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龙花兰 夏雯 (作者单位:湖南省政府经济研究信息中心 中南大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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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湖南省财政围绕建设文化强省、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标,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全省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出约2730亿元,增加值约1175亿元,占全省GDP的5.2%,已成为湖南重要的支柱产业,财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功不可没。
一、湖南财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一)积极落实国家财政政策。一是制定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等相关文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2年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亿元,增长20.3%。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如湖南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争取财政部注资5000万元,湖南大学出版社申报的数字出版项目《中国工程教育在线》获财政部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助资金200万元。三是落实和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如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营业税、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的企业所得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与营业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二)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一是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投入,引导其进行改革。为支持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省财政每年固定安排湖南日报社1000多万元的设备更新改造经...
近年来,湖南省财政围绕建设文化强省、促进文化大发展大繁荣目标,积极发挥财政政策引导作用,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努力推动文化创意产业又好又快发展。2012年全省文化创意产业总产出约2730亿元,增加值约1175亿元,占全省GDP的5.2%,已成为湖南重要的支柱产业,财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功不可没。
一、湖南财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现状
(一)积极落实国家财政政策。一是制定湖南省文化强省战略实施纲要等相关文件,加大财政投入力度,2012年全省文化体育与传媒支出54亿元,增长20.3%。二是积极争取国家财政资金支持,如湖南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争取财政部注资5000万元,湖南大学出版社申报的数字出版项目《中国工程教育在线》获财政部2012年文化产业发展专项资助资金200万元。三是落实和执行国家税收优惠政策,如支持公益性文化事业发展的营业税、鼓励运用现代科技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的企业所得税、扶持动漫产业发展增值税与营业税、宣传文化增值税和营业税等优惠政策。
(二)大力支持文化体制改革。一是加大对公益性文化事业单位经费投入,引导其进行改革。为支持党报党刊发行体制改革,省财政每年固定安排湖南日报社1000多万元的设备更新改造经费、500万元的自办发行补贴,并投入5000万元用于报业文化城的建设。各级财政加大对公益性文化场馆的经费保障力度,落实美术馆、图书馆、博物馆、纪念馆免费开放政策,并实施农村电影放映、乡镇文化站、农家书屋等重点文化惠民工程。二是大力支持经营性文化事业单位转企改制。为支持湖南出版集团的发展,通过土地使用权出让价款返还、提留净资产等方式安排资金近10亿元用于该集团人员分流安置,并对清理出来的近2亿元不良资产进行核销。
(三)设立文化专项资金。一是设立文化产业发展引导资金,通过贷款贴息、项目补贴、股权投资等方式,重点支持一批能引导和带动社会资本进入,具有显著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的文化产业项目。二是设立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采取股权投资形式对有发展潜力的企业进行投资参股,支持企业做大做强,并力推企业上市。三是设立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采取补助、奖励方式,支持实施一批重点文化建设项目、文化精品工程、人才培养工程,提升基本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的供给能力。
湖南文化产业整体实力和竞争力不断增强,但财政支持政策还存在一些不足:一是财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的力度有限。湖南省财政每年安排1亿元文化产业引导资金,而北京为5亿元,上海8亿元。由于文化创意产业前期投入大,企业发展资金不足,亟需各级财政大力支持。二是财政资金使用效率有待提高。财政扶持资金分散在科技、旅游、文物、广电等文化产业,资金使用尚未形成合力,资金跟踪管理有待加强。三是税收优惠政策有待完善。财政缺乏对文化产业从业者个人所得税、转让著作权营业税等方面优惠政策;文化产品增值税税率(13%)过高、税收优惠政策有效期限较短等。四是文化创意产业服务体系有待完善。财政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的投融资机制、知识产权保护、各种专业公共交易平台的建设还比较滞后,文化经营复合型人才较少,制约了文化创意产业的发展壮大。
二、完善支持文化创意产业发展财政政策建议
(一)加大财政投入力度,为文化产业发展提供多元化资金支持。一是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支持,加强与国家有关部委的沟通合作,积极为在国内具有重大意义的项目争取资金支持。二是为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基础设施建设设立专项资金,资金主要用于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区环境整治、基础设施和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三是逐步扩大省级文化产业引导专项资金、文化事业发展引导资金的规模,采取贷款贴息、奖励、融资担保补助等方式,着力引导创意设计、新兴媒体、动漫游戏、出版发行、广播影视、文化旅游等重点行业发展。四是发挥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引导作用,搭建文化产业投融资平台,引导形成政府、银行、民间资本等多元化资本格局。
(二)加大税收优惠力度,鼓励文化企业提高质量和效益。一是对文化产业示范园区内的文化企业、文化从业者减免营业税、企业所得税和个人所得税,或者实施税收返还机制,加快文化创意产业集聚发展。二是鼓励个人和企业加大投资文化基础设施和文化产业力度,对于个人和企业投资博物馆、展览馆、修复古建筑、电影、电视等,按投资额20%的比例抵扣企业所得税。三是鼓励用科技手段改造传统文化产业,对文化创意产业技术转让、技术开发业务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取得的收入,免征营业税。四是对民间捐赠文化产品的,予以全部或部分免税。
(三)加快公益性文化创意产业发展,提升公共文化服务能力。一是要坚持政府主导,将公共文化产品和服务项目、公益性文化活动纳入财政经常性支出预算。支持完善图书馆、文化馆、美术馆、科技馆、群众艺术中心、文体活动中心等公益性文化基础设施。同时,采取政府采购、项目资助等形式引导文化企业参与公益性文化事业建设。二是支持推进城乡文化一体化发展。增加农村文化项目资金投入,推动文化资源更多地向农村、基层倾斜,向革命老区、民族地区和贫困地区倾斜。三是支持优秀传统文化的保护和传承。加大对国家重大文化和自然遗产地、重点文物保护单位、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投入力度和保护力度。
(四)构建文化创意产业服务体系,培育文化产业市场。一是在资产处置、收入分配、社会保障、人员分流安置等方面,支持推进经营性文化企业尤其是国有文艺院团和非时政类报刊转企改制。二是支持建立投融资机制,对文化创意产业相关的贷款实行优惠政策,灵活运用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文化旅游产业投资基金、企业上市引导资金等,支持省内优秀文化企业上市。三是支持文化人才队伍建设,培养既懂文化又懂市场、会经营、善管理的创新型、复合型人才,为文化创意产业储备人力资本。四是支持建设各种文化产品公共交易平台,通过公共交易平台培养文化消费意识,培育文化产品市场。
(五)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把有限的资金用在“刀刃”上。一是资金重点投向公益性文化事业、文化基础设施建设、创意附加值含量高的项目或产品,引导文化创意产业壮大。二是整合与文化产业相关的资金,明晰不同类型资金支持目标与重点,集中力量支持群众基础好、前景好的文化项目。三是加强财政资金管理,建立覆盖项目申报立项、预算编制、资金使用、政府采购、资产管理等环节的全过程绩效考核和监督机制,使财政扶持资金的使用更加规范化、科学化。
责任编辑 黄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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