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1-04 作者:
[大]
[中]
[小]
摘要:
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悉尼举行
2月22日至23日,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当前全球经济形势、长期投资、全面增长战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金融部门改革以及国际税收合作等问题,并发表了联合公报。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和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了会议。楼继伟在会上表示,当前中国在老龄化、资源约束、劳动力成本等方面面临挑战。中国政府将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创造充分就业、维持通胀水平的稳定,同时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为此,中国政府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在预算改革方面,将按照三中全会关于制定跨年预算平衡机制的要求,编制中期预算规划,用于指导年度预算。同时,在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的基础上,还将重点推动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两项税收改革。
国务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一是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二是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
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悉尼举行
2月22日至23日,二十国集团财长和央行行长会议在澳大利亚悉尼举行。会议主要讨论了当前全球经济形势、长期投资、全面增长战略、国际货币基金组织改革、金融部门改革以及国际税收合作等问题,并发表了联合公报。中国财政部部长楼继伟和人民银行行长周小川出席了会议。楼继伟在会上表示,当前中国在老龄化、资源约束、劳动力成本等方面面临挑战。中国政府将努力保持经济稳定增长、创造充分就业、维持通胀水平的稳定,同时确保社会的长期稳定发展。为此,中国政府将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决定精神,全面深化改革。在预算改革方面,将按照三中全会关于制定跨年预算平衡机制的要求,编制中期预算规划,用于指导年度预算。同时,在继续推进增值税改革的基础上,还将重点推动房地产税和个人所得税两项税收改革。
国务院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
2月26日,国务院总理李克强主持召开国务院常务会议,部署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会议确定了加快发展现代职业教育的任务措施。一是牢固确立职业教育在国家人才培养体系中的重要位置。二是创新职业教育模式,扩大职业院校在专业设置和调整、人事管理、教师评聘、收入分配等方面的办学自主权。三是提升人才培养质量。四是引导支持社会力量兴办职业教育。五是强化政策支持和监管保障。各级政府要完善财政投入机制,分类制定和落实职业院校办学标准,加强督导评估。加大对农村和贫困地区职业教育支持力度,完善资助政策,积极推行直补个人的资助办法。健全就业和用人政策。让职业教育为国家和社会源源不断地创造人才红利。
国务院决定合并实施新农保和城居保两项制度
国务院印发《关于建立统一的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的意见》,明确参保范围为年满16周岁(不含在校学生),非国家机关和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及不属于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制度覆盖范围的城乡居民。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基金由个人缴费、集体补助、政府补贴构成。个人缴费标准目前设为每年100—2000元12个档次。政府对符合领取城乡居民养老保险待遇条件的参保人全额支付基础养老金,其中,中央财政对中西部地区按中央确定的基础养老金标准给予全额补助,对东部地区给予50%的补助。
社会救助暂行办法公布
国务院总理李克强签署国务院令,公布《社会救助暂行办法》,这是我国第一部统筹各项社会救助制度的行政法规。《办法》将最低生活保障、特困人员供养、受灾人员救助、医疗救助、教育救助、住房救助、就业救助和临时救助等8项制度以及社会力量参与作为基本内容,确立了完整清晰的社会救助制度体系。《办法》要求县级以上人民政府应当将社会救助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建立健全政府领导、民政部门牵头、有关部门配合、社会力量参与的社会救助工作协调机制,完善社会救助资金、物资保障机制,将政府安排的社会救助资金和社会救助工作经费纳入财政预算。国家鼓励单位和个人等社会力量通过捐赠、设立帮扶项目、创办服务机构、提供志愿服务等方式,参与社会救助。社会力量参与社会救助,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享受财政补贴、税收优惠、费用减免等政策。
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出台
财政部、人社部印发《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暂行办法》,以解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与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两大制度的衔接问题。办法规定,参保人员达到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规定的法定退休年龄后,可以申请办理城乡养老保险制度衔接手续,只要在城镇职工养老保险缴费年限满15年(含延长缴费至15年)的,就可以申请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不足15年的,可以申请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此外,参保人员无论是从城乡居民养老保险转入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还是从城镇职工养老保险转入城乡居民养老保险,都将个人账户全部储存额随同转移,累计计算权益。
水土保持补偿费5月开征
财政部等四部门印发《水土保持补偿费征收使用管理办法》,决定自今年5月1日起开征水土保持补偿费。办法明确,水土保持补偿费是水行政主管部门对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不能恢复原有水土保持功能的生产建设单位和个人征收并专项用于水土流失预防治理的资金。水土保持补偿费全额上缴国库,纳入政府性基金预算管理,实行专款专用,主要用于被损坏水土保持设施和地貌植被恢复治理工程建设。
加强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
财政部、国家外国专家局印发《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将要求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当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因公短期出国培训实行计划审核审批管理。各单位应当建立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计划与预算管理的内部控制制度。组团单位应当填报《因公短期出国培训任务和预算审批意见表》,由出国培训管理部门和财务部门分别审核并出具审签意见,报经本单位领导办公会或党组(党委)审议确定。培训任务、培训费用预算审核未通过的,不得列入单位出国培训计划,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2013年度小农水重点县建设绩效考评工作启动
财政部、水利部印发《关于开展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建设绩效考评和编报小型农田水利重点县标准文本的通知》,要求省级自评报告和考评材料,以及2013年度重点县建设管理情况总结,于2014年3月14日前,由各省财政、水利部门联合报送财政部、水利部,财政部、水利部将按照有关规定,开展绩效考评。省对县绩效考评工作由各省财政、水利部门负责。
加强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
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印发《关于非营利组织免税资格认定管理有关问题的通知》,享有免税资格的非营利组织必须同时满足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设立或登记的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基金会、民办非企业单位、宗教活动场所以及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认定的其他组织;从事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活动;取得的收入除用于与该组织有关的、合理的支出外,全部用于登记核定或者章程规定的公益性或者非营利性事业;财产及其孳息不用于分配,但不包括合理的工资薪金支出等条件。免税优惠资格的有效期为五年。
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
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等6部门印发《关于调整重大技术装备进口税收政策的通知》,明确新修订的《国家支持发展的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目录》和《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进口关键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目录》自2014年3月1日起执行,符合规定条件的国内企业为生产新目录中所列重大技术装备和产品而进口的清单中相关零部件及原材料商品,将免征关税和进口环节增值税。
2014年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明确
财政部、中国人民银行印发《2014年储蓄国债发行额度管理办法》,明确储蓄国债(电子式)发行额度分为基本代销额度和机动代销额度,分别按照计划分配和竞争性抓取的方式分配给2012—2014年储蓄国债承销团成员。凭证式国债发行额度按照计划分配方式分配给承销团成员。财政部会同中国人民银行以半年为周期,分别调整各承销团成员储蓄国债(电子式)基本代销额度比例和凭证式国债代销额度比例。调整结果分别在2014年上半年和下半年首期储蓄国债(电子式)和凭证式国债发行通知中公布。
农机购置补贴不统一设立资质条件
财政部、农业部印发《2014年农业机械购置补贴实施指导意见》,明确今年将加大农机购置补贴改革创新力度,最大限度简政放权,切实发挥市场作用。今年不统一设立资质条件,由农机生产企业自主设定资质条件,自主确定补贴产品经销商。为保持补贴政策的稳定性,今年全国农机购置补贴种类范围不变,仍为12大类48小类175个品目。
相关推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