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巨额财政资金“趴着睡觉”的现象在基层地方政府愈加显著,如珠江三角洲某些镇(街)存量资金高达20多亿元。在当前经济下行、财政增收乏力的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地方可控财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从广义、狭义来看,财政存量资金具体表现为历年人员、公用、专项的结余未上缴。2015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从几亿到几十亿元不等,增加了资金供给,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制约了盘活存量资金的效果,盘活范围不够全面,盘活方法不够完善,盘活不够彻底。鉴于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
(一)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力。从预算管理开始,从源头上减少存量资金。一方面量出而入,合理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时试行资金使用预测时间表,专项资金安排明确规定年限,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计划实施时间进度上,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保证预算能按计划执行。另一方面,建立每季度末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实行预算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一般性支出、经常性支出分类管理,切实抓好项目支出过程控制,督促抓好单位加快支出...
巨额财政资金“趴着睡觉”的现象在基层地方政府愈加显著,如珠江三角洲某些镇(街)存量资金高达20多亿元。在当前经济下行、财政增收乏力的形势下,进一步全面激活财政存量资金,增加地方可控财力,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具有较大的现实意义。
从广义、狭义来看,财政存量资金具体表现为历年人员、公用、专项的结余未上缴。2015年以来,各级财政部门按照国务院发布的《关于进一步做好盘活财政存量资金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盘活财政存量资金从几亿到几十亿元不等,增加了资金供给,但同时也存在一些不足制约了盘活存量资金的效果,盘活范围不够全面,盘活方法不够完善,盘活不够彻底。鉴于此,建议从以下几个方面完善:
(一)加强预算编制准确性,提高预算执行力。从预算管理开始,从源头上减少存量资金。一方面量出而入,合理编制预算。预算编制时试行资金使用预测时间表,专项资金安排明确规定年限,资金安排落实到具体项目计划实施时间进度上,提高预算编制准确性,保证预算能按计划执行。另一方面,建立每季度末预算支出进度通报制。实行预算执行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将一般性支出、经常性支出分类管理,切实抓好项目支出过程控制,督促抓好单位加快支出进度慢的专项资金,查找原因或尽早申请减少指标,强化问责问效,提高预算执行的时效性。
(二)建立绩效评价与结转资金结合管理制,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一是依据绩效评价结果安排结转结余资金。对绩效评价结果一般或较差的专项资金,压缩结转结余资金规模,并于次年减少预算指标金额或不做安排。二是结余结转资金严格按程序办理。对结余结转项目资金确需继续使用的,由单位提出申请后重新下达;对已结束或完成的项目资金收回由财政统筹,对不需按原用途使用的报财政部门按规定调剂使用。
(三)全面清查单位历史债权债务,回笼挂账资金。针对行政事业单位往来款挂账的问题,如北京等地区对历年暂借暂垫的资金开展拉网式清理和清单式追缴,并以调整预算、转列支出、列入政府性债务等措施,解决了一批历史性欠账。建议开展全面清查单位债权债务工作,对挂账三年以上的往来款进行函证核实,制定清理核销办法,逐项清理债权债务,对可收回债权加大催收力度,增收财力,对失去法律效力不能支付的债务结余资金上缴,使“漂泊”在外的资金“回笼返巢”。
(四)扩大清查范围和领域,盘活存量资金。一是拓宽存量资金清查的领域。从传统的清理项目支出拓宽到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并规定人员经费、公用经费年年结清,不结转不结余。二是扩大存量资金的清理范围。目前财政存量资金清理仅仅针对行政事业单位,许多国有企业特别是承担政府工程建设的企业游离清理范围以外,建议全面清查政府工程已完工结算或不需支付的政府工程结余资金。三是定期梳理先征后返的政府收费项目,激活滞留资金。关注先征后返政府收费项目的资金管理情况,督促征收单位定期清理长期不办理返退手续的资金,明确返退资金办理有效期限,对超期不办理返退的资金上缴国库。四是建立第三方检查制度。纪检、审计等部门将对财政存量资金全面检查纳入年度检查审计范围中,对限期仍未上缴存量资金的单位予以曝光,启动问责处罚,营造提高资金利用效率的良好风气。
(五)镇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防止资金滞留单位。在全国范围内加大镇(街)实施国库集中支付改革力度,不仅能缩短资金链,加快资金运行速度,而且便于财政统一调度资金。同时,应大力推广公务卡制度改革,在公务支出中逐步以公务卡支付替代现金支付。
责任编辑 李艳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