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今年2月25日至3月1日,人民日报连续五天就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发表评论员系列文章,振聋发聩,在国内外产生强烈反响。
“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是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强军富民、立党为公的新创造。
在“四个全面”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被定位为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动力,被定位为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招”;“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举措,被定位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保证,被定位为四个全面之魂,战略中军帐之帅。由此可见,“四个全面”的每一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结合实际、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独具特色的系统思想,而“四个全面”形成一个全面治国理政的系统工程,相互关联、互相依托,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因此,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围绕协调推进这个主题...
今年2月25日至3月1日,人民日报连续五天就协调推进“四个全面”发表评论员系列文章,振聋发聩,在国内外产生强烈反响。
“四个全面”,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这“四个全面”是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引领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布局,是马克思主义与当代中国实践相结合的新飞跃,是习近平同志治国理政、强军富民、立党为公的新创造。
在“四个全面”中,“全面建成小康社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目标,被定位为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步”;“全面深化改革”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发展动力,被定位为实现中国梦的“关键一招”;“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举措,被定位为全面深化改革的“姊妹篇”,形成鸟之两翼、车之双轮;“全面从严治党”是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战略保证,被定位为四个全面之魂,战略中军帐之帅。由此可见,“四个全面”的每一个全面,都是一整套结合实际、继往开来、开拓创新、独具特色的系统思想,而“四个全面”形成一个全面治国理政的系统工程,相互关联、互相依托,相互制约、互相促进,相辅相成、相得益彰。因此,要在“四个全面”战略布局中,围绕协调推进这个主题,正确处理好整体与局部的关系,以更好地服务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的壮丽事业。
“四个全面”作为治国理政、民族复兴的战略布局,必将激发全党全国人民实干兴邦的巨大热情和自觉行动。对此,全国财政系统在认识上要有新的提升,在行动上要有新的创举,一句话,就是要在协调推进“四个全面”中建设大国财政。
建设大国财政,乃“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题中之义。众所周知,“四个全面”无论从总体考察还是从每个“全面”的个体考察,都与财政密切相关。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具有重要支柱作用。对此,毛泽东同志曾经指出,“国家预算是一个重大问题,里面反映着整个国家的政策,因为它规定政府活动的范围和方向。”每一个“全面”的推进都需要财政政策的支持,都要有财税制度的安排,财政法治建设的跟进,而且要着眼于长远机制的系统性重构。
建设大国财政,一定要为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服务。为此,要深化对财政本质职能的科学认识。一方面要从本质上深化财政与国家关系的认识,担当起国家赋予财政的历史使命,也就是说,大国财政体现的是国家财政的本质和民生财政的性质;另一方面要从职能上深化财政与国家政府关系的认识,发挥好资源配置、公平分配、制度安排和宏观调控的职能作用。也就是说,大国财政具有发展财政、改革财政、创新财政的基本特征。因此,把深化财政本质职能的认识落实到财政改革与发展上,就是为国家治理服务,为增强国家治理能力服务,关键是正确处理好财政与发展、与改革、与法治、与党建的关系。这就要求我们在服务“四个全面”中努力建设大国财政。
建设大国财政,一定要优选发展目标。“四个全面”的中心是发展,在新常态下就是确保中高速增长和中高档水平,即较高速度和更高质量的统一。要积极稳妥地为“双中高”发展服务,就一定要优选大国财政的发展目标,这就是建立一个稳固平衡强大的国家财政。为此,必须在我国财政经济新常态中求稳固,求平衡,求发展,求强大。
建设大国财政,一定要紧抓改革重点。“四个全面”的关键是改革,是确保以经济改革为重点的各方面改革的全面协调推进。为此,财政要围绕建设大国财政和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两大重点,努力建设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现代预算制度;建立健全公平统一、调节有力的税收制度;调整并建立中央和地方、事权与支出责任相适应的制度。
建设大国财政,一定要推进依法理财。“四个全面”的保证是法治,是确保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和全民守法。财政落实依法治国,关键是实行依法理财。就是严格按照宪法的要求和“完善立法、明确事权、改革税制、稳定税负、透明预算、提高效率”的思路,努力建设法治化财政,使各种利益主体有法可依、有规可循,使政府和市场、社会有序协调运转。从而从根本上杜绝“跑部钱进”,铲除寻租腐败产生的土壤。
建设大国财政,一定要强化党的政策指导。“四个全面”中党的领导是统领,党的政策是根本。财政政策既要体现党的政策要求,又要体现财政改革与发展的需要。为此,一定要实行结构性财政政策。所谓结构性财政政策,就是体现国家治理战略要求的、体现经济社会发展特别是经济调整需要的、既有重点又有兼顾的、有促有限有保有压的结构性政策。这是由财政的本质特征与调节职能决定的,亦是由历史经验所佐证和“四个全面”协调推进要求所决定的。政策的实行,一定要结合不同时期国家发展的战略布局需要、结构调优需要、利益调节需要,从而使财政政策更好地发挥威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