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1 作者:唐金倍|王芬 (作者单位:福建省财政科学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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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且在稳增长的动力中唯有消费是内生性动力,能够长期稳定地伴随经济增长。因此,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面临严峻挑战的新情况下,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居民消费较快增长的战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的支持作用,瞄准居民多样化需求,调动市场力量增加有效供给,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创新消费模式,引发新的消费增长点,带动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发展。
(一)保持经济增长,释放消费潜力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扩大投资规模,是要弥补福建省长期以来因自身的历史特点和发展的特殊性所造成的投资不足,因此,在保持投资稳步适度增速的同时,应进一步提升投资内涵,扩大有效投资,最终拉动有效消费。一是加大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加大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确定的城市公用设施、公路水路、城乡电网、美丽乡村、环保基础、信息通信基...
随着经济发展水平的不断提高,消费需求在经济增长中的地位越来越重要,而且在稳增长的动力中唯有消费是内生性动力,能够长期稳定地伴随经济增长。因此,在当前经济下行压力加大、经济面临严峻挑战的新情况下,要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围绕进一步扩大内需、促进居民消费较快增长的战略,充分发挥财税政策、金融政策的支持作用,瞄准居民多样化需求,调动市场力量增加有效供给,促进消费扩大和升级,创新消费模式,引发新的消费增长点,带动新产业、新业态发展,推动经济稳中向好发展。
(一)保持经济增长,释放消费潜力
积极扩大有效投资。适度扩大投资规模,是要弥补福建省长期以来因自身的历史特点和发展的特殊性所造成的投资不足,因此,在保持投资稳步适度增速的同时,应进一步提升投资内涵,扩大有效投资,最终拉动有效消费。一是加大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推进财政资金统筹使用,盘活各领域“沉睡”的财政资金,加大对省政府《关于进一步扩大有效投资的若干意见》确定的城市公用设施、公路水路、城乡电网、美丽乡村、环保基础、信息通信基础设施等七大投资重点领域的资金有效供给。二是加快推进“中高端”产业发展。着力支持电子信息、石油化工、机械制造三大主导产业做大做优增量,突出抓好对稳增长、调结构全局带动性强的重大投资和项目落地,不断提升产业发展层次和竞争力。三是支持新兴、优质的重大产业项目。创新财政资金支持方式,从工业、旅游、科技、预算内基建等涉企专项资金中逐年递增做大产业股权投资基金,通过市场化运作模式,带动社会资本增加投入,支持优质的重大产业项目,壮大新兴产业集群,培育产业新增长点。
稳妥推进新型城镇化。城镇化无疑是扩大内需的最大潜力。从福建的历史数据资料来看,城镇化率每提高1个百分点,就有约20万人口从农村转移到城镇,而城镇人口的消费水平是农村的2.5倍左右,对扩大消费、拉动经济增长效果明显。一是逐步建立政府、企业、个人共同投资的多形式、多元化、多渠道的城镇化建设投资体系。通过财政奖补、以奖代补、贷款贴息等方式调动社会资本参与城乡基础设施、旧城改造、城中村改造、新型农村社区和教育、医疗、住房保障等社会事业建设的积极性。二是发展产业,推动农村人口向城镇转移。切实发挥财政资金和政策的引导、带动作用,进一步推进城市经济尤其是服务业发展,使得农民进城后有更多就业和获得高收入的机会;探索适合当地情况的产业发展模式,并结合产业发展振兴的潜在需求开展定向式培训,增强农村劳动力进城就业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促进当地居民就业安居。三是不断提高城乡统筹、城乡一体化水平。各级财政要进一步调整优化财政支出结构,集中财力,明确重点,加快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和社会事业发展,形成功能齐全、服务便捷、城乡一体的公共设施网络,不断健全社会保障、就业、再就业和住房的保障体系,促进基本公共服务均等化加快农民工等城市边缘人群的城市融入。
助力中小企业发展。一是鼓励和支持中小企业进行产业和产品创新。在技术创新上,加大企业研发投入,加强先进适用技术开发应用,逐步向自主创新转变。在产品创新上,引导企业以需求为导向,树立“生产一代、试制一代、研发一代和构思一代”的产品生产理念,提高非价格竞争力,鼓励企业争创名牌产品,打响“福建制造”品牌。在营销创新上,鼓励运用大数据挖掘隐含的市场需求,开展高效精准营销;鼓励传统企业和传统行业触网,发展电子商务模式,用好线上线下两种资源。二是强化税收优惠政策,激发企业活力。认真落实国家结构性减税政策,减轻中小微企业负担;落实好固定资产加速折旧、设备投资按比例抵免税额、研发费用加计扣除、重大技术装备进口以及扶持小微企业发展一系列税收优惠政策,增加企业发展后劲。三是全面落实清理涉企收费政策,减轻企业负担。建立涉企收费负面清单管理制度,把所有收费纳入清单,清单外的一律不得收费,清单内的逐步减少数量,落实规费减免政策,推进行政审批事项改革,提高行政服务效率,进一步减轻企业负担。四是加大金融信贷支持,改善企业融资环境。进一步完善银行类金融机构加大对实体经济信贷投放的奖励机制,鼓励银行机构对产业升级、企业技改、先进装备制造业等领域重大项目优先给予支持,适当降低企业的融资门槛和融资成本,简化贷款手续,取缔金融服务不合理收费,支持建立具有融资信贷功能的互联网金融综合服务平台,通过资源整合、信息撮合等方式,为中小微企业提供在线融资信息、在线交易等综合性融资服务。五是加强政银企合作,缓解中小微企业融资难问题。加大省级财政出资力度,继续推动“助保贷”、“万家小微企业成长贷”、“微信贷”等项目开展,为中小微企业融资提供增信服务。加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用于对符合条件的微利项目和小企业贷款财政贴息力度,加大省级财政专项资金对小企业贷款补偿,鼓励和促进银行类金融机构对小企业信贷投放力度。
引导闽商回归投资创业。一是着力争取闽商回归发展总部经济。发展总部经济,不仅可以提升城市综合竞争能力,可以为区域发展带来税收贡献,还能增加就业,带动消费增长。因此,要因势利导,推动总部经济健康有序发展。二是制定财税优惠政策鼓励和引导闽商以PPP模式投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
(二)优化产业结构,促进消费增长
支持产业转型升级。一是加大转型升级关键领域的支持力度。整合现有各项扶持资金,集中力量支持智能制造、高端设备以及关键基础材料、核心基础零部件、先进基础工艺、产业技术基础等转型升级的关键领域。二是主动对接、融入“中国制造2025”。发挥财政科技经费助优扶强的作用,依托省内国家级高新园区平台,推动园区间产业优势互补和产业链拓展延伸,建立全省科技企业孵化器产业体系,推动重点产业、传统优势产业和劳动密集型产业逐步实现“机器换工”。三是推动实施“互联网+”战略。积极支持企业运用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物联网为代表的新一代信息技术,引导一批重点工业企业、农业龙头企业与高新技术、互联网有机融合,推动实现工厂“智能化”和生产过程“智能化”。四是深入实施创新驱动战略。加大创业投资基金对战略新兴产业领域的初创期或成长期企业的投资力度,加大战略性新兴产业专项资金开展产业化培植、示范应用工程、公共服务平台和产学研、创新及产业对接平台建设,促进战略新兴产业跨越发展。
壮大现代服务业。一是加大对现代服务业的投入。健全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境内外投资共同参与的多元化现代服务业投资机制,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的作用,加强政府对现代物流业、金融业、旅游业、信息服务业、商务服务业、教育行业的投资示范引导,加快培育本土“标杆型”、“特色型”、上规模的新兴服务业企业。开辟多元化的融资渠道,鼓励有条件的服务企业通过发行股票、企业债券进行项目融资,支持服务企业进入投资基金市场、金融期货市场、企业产权交易市场筹措资金,吸引社会资本投资现代服务业。二是引进、承接台湾现代服务业的先进技术和转移。积极支持引进台湾的金融、信息传输、计算机服务、物流、电子商务等先进技术和管理经验,并有针对性地承接其现代服务业的转移,着重选择承接金融、服务外包、工业设计及研发、文化创意等现代服务业。三是根据全省各地经济社会发展水平和服务业发展基础的差异,制定不同的产业指导政策,促进区域现代服务业的协调发展。
积极培育消费增长点。一是加强保障,鼓励合理住房消费。进一步完善公积金管理体制,在提高可贷额度、降低职工申请贷款的连续缴存时间、放宽公积金提取条件、允许商业住房贷款转为住房公积金贷款等方面实现突破创新,继续合理引导改善性住房消费,保证住房消费向好势头得以延续、扩展。加大财政资金对保障性住房建设的投入,通过鼓励企业自建员工宿舍或承租宿舍楼、单位集资建房和提高新开发楼盘的保障房配建比例等多种方式,形成以政府建设为主、多方力量共同参与的保障房供应体系,并将有限的资源投入到能满足居民基本居住条件、更符合人口流动性需要和更便于建立退出机制的公共租赁房和廉租房建设。加大政府投入,加快城镇棚户区和城乡危房改造及配套基础设施建设,对农村危房改造补助由县级财政直接发放到户,推动市县政府购买棚改服务并列入财政预算,对存在缺口的可依法由省级政府代发地方政府债券予以支持。在当前城乡收入差距仍较大的情况下,应进一步制定奖励补助政策,支持农民自用住房建设。二是进一步促进信息消费。在新起点上加快“数字福建”建设,提高宽带普及率与互联网接入速度,让更多的居民特别是低收入群体享有信息消费的条件和能力。鼓励商贸、旅游等服务型企业紧随信息消费升级步伐,优化创新服务模式和商业模式,通过宽带互联网、移动互联网等网络信息平台,在购物、餐饮、旅游等方面为消费者提供优质产品及便捷服务。通过政策扶持,调整资源配置,将信息化的各种业务深入到居民家庭,促进家庭信息服务的各种增值业务迅速成长,拓展居民信息消费空间。三是促进绿色消费。大力推广实施节能产品惠民工程,设立节能服务产业信贷风险专项补偿资金,将节能服务产业信贷纳入财政利息补贴范围,加强对节能服务产业的金融支持。四是升级旅游休闲消费。加大旅游公共服务体系民生建设资金支出和旅游富民建设资金支出,继续实施旅游基础设施建设项目贷款财政贴息政策,积极推进富民工程、红色工程、闽台乡村旅游实验基地、乡村旅游特色集镇(村)的建设。五是提升教育文体消费。完善财政投入机制,进一步推动职业教育高质量有特色发展、高等教育内涵发展及特殊教育加快发展。继续加大文化对口合作计划经费,支持福建文化“走出去”;继续加大省体育产业发展专项资金,促进体育产业体系发展。六是鼓励养老健康消费。通过优先提供养老用地、税费优惠、信贷支持、完善市场监管机制等措施,拓宽投融资渠道,引导和调动社会力量进入养老服务领域的积极性。
(三)增加居民收入,增强消费能力
努力增加城乡居民工资性收入。一是深化财税制度改革,有效利用税收杠杆来调节收入,缩小收入差距。二是建立合理的“工效挂钩”机制,确保职工工资随着企业效益的增加而增长。三是建立支付保障机制,不断增加对农村地区和低收入人群的财政转移支付。
千方百计增加农民收入。一是保障农民持续增收,继续加大对“三农”的投入力度,优化“三农”金融服务,创新服务方式,为农民增收提供保障。二是开拓农民增收渠道,通过政府、财政、金融部门引导农村向二、三产业转移,大力发展农村和城镇企业,发展地方特色经济,提高相关产业盈利能力,带动当地农民增收。加快培育土地流转市场,以土地入股、“土地银行”等形式为农民承包地流转提供中介服务,保障农民土地权益。三是积极探索创新扶贫小额贷款机制,将贴息资金转为担保和风险资金,着力解决农村贫困户贷款难的问题,帮助当地居民增加收入。
(四)健全社保体系,提升消费信心
继续完善社会保障体系。一是建立完善全省统一的社会保障制度。围绕城乡居民的基本养老、基本医疗、最低生活保障、基础教育等重点领域,消除城乡、地区制度壁垒,实现社会保险关系跨区域转移接续。二是稳步提高社会保障标准。各级政府在每年的财政支出中要加大医疗、养老、低保、保障性住房、基础教育等支出,消除城乡居民消费的后顾之忧,真正实现“学有所教、劳有所得、病有所医、老有所养、住有所居”。
进一步提高农村社会保障水平。一是加强对“弱势群体”社会保障力度。不断提高各种惠农政策补贴标准,增强对农村失地农民、低收入群体、残疾人的保障力度,重点完善医疗、养老保险和最低生活保障三项制度,让“弱势群体”能够充分享受经济社会发展成果。二是完善农村就业困难人员救助制度。借鉴补助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镇养老保险的做法,研究出台支持农村就业困难人员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个人缴费财政补助政策,促使救助对象彻底改变贫困境地。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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