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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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福建:扶持就业和自主创业
今年,福建省出台四项扶持就业和自主创业财政政策:一是加大对大学生就业的扶持力度。将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从就业困难人员扩展到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补助对象从城乡低保家庭扩展到零就业家庭。二是更加重视灵活就业的扶持。补助条件为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将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费财政补贴比例,统一调整提高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三是对自主创业给予倾斜。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其租用经营场地在闽创业给予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万、8万、5万统一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四是更加重视规范培训。将劳动者自学或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补助标准提高到直补企业同等水平。实行“见证补贴”办法,统一按照证书等级分类设置补助标准。
(冰卿)
山东:推进小清河流域生态治理
“十二五”以来,山东省财政积极筹集资金18.7亿元,加快推进小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截至2014年,小清河流域鱼...
福建:扶持就业和自主创业
今年,福建省出台四项扶持就业和自主创业财政政策:一是加大对大学生就业的扶持力度。将社会保险补贴对象从就业困难人员扩展到应届高校毕业生。补助标准从1000元提高到2000元,补助对象从城乡低保家庭扩展到零就业家庭。二是更加重视灵活就业的扶持。补助条件为与劳动者签订一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缴纳社会保险;将就业困难人员和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灵活就业后社会保险费财政补贴比例,统一调整提高为不超过其实际缴费额2/3。三是对自主创业给予倾斜。高校毕业生、就业困难人员自主创业,本人及其招收的应届高校毕业生可同等享受社会保险补贴政策;对其租用经营场地在闽创业给予每年最高3000元的创业资助;将小额担保贷款额度由原来的10万、8万、5万统一调整为不超过10万元。四是更加重视规范培训。将劳动者自学或参加培训机构组织的技能提升培训获得职业资格证书补助标准提高到直补企业同等水平。实行“见证补贴”办法,统一按照证书等级分类设置补助标准。
(冰卿)
山东:推进小清河流域生态治理
“十二五”以来,山东省财政积极筹集资金18.7亿元,加快推进小清河流域生态修复与综合治理。截至2014年,小清河流域鱼类恢复到27种,流域水质持续向好,氨氮平均浓度同比改善29.9%,COD平均浓度同比基本持平。一是扎实开展小清河上下游生态补偿。累计安排生态补偿资金6358万元,通过制度创新,明晰上下游治污责任,建立各市横向补偿(赔偿)为主、省级财政引导的生态价值补偿机制,调动各方面加强水环境保护的积极性,引导流域各级采取综合措施加快污染治理。二是加快推进规划内污染防治工程建设。累计安排资金4.18亿元,支持《小清河流域生态环境综合治理规划方案》确定的人工湿地、区域污染综合治理等重点工程建设,同时积极督促市县采取市场化运作等多种方式筹集地方配套资金,强化资金项目监管,确保完成规划目标任务。三是着力完善流域内污水处理设施建设。累计安排资金7.17亿元,支持小清河流域所在市和省直管县的城镇、农村新型社区和村庄加快完善污水处理设施建设及设施配套管网建设,努力解决流域内直接排放污水问题。四是全面加强农村环境综合整治。累计安排资金6.72亿元,支持流域内章丘、高青、广饶、博兴等国家级示范县(市)以及相关国家级生态乡镇等,开展农村生活污水和垃圾处理、农村饮用水水源地保护、非规模化畜禽养殖污染治理、农村工矿污染治理等农村环境综合整治,减轻农业面源污染。
(孔进 严文达 冯晓春)
新疆:建设农业高效节水重点县
近年来,中央财政小型农田水利工程建设补助专项资金大幅度增加,引领带动效应显著,新疆自治区财政资金积极配合,加快了农业高效节水建设的快速发展。一是加强体制机制创新研究。探索高效节水“由规模化扩张向提质增效转变、由大宗经济作物全覆盖向多种经济作物全覆盖转变、由高效节水向高效用水转变”的三个转变。研究符合新疆实际的农田水利设施移交管护方式。二是继续推进用水结构调整。支持农业高效节水提质增效,调整不合理的用水结构,形成以农业节水支持工业发展用水、以工业发展反哺农业的良性运行机制。三是突出抓好监管体系建设。加强资金监管和绩效评价结果应用,借力财政监督检查、审计部门和第三方审计机构,形成齐抓、共管、共建的财政资金立体式监管模式。
(本刊通讯员)
内蒙古松山:扶持现代农业蔬菜产业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赤峰市松山区财政加大蔬菜产业的扶持力度,截至2014年,松山区本级财政支持3000万元,项目区总收入达到7494万元,项目区受益农民36061人。一是严把前期审定关口。建立项目竞争机制,通过实施竞争立项来确定项目实施区域。实行项目申报评审制,建立区级蔬菜项目评审专家库,组织专家到项目实地考察和对项目资金范围的政策性、项目申报资料的真实性进行评审。委托农牧业局专家进行项目设计,严格按现代农业蔬菜产业标准进行工程预算,增强其科学性、合理性和可行性。二是严把项目管理关口。实行项目招投标制,项目工程由区政府采购中心实行统一招投标,择优选定施工企业和供货单位。实行项目资金公示制,及时全面公开项目建设和资金使用情况,赋予项目区群众更多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确保工程建设和资金使用规范。实行项目工程监理制,选聘一家监理公司进行专业监理,保障项目工程建设质量。三是严把资金监管关口。严格资金专人管理、专账核算、国库集中支付管理制度,严格按照工程进度和施工质量拨款,保证项目资金安全、高效运行。坚持项目审计制度,对当年实施项目的资金使用情况,及时邀请审计部门进行项目审计,自觉接受审计监督。
(本刊通讯员)
江苏沭阳:国家基本药物制度进社区
为进一步深化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缓解群众就医难、看病贵等难题,江苏省沭阳县财政局进一步推进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社区卫生服务站近日起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一是建立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社区卫生服务站原则上参照“每个居委会设置一个社区服务站”的标准进行设置,同时,依托城区现有的服务站,着力构建布局合理、设施齐全、功能完善、方便群众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二是加大人才投入力度。社区服务站工作人员原则上按照辖区户籍人口1—1.2‰比例配备,由县卫计委负责招聘。社区卫生服务站至少配备2名执业范围为全科医学专业的临床执业医生,每名执业医师至少配备1名注册护士;其中至少有1名中级卫生技术职称的执业医师。三是实施基本药物制度。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全部配备使用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社区卫生服务站药品的供应和结算,保障药品及时供应。社区卫生服务站可根据诊疗范围、服务能力和群众需求,合理采购药品的品种和数量,并执行零差率销售政策,严禁自行采购、销售其他渠道药品。四是严格医保报销政策。将基本药物目录内药品全部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及新农合报销范围。在实施国家基本药物制度的社区卫生服务站发生的一般诊疗费,按6元标准收取,其中5元从医保(新农合)基金中支付。五是加大财政资金支持。县财政部门保障社区卫生服务站业务用房建设、设备配备等资金需求,按照辖区户籍人口数每人每年15元的标准筹集补助资金,每个社区卫生服务站不低于5万元的标准配备基本药物周转资金,实行县筹、县管,确保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高效运行。六是强化绩效考核管理。将社区卫生服务站基本药物制度的实施、公共卫生服务项目的落实、一体化管理执行以及群众满意度等情况纳入社区卫生服务站绩效考核内容。社区卫生服务站的业务工作和绩效考核由所在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考核结果作为执业人员动态调整的依据。
(王鲍)
安徽金寨:本级税收优惠政策“瘦身”
日前,安徽省金寨县按照国家清理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要求,对本级出台的优惠政策进行全面“瘦身”,共清除优惠政策56项。一是梳理地方优惠政策。由财政部门牵头,组织县乡单位对本单位本部门制定出台招商引资、土地出让、税收返还、产业发展等优惠政策进行全面摸底排查。二是清理地方优惠政策。按照国家、省市要求,对已梳理出来的地方优惠政策逐一核实,对会议纪要、一事一议、一企一策及招商引资等优惠政策给予清理,对有依据制定的配套优惠政策继续保留使用。三是公开地方优惠政策。通过网络、会议、报纸等形式,对税收等优惠政策清理情况进行公开,公开内容包括即将废止政策和继续执行政策的文号、内容、废止或执行根据等,全面接受社会监督。四是规范地方优惠政策。严格优惠政策制定,今后县乡各级除上级优惠政策细化具体和国家明文要求外,本级不再制定出台相关优惠政策;规范税收等优惠政策,对保留的优惠政策将统一归并打包,并以文件形式进行说明。
(何方)
江西湖口: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
江西省湖口县财政局主动作为、超前谋划、精心布局,积极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一是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抓好新预算法的贯彻落实,按照年初制定财政收入“确保24亿元,力争25亿元”的目标,坚持旬调度、月分析,科学判断收入增减趋势,及早研究应对措施,通过加大监控力度、提高征管效率、严格税费减免和挖掘增收潜力等措施加强税收收入征管,继续完善和规范非税收入征缴管理,确保财政收入稳定增长。二是不断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综合运用财政信贷杠杆,打造多方融资平台,帮助企业拓宽融资渠道。积极筹措资金支持园区扩大规模,推进“二次开发”,增强承载能力。努力向上争取资金,整合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各类专项资金和财税优惠政策,支持企业技术创新、争创优势品牌等。三是不断提高民生保障能力。着力完善义务教育经费保障机制,继续加大对医疗卫生和社会保障事业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保障房和农村危房改造投入力度,切实抓好强农惠农政策落实,及时发放各项惠农补贴资金,有效整合财政支农项目资金,支持现代农业发展和新农村建设。全力支持扶贫攻坚,扎实推进精准扶贫。
(刘兆安)
湖南新化:严控“三公”经费成效显著
湖南省新化县扎实推进“三公”经费常态化、规范化和制度化监督管理,取得了明显成效。2014年,全县“三公”经费支出4741.82万元,比2013年减少了4003.42万元,减幅45.78%。一是加强制度约束,严控经费开支。为严格控制“三公”经费和会议费、培训费,该县出台了《关于严控“三公”经费预算管理的通知》、《新化县党政机关国内公务接待管理办法》等一系列管理制度和办法,切实加强制度约束,严格控制经费开支。二是加强内部控制,实行目标管理。对非生产性支出实行“总额控制,双月考核,超支不报,违纪严究”的管理办法,严格指标考核,按季预警提醒,县国库集中支付局进行严格把关,对无正当理由超支的一律实行拒付。完善内部稽核,限时处理。对于内容不规范、手续不齐全的凭证一律予以退回,对于不真实不合法的凭证严格予以拒付。
(罗姣莲 陈晓斌)
四川达川:开展一事一议物资奖补试点
2012年四川省达州市达川区大胆探索村级公益事业建设一事一议财政奖补方式,对财政奖补项目给予物资实物补助,调动了群众参与积极性,解决了群众生产生活的实际困难,有效促进了农村村务公开和村民自治。一是科学规划选点。达川区地处丘陵地带,部分偏远山区的基础条件差,很多道路不通,农民购买物资以及农副产品销售极其不便,制约了当地经济的发展。为改变落后面貌,顺应群众期盼,达川区一事一议物资奖补主要对新建村组道路所需大宗物资进行补助,最大限度地解决偏远群众最急需、最急盼的问题。通过筛选,先后在2个贫困村、2个高海拔村、7个边远山区村开展了物资奖补试点工作。二是规范操作流程。项目所需的相关物资均由专业技术人员按照行业规定进行概算,结合市场行情确定资金补助额度,科学确定项目建设标准以及项目建设所需要的物资数量。物资品牌由试点村提出申请,区综改办牵头,试点乡镇综改办、试点村共同负责采购,在确保物资质量的前提下,最低报价者与试点村签订供货合同。集中采购物资的价格比各村低7%左右,一定程度上降低了建设成本;农户只承担租用设备、取水用电、专业技术人员工资等费用,与开展资金补助的项目相比,负担减轻40%。三是严格监督管理。对已确定的财政物质奖补项目,均实行“三公开”办法,主动接受群众监督。由村民代表组成的项目物资管理小组和质量监督小组,主要负责对采购物资的入库、领用的管理,施工标准、工程施工、竣工验收的全程监督,确保了工程质量。2012—2014年,达川区共开展物资奖补试点项目11个,总投入833.39万元,完成硬化村内道路24.75公里,有9000多人直接受益。采购物资时,区、乡镇、村共同参与,纪检监察部门全程监督,增加了公开透明度,杜绝暗箱交易和腐败行为,真正实现了阳光操作。
(李晓军)
贵州雷山:1273万元粮补助农春耕
为支持春耕生产,促进稳粮增收,贵州省雷山县抢抓有利时机组织开展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兑现工作。一是及时收集并审核农户申请变更信息、分户、合户、增户和销户等相关材料,做好涉农数据库信息录入、更新与维护工作。二是将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清册在各个村寨村务公开栏进行张榜公示,公示内容包括户主姓名、身份证号码、银行账号、计税面积、计税总产、补贴项目、补贴标准和补贴金额等,公示期限不少于7天,做到补贴项目公开透明、准确无误。三是通过走村串户等形式加强涉农资金专项核查,确保补贴足额、安全发放到农户手中,防止弄虚作假、虚报套取等腐败现象滋生。经核查,雷山县2015年应发放农资综合补贴和种粮农民直接补贴两项共计1273万元。
(唐成军)
云南建水: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见效
云南省建水县自2014年8月正式启动预算执行动态监控系统以来,系统上线运行良好,共监控财政授权支付业务累计4495笔,金额21565万元。借助系统智能预警功能拦截支付558笔,金额8776万元,占财政授权支付总额的12%。其中:责令单位整改审核通过337笔,金额703万元,占预警监控支付总额的7%;已核实退回违规资金85笔,金额515万元,占预警监控支付总额的2%,为财政监管人员及时发现预算单位违规操作行为、有效实施事前事中控制发挥了积极作用。
(陈红梅)
陕西镇巴:加快培育扶持新型职业农民
从2014年开始,陕西省镇巴县结合贫困山区县实情,围绕县域经济发展主导产业、特色种养业和农村服务业等内容,每年培育新型职业农民100—300人,同时出台多项扶持政策,努力破解“谁来种地、种地出路”等难题,让农业经营有效益、农业产业有奔头、职业农民有尊严。该县根据不同类型新型职业农民从业特点、能力素质需求,分产业、工种、岗位等,对农民开展“一对一”、“一对多”、面对面、手把手的技术服务指导。对取得新型职业农民资格证书的农民,优先流转土地适度规模经营、优先安排申报中省市农业项目扶持、优先保证涉农优惠扶持政策、优先提供金融信贷支持、优先享有免费技能培训、优先进入农业大专院校免费学习支持、优先享受科技推广等。县政府每年从农业倍增工程专项投入中安排一定资金,对新型职业农民培训学杂费、食宿费给予补贴。
(蒲元平)
甘肃金塔:“红盾护农保春耕”
为确保春季农业生产顺利进行,甘肃省金塔县积极组织农牧、工商、质检、物价、公安等部门,围绕农资市场主体准入、农资商品监管、农资消费维权、农资市场信用、农资商品保障等重要环节,开展“红盾护农保春耕”专项整治活动,进一步整顿规范农资市场经营秩序,确保农民用上“放心农资”。截至目前,全县累计出动执法人员185人次,先后检查农资经营店46所、制种企业2家,收缴虚假广告50余张,下达《责令改正通知书》11份,查扣过期不合格蔬菜种子45袋,为春耕生产“保驾护航”。
(王新春 王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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