强化问题导向,尤其是针对预算管理制度不适应现代政府治理要求、财政综合实力难以支撑跨越发展需要以及财政体制调动各方发展积极性的功能未能充分体现等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措施,着力破解财政运行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努力壮大财政实力、统筹财政资源、提升资金效益,实现财政可持续发展。始终坚持“三个维度”推进改革进程,属中央改革事项,坚持紧跟中央步伐有序推进,确保不越界超线,如税制改革等;对中央已明确的具体改革,如盘活存量、建立中期财政规划、清理结余结转资金、债务管理等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不折不扣地贯彻落实到位;对需地方创新方面的改革,如乡镇财政预算管理方式、县乡财政综合管理改革等,坚持不缺位,并结合地方实际创新推动,努力实现各项改革措施的具体、有力和可考核。
把握改革节奏,坚持统筹设计与重点推进相结合。本轮财税体制改革是1994年分税制改革后规模及影响最大的一次改革,因此,需要准确把握改革节奏和政策出台时机。根据中央财税改革推进情况和省委、省政府部署,云南省财政厅坚持成熟一项、推出一项,先易后难、循序渐进的原则,既通盘考虑、整体谋划,设计了改革框架体系,又结合地方特点,重点从地方具有管理权限的预算制度改革方面重点发力。目前,财税改革总体意见及预算管理制度改革中预算编审体系、预算公开政府性债务管理、省对下转移支付制度、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模式、中期财政规划、盘活存量资金、政府购买服务、预算稳定调节基金、预算绩效管理、预算执行、非税收入管理等12个方面的改革文件已经印发,83项措施已全部启动实施,预算制度改革已取得决定性进展。同时,税收制度改革按照中央部署稳步推进,并为推进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努力做好前期准备。
强化配套跟进,加快建立财权统一、人岗相适的机构保障。推进新一轮财税体制改革要站在国家治理的角度,挣脱既定思维的束缚,打破体制机制的障碍。云南省财政厅把财税体制改革作为一切财政工作的总要求和总引领,所有工作服务于财税体制改革工作,强化配套跟进,积极推进机构调整,按照适应改革、上下对口、职能引领、循序渐进、权责对等、存量调整的原则,在保持主要职责、内设机构和人员编制不变的前提下,结合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重点、难点,重点强化“突出预算统筹、加强财政监管、强化督查考核、做实政策研究、强化数据管理、统一债务管理、集中资产管理、理顺非税管理、合理配置权责、实施管办分离”等10个方面。同时,按照“人岗相适”原则开展人员交流轮岗和配置工作,全厅调整交流面达到36.8%。机构调整有力保障了财税体制改革的顺利推进。
财为政兴,政以财举,财兴政旺。全面深化财税体制改革任重道远、前途光明,云南财政一定会在深化财税体制改革道路上再创佳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