传统村落承载着中华传统文化的精华,是繁荣发展民族文化的根基。当下,传统村落的保护受到各方越来越多的重视,仅列入建设部前三批中国传统村落名录的就有2555个村落。但是应该把传统村落保护成什么样子还不清晰。
已知保护成功的案例大多是旅游开发,即通过吸引游客来维持传统村落的延续。旅游开发得当可以使传统村落的建筑得以保存,使传统的生产生活方式得以延续,使村落的居民得以就地安居乐业,进而使传统村落得以维持下来。但在当今城市文明主导的社会中,传统村落往往成为城市消费的一部分,传统村落文化逐渐成为城市文化快餐,旅游开发对传统村落的保护和改造多是迎合了城市消费者的需要,传统村落的生活被臆造成一种精致的、悠闲的文化。其间,传统村落文化不但得不到较好的传承,反而或多或少地受到了新文化的冲击。在这样的传统村落中,作为传统村落核心内容的社会关系没有被保留下来,村民邻里间的互助关系越来越多地被经济利益关系所取代。因而旅游开发并不是传统村落保护的唯一方式,而且也不一定是最好的方式。

要保护传统村落,首先要了解传统村落是如何产生以及如何变化的。传统村落是为了满足人们的需求而产生的,需求的多样性决定了传统村落形式的多样性。从需求上讲,传统村落大体上有三类:第一类是与农业生产密切结合的传统村落,比如在西南地区,村庄的格局与当地的稻作文化相互融合并一直延续至今。从村庄选址到水源规划、道路修建都是为了满足农耕文化的需要。传统村落与周边的耕地、山林等自然景观相得益彰,形成良好的生态景观。在一些高山地区形成了山地的农牧兼做格局,传统村落恰恰是满足产地农牧业的综合需求,房舍错落有致地分散在山谷中,既可以方便农民的农业耕作和放牧牲畜,也便于村民之间的相互交往和举行文化社会仪式。尽管随着时代变迁和社会进步,比如交通工具的改变、农村用电的普及,这些村落也发生了相应的变化,但是其传统村落文化的核心没有改变,这类村庄是活的村落,村在、村民在、文化在。第二类是满足防卫需要的传统村落。在北方长城沿线及东南、西南地区有一些传统村落,通常修建在地势险要的地方,有坚固的围墙或箭楼,易守难攻,其主要用途是防御外来的攻击。但是随着社会安定,村庄的防御功能已经完全消失。第三类则是目前社会关注度较高的那些保存完好且规模较大的传统村落,这些村落往往与商业或官场文化密切相连。这些村落在修建时多耗资巨大,但是随着岁月流逝日渐衰落。借助旅游开发,这些村落虽然还能重现往日光鲜,但是其文化意义已经完全不同以往。
正是因为传统村落并非一成不变,其建筑格局、村民和文化都处在变化中,所以才是活的、有生命的传统村落。因此,保护传统村落更重要的不是简单地修旧如旧,保留其传统的外形,而是要反映传统村落中的村民、建筑和文化在适应性的变化过程中相互融合、共同发展的进程。传统村落的保护过程应该是适应性变化的过程,而不是简单的复制保存过程。
传统村落保护的重点首先是村落文化,在快速的工业化和城市化过程中,传统村落文化要得到很好的保护和传承。从这个意义上说,那些村落、村民和文化都还在的传统村落应该成为保护的重点。保护传统村落首先是保护当地的生产和生活方式不受外来力量的破坏和冲击,而不是一味取悦外来的游客。工业化和城市化的过程并不意味着农业和畜牧业的消失,与这种生产方式相结合的村民和村落仍然存在,但是他们面临着压力。比如对农民建房的补贴往往要求农民向城镇和公路沿线搬迁,并按照统一规划的方式建筑房屋,这些要求尽管对改善农民的生产和生活条件有所帮助,但是却会打破传统村落中人、村落和环境之间的关系,破坏传统村落的多样性;交通工具的改变和道路的修建,乃至村落中交往方式和娱乐方式的改变,对村落的布局和村落生活也都产生很大的影响。如何在这种压力下找到一条自我发展的道路,是传统村落保护必须解决的问题。
作为政府主管部门,可以进行一些试点,在一些传统的农业或农牧混合地区,探讨如何使传统的村落与已经开始发生变化的农业和畜牧业生产相互适应,在变化的过程中实现人、村落、农牧业生产和周边环境的相互融合,实现新的平衡。这个意义上的传统村落保护并不是要保护那些有着复杂建筑和悠久历史的大型古村落,而是要发掘在现代社会中成功保存和适应性转型的活生生的传统村落。我们可以将这种保护称为保护活着的传统村落,在这种保护中农民的主体性是最重要的,外来的专家只需当好协助者,要谨防专家以设计者的身份取代农民的主体地位。
除了这种保护方式以外,功能性转化也是保护方式之一。也就是我们所说的那些传统村落还在但文化载体已经不存在,在这种背景下,将村落保护起来进而发挥完全不同的功能也是一种保护方式。评价一个功能转换的传统村落保护是否成功的标准不应该是原汁原味的传统村落文化是否还在,而是这种转换是否自然。现在一些旅游开发完全打乱了当地居民的生活,代之以各种商业化的表演,在一些著名的传统村落中游客如织,原有居民甚至被排斥在村落之外。开发既不能给当地原有居民带来利益,也不能满足城市消费者消费村落文化的需求,那么这种转换就是失败的。在传统村落的功能转换性保护中,要注意村落居民的参与,有了他们的参与,才能彰显出村落的乡土感和历史感,才能使功能的转换显得自然。
对于那些我们所说的已经死亡了的传统村落,尽管建筑还在,但是人和文化都不在了。这些村庄跟殷墟或兵马俑一样已成为历史的遗迹,是记载了文化的符号。对于这类传统村落的保护就要像保护历史遗迹一样,把它们当成文物加以保存,而不是活化这些村落。
此外,比保护有形的传统村落更重要的是如何理解和保护传统村落背后丰富的无形资产,并加以发扬光大。比如传统村落的规划中会考虑风水,一些村落的规划中有风水林,其实质是保护村庄赖以生存的水源地,体现了在居住中人与自然的和谐关系。许多村落的建筑充分地考虑到光的利用,房屋的设计考虑到人与人之间复杂的社会关系。可见,保护传统村落并不是简单地将有形资产保护起来并通过吸引游客实现经济发展就可以实现的。保护传统村落的核心首先是人,是生活在传统村落中的人及其文化,其次是深入研究和保护传统村落所包含的智慧和思想,保护其有形的建筑可能是第三位的任务,而吸引游客旅游观光可能是更次要的任务,切不可喧宾夺主,将旅游开发看作传统村落保护的首要任务。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