针对政府采购协议供货在实践中逐步暴露出的价高质次、暗箱操作等问题,为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发挥规模效益,广东省从2014年10月开始,对台式计算机、便携式计算机、A4激光打印机和空调机等4个品目实施批量集中采购。总体来看,实施较为顺畅,取得了一定成效,初步达到了改革预期目标。
(一)加强采购管理,实行三“统一”。一是统一需求标准。以物有所值为导向制定既符合资产配置标准和市场实际,又满足采购人实际需求的统一配置标准体系,并实行动态管理,是实施批量集中采购的核心基础。广东省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主要以财政部制定的中央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为参考,根据产品的核心技术指标作了进一步细化和完善。目前,批量集中采购配置标准共设有35个配置类别,充分反映了产品的质量和性能水平,基本能够满足采购单位的日常办公需求。同时,为了确保需求标准的科学性、公正性和严谨性,制定了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制订流程,引入专家论证和公示制度,扩大各方当事人的知情权,公开接受社会的监督。二是统一采购执行。为强化批量集中采购的执行力,设定统一的实施周期,要求采购人在规定时间内报送批量集中采购计划并由集中采购机构汇总发布。为缩短采购周期,依法采用询价方式组织批量集中采购活动。为确保客观公正性,实行标准量化的客观评审体系,剔除不必要的商务条件和主观评分因素,排除人为因素的干扰。三是统一履约保证金管理。为加强对供应商的约束,保障其合法权益,实行统一的履约保证金制度,采购人无须再设置质保金条件。
(二)加强履约管理,明确责任归属。批量集中采购能否实现物有所值目标,关键在于履约管理。一是实行厂家首负责任制。要求生产厂家负第一责任,督促其自设“高压线”,加强对产品质量的管控和对代理商的售后服务管理。二是建立履约服务评价体系。对成交供应商及其成交产品的制造商的履约行为予以量化扣分,所扣分值与供应商再次参加批量集中采购活动享受的评审报价上浮率挂钩,并作为行政处理的依据。三是强化验收管理。设计《省级预算单位批量集中采购项目验收单》,规范验收程序,督促采购人及时验收,完整填写验收单。对采购数量大、送货地点比较集中的项目,由省政府采购中心安排专人参与验收,并邀请未成交供应商参与。
(三)加强信息公开,营造公平环境。全面公开批量集中采购基本配置标准,全面公开批量集中采购项目的采购预算、成交价格、成交产品的具体技术服务响应情况,尤其是未成交供应商的未成交原因等信息,保证采购活动公开、透明,营造公平竞争的市场环境。
(四)加强沟通协调,做好服务引导。在配置制定上,及时摸查了解采购单位的实际需求和市场动态,广泛征求生产厂家的修改意见,做好配置标准的修改调整。在组织实施上,做好政策宣传解释,引导采购单位准确申报采购计划,召集供应商召开动员会,明确需注意的重点事宜。在履约管理上,做好供应商送货、安装调试以及售后服务的履约记录,积极协调履约期间的争议纠纷。
(五)扩大集中规模,推行区域联动。探索实行批量集中区域联动采购,以规模采购取得价格优势。制定《广东省批量集中区域联动采购工作实施方案》,明确实施范围、实施程序和职责分工,鼓励具备有条件的地级市积极参与。
(六)完善配套措施,解决应急需要。一是推行跟单制。在两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之间,单次采购5万元以下的,允许采购人直接向前一期的成交供应商采购。二是辅助网上竞价和电商直购方式。因应急需要或有个性化需求且单次采购5万元以下的,允许采购人通过电子化采购平台实施网上竞价或电商直购。三是试行部门专用配置标准。支持和引导教育系统开展部门专用配置标准管理试点工作,由省教育厅组织研究制定满足本部门实际需求的专用配置标准,并纳入批量集中采购管理范畴。
截至2015年底,广东省共实施了6期批量集中采购活动,预算金额4亿多元,采购金额2亿多元,节约资金1亿多元,节约率35%左右(其中,空调机节约率高达58%)。从成交价格总体情况来看,较市场同类产品价格平均优惠幅度在15%左右,较原协议供货同类产品价格平均优惠幅度在20%左右。
责任编辑 张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