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1月,国务院发布《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养老保险制度改革的决定》;2015年3月,国务院办公厅印发《机关事业单位职业年金办法》。纳入改革范围的机关事业单位和人员,实行社会统筹与个人账户相结合的基本养老保险,同时建立职业年金制度,从而根本改变了制度模式,由单位保障改为社会保障。改革以后,机关事业单位人员的退休费计发方法改为按照缴费水平、缴费年限确定基本养老金待遇,多缴多得、长缴多得,更加全面地体现机关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整个职业生涯的劳动贡献,增强工资的激励性。另一方面,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实行相同的养老保险基本制度模式和政策,既可以逐步化解同类人员待遇差距拉大的矛盾,也为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制度的建立提供了良好的社会环境。
从建立收入分配制度而言,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制度关系到整个社会收入分配的公平正义。我国《公务员法》及国务院颁布的《关于深化收入分配制度改革重点工作分工的通知》中均明确指出,“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比较制度,完善科学合理的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适当提高基层公务员工资水平。”对此,笔者就如何建立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制度提出以下思考。
——战略目标。1.近期目标:加强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对应关系的指标研究,选择具有代表性的省和直辖市进行试点,积累3年的时间序列数据,在调整完善试点调查方案后,开展全国性的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2.中期目标:用5年左右的时间,初步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制度。同时,开展公务员职位分析和职位评价研究,为建立职位管理为基础的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制度进行理论准备。3.长期目标:对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制度持续改进,并适时发布《公务员职位分类法》和《公务员工资条例》等法律法规,逐渐形成比较完善的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工资水平调查制度。
——基本原则。1.科学性。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案的设计,应以调查统计原理和工资分配理论为依据,达到统计指标解释和统计调查方法科学并可行的要求。2.可操作。统计指标体系和统计调查方法的设计,应适应统计对象所处的具体环境,注意需要与可能相结合,并考虑基层统计人员的工作负荷,提高统计调查的质量和效率。3.可比较。统计指标体系的设计应以现有工资统计指标为基础,做到统计指标解释、计算方法与现有的统计指标可比较。酌情适当借鉴发达国家经验,提高国际可比较性。

——相关调查。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应与其他工资统计相协调,做到相互补充、相互印证,以最小的成本实现预期的目标。1.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调查。国家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开展的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调查,反映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各岗位人员的工资水平,与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有相似的地方。两者不同之处在于,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调查只是调查数十个大中城市,不能推算出全国的情况;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不仅需要描述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工资水平,还需要反映在相当条件下两者工资的相互关系,比之劳动力市场工资价位调查更为细致具体。2.工资统计年报。工资统计年报与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在工资统计指标上具有同一性,两者的不同之处在于,工资统计年报是以单位的全体职工为调查对象,反映单位的工资总量和结构情况,属于全面调查;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是描绘公务员和企业相当条件的管理人员工资水平比较情况,宜采用随机抽样调查和主观选择调查相结合的方式。
——方式选择。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可采用随机抽样调查和主观选择调查相结合的方式进行,同时以访谈法作为补充。随机抽样调查和主观选择调查相结合,可以照顾到全国东中西部地区的差异性,按各地区企业经济类型、行业分布、企业规模在全部企业中所占的比重分配样本数量,做到样本数量与总体分布趋于一致,以确保工资水平调查数据的代表性。访谈法可以采集到薪酬满意度、工作危机感、外部公平感、激励措施选择偏好等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的主观感受。
——对应关系。大道至简,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对应关系,应遵循宜简不宜繁、简便宜操作的原则。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对应关系,有如下指标可以选择:1.年龄。年龄可以最直接地表现两者的对应关系。2.学历。学历是衡量人才资本存量的指标。3.资历。资历反映一个人在一个组织的工作实践。4.职务。职务是衡量从业人员素质、能力、业绩和贡献的综合性指标。5.职级。职级是工作性质、难易程度、责任轻重、所需资格条件相同或者充分近似的职位组合。6.职称。职称是个人具有担任某种专业技术职务的任职资格。7.职业资格。职业资格分为从业资格与执业资格两种类型。从业资格是指政府或者权威机构规定的从事某一专业、职业的学识、技术和能力等级的标准;执业资格是由政府根据相关的法律法规,针对某些社会通用性强、关系公共利益和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职业而建立的准入控制制度。上述7种指标,既能反映人员的外延特征,也能表达人员的内涵特点。《公务员法》第十四条规定:“公务员职位类别按照公务员职位的性质、特点和管理需要,划分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等类别。”现阶段的实践中,公务员主体为综合管理类,专业技术类、行政执法类等类别尚未推行。在公务员工资水平调查的近期目标阶段,可以选择使用上述7种备选指标,以建立公务员和企业相当人员的对应关系。
责任编辑 李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