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谭可敏 湖南省株洲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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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论断,同时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财政工作必须把创新观念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财政工作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财政收入组织要由“重总量”向“重质量”转变,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努力打造实力财政。财政收入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十一五”以来,株洲市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长周期的高速增长,尤其是近几年,收入总量连续跨越100亿、200亿元新台阶,基本实现了每三年翻一番。但是,由于财政收入高幅增长对非税收入的依赖度较高,导致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不利于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增速趋缓、国家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以及加强征管增收空间缩小,全市财政收入已告别高速增长时代,进入平稳增长的全面调整期。财政工作必须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按照“三量齐升”、“转型升级”的战略思想,既要保持收入平稳增长,更要注重在增长中提高收入质量,不断做大有质有量的收入盘子,努...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了“财政是国家治理的基础和重要支柱”的重要论断,同时提出要建立现代财政制度,这为深化财税体制改革指明了方向,也对财政工作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面对新的形势和任务,财政工作必须把创新观念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继续解放思想,全面深化改革,加快财政工作转型升级,更好地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
(一)财政收入组织要由“重总量”向“重质量”转变,不断提高财政收入质量,努力打造实力财政。财政收入是衡量一个地方经济发展水平的重要标志。“十一五”以来,株洲市财政收入实现了较长周期的高速增长,尤其是近几年,收入总量连续跨越100亿、200亿元新台阶,基本实现了每三年翻一番。但是,由于财政收入高幅增长对非税收入的依赖度较高,导致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下降,不利于财政收入的可持续增长。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随着经济增速趋缓、国家加大结构性减税力度以及加强征管增收空间缩小,全市财政收入已告别高速增长时代,进入平稳增长的全面调整期。财政工作必须主动适应发展变化的新形势,按照“三量齐升”、“转型升级”的战略思想,既要保持收入平稳增长,更要注重在增长中提高收入质量,不断做大有质有量的收入盘子,努力实现财政收入“稳速提质”。一方面,进一步发挥财政促进经济发展的职能作用,大力支持产业转型升级,培植壮大工业主体财源,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等新兴财源,形成稳定持续的财源基础。另一方面,按照“改进年度预算控制方式”的要求,将财政收入目标从约束性任务转向预期性,坚持依法征收、应收尽收,不断提高税收收入占财政收入的比重,促进财政收入可持续增长。
(二)财政保障重点要由“保运转”向“保民生”转变,不断提升民生保障水平,努力打造民生财政。改善民生是改革发展的根本目的。这些年来,按照以人为本、构建和谐社会的要求,财政部门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民生支出做到了“预算优先立项、追加优先安排、拨付优先到位”,促进了民生福祉的大改善。但是,保障和改善民生是一项长期工作,不可能一蹴而就、一劳永逸,随着经济水平的不断提升,不断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民生需求,始终是财政人永远追求和不懈努力的方向。下阶段,财政民生工作要按照“守住底线、突出重点、完善制度、引导舆论”的原则,更加注重调整和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继续压缩各类行政性支出,健全厉行节约反对浪费长效机制,将更多的资金投向就业、基础教育、医疗卫生、社会保障等社会薄弱环节,解决群众最迫切、最需要解决的民生问题,进一步推动财政保障重点由“保运转”向“保民生”转变。同时,按照“经济发展和民生改善良性循环”的要求,坚持改善民生与经济社会发展阶段和水平相适应,做到既尽力而为,又量力而行;既尽力解决当前必须解决和能够解决的民生问题,又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条件和财政承受能力,确保民生保障的可持续性。
(三)财政资金使用要由“重分配”向“重绩效”转变,不断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努力打造绩效财政。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管好用好,发挥最大效益,是财政工作的职责所在。多年来,通过完善和细化财政资金管理制度,综合运用监督检查、政府采购、绩效评价、投资评审等监管手段,财政资金运行不断规范,使用效益不断提高。但是,资金使用中“重分配、轻管理,重投入、轻绩效”的问题仍未得到根本解决,资金低效使用、损失浪费的现象还不同程度地存在。下阶段,随着财政部门依法理财、民主理财意识的提高,以及人大、审计和社会监督的加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绩效将逐渐成为财政管理的重点和中心。财政工作必须要在“分好钱”的基础上,更加注重“管好钱、用好钱”,实现由注重资金分配管理向注重使用效果管理的转变,着力打造绩效财政。一是健全和完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争取经过三、五年时间,将预算绩效管理覆盖全部财政性资金,贯穿预算编制、执行、监督的全部过程。二是加大专项资金规范整合力度。财政部门内部各职能机构应加强工作衔接,对用途和扶持对象相近的专款统筹安排,对上级专款和本级资金捆绑使用,集中投向经济社会发展的关键领域,提高政府财力综合运筹能力,努力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加强财政绩效监督。完善财政监督联动机制和信息共享机制,实现由注重事后监督检查向注重事前、事中、事后监督检查和全天候日常监控、全流程监督转变,确保财政资金规范分配、安全运行、高效使用。
(四)财政理财方式要由“经验型”向“法治化”转变,不断提高依法理财水平,努力打造法治财政。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是完善公共财政体系、提高财政管理水平的内在要求。经过多年的实践,财政工作建立完善了一整套行之有效的管理制度,并积累了一定的管理经验,财政管理的制度化、规范化水平不断提高。当前,财政收支规模越来越大,公共财政涉及面越来越广,社会各界对财政监督的意识越来越强,对财政干部进一步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提出了新的更高要求。下阶段,要围绕打造法治财政的目标,坚持以法律制度为基础,以规范运作为要求,以公平正义为准则,加快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制度建设,不断完善预算管理、收入征管、资金分配、财政监督、债务管理等制度体系,夯实法治财政的制度基础。要强化制度的执行,严格用制度管人管事管财,健全权力监督约束机制,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里,最大限度地减少财政行为的随意性和自由裁量权,切实做到依法、依规、依程序。
(五)财政保障范围要由“无限化”向“有限化”转变,不断厘清财政支出责任,努力打造理性财政。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是财政的根本职能。近年来,随着财政收支规模的不断扩大,财政保障水平得到明显提升,有力地促进了经济社会发展。但是,由于当前正处在经济转型、社会转轨的特殊时期,财政也被赋予越来越多的职责,财政支出的范围不断拓展,财政支出责任事实上形成了“无限化”的趋势,加剧了财政收支矛盾和运行风险。因此,不断改革和理顺财政保障的体制机制,建立“有限支出责任”下的理性财政,就成为了当务之急。一方面,要切实增强市场经济意识,进一步从计划经济的思维定势中解放出来,正确处理好政府、市场和社会的关系。经济领域应更多地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财政通过政策和资金来发挥引导性作用;社会领域应更好地发挥社会力量在管理社会事务中的作用,通过财税政策扶持和培育社会组织发展,并采取政府购买公共服务的方式,将公共服务的提供方式社会化,加快形成改善公共服务的合力。另一方面,要科学界定财政支出责任,建立健全财力与事权相匹配、保障标准与现阶段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体制机制,将预算编制和审核的重点由收支平衡向支出预算和政策拓展,确保财政可持续发展。
(六)财政监督机制要由“自我监督”向“社会监督”转变,不断提高财政行为公信力,努力打造透明财政。公开透明的财政制度是民主政治制度的基础和保障。近年来,株洲市财政局积极构建财政内部监督机制,全面推进“权力搜索、监督定位、流程规范”,并借助审计监督,加强对审计出来的问题的落实整改,不断规范了财政行为,确保了财政资金和财政干部“两个安全”。但当前财政运行仍然相对封闭,面对社会接受监督的透明度不高,而且财政对外宣传的力度也不够,容易使群众产生误解。今后,财政工作要进一步树立接受监督的意识,立足于建立全面规范、公开透明的预算制度,加强政府全口径预算管理,稳步推进财政预决算公开,主动接受社会监督,构筑财政部门与社会公众的互动机制,促进财政管理水平的不断提高。特别是对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财政政策和资金,尽可能做到政策标准、资金安排和使用绩效全过程公开,切实让老百姓清清楚楚知道花了多少钱,办了什么事,不断提高财政行为公信力,取得广大人民群众的理解与支持。
责任编辑 张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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