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2-12 作者:邹祥利 朱白冰 (作者单位:湖南省衡阳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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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3年,湖南省衡阳市本级以全面开展部门决算账表核查、批复部门决算和准备公开部门决算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日常会计核算,强化财政部门履行决算工作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为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部门决算账表核查工作全面开展
为确保部门决算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衡阳市财政局成立了部门决算核查工作小组,对市法制办等20家市直单位开展了2012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重点核查工作。
(一)核查内容重点突出。此次核查的主要内容为:“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资产负债简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等。其中重点核查部门收入中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和结余,部门支出以及年末结转和结余,“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部门决算工作不是决算报表编审的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包括编审、核查、批复和公开等多环节的长期性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因...
2013年,湖南省衡阳市本级以全面开展部门决算账表核查、批复部门决算和准备公开部门决算为契机,进一步规范预算单位日常会计核算,强化财政部门履行决算工作的职责,提高各部门对部门决算工作的认识和责任感,为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奠定良好基础。
一、部门决算账表核查工作全面开展
为确保部门决算核查工作的顺利完成,衡阳市财政局成立了部门决算核查工作小组,对市法制办等20家市直单位开展了2012年度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重点核查工作。
(一)核查内容重点突出。此次核查的主要内容为:“收入支出决算表”、“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政府性基金预算财政拨款收入支出决算表”、“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支出决算表”、“资产负债简表”、“三公经费”公共预算财政拨款支出情况表等。其中重点核查部门收入中的财政拨款、事业收入、事业单位经营收入、其他收入、用事业基金弥补收支差额、上年结转和结余,部门支出以及年末结转和结余,“三公”经费支出等。
(二)部门职责分工明确。部门决算工作不是决算报表编审的阶段性工作,而是一项包括编审、核查、批复和公开等多环节的长期性工作,需要各部门各单位的高度重视和共同努力,因此必须明确各部门职责分工。市财政局是本级财政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市直各预算单位是本部门预决算、“三公”经费预决算公开的主体。财政国库部门负责部门决算的牵头组织、部署、培训以及汇总、分析、上报等工作;财政各部门预算管理科室负责归口管理单位决算报表的收集、审核、汇总、核查与批复等工作。
(三)核查方式多种结合。市本级部门决算账表一致性核查工作采取单位自查、财政部门预算管理科室普遍核查、财政国库部门联合监督检查局重点抽查相结合的模式进行。首先,预算单位作为部门决算编报和公开的主体,认真进行自查,对部门决算报表和财务账簿进行反复核对,确保账表一致、账实相符,并配合财政部门开展决算核查工作。其次,财政部门作为部门决算核查与批复的主体,到单位实地查看账本、会计凭证等,核实部门决算账表是否一致、是否规范,并根据核查结果依法批复部门决算,维护部门决算工作的严肃性。
二、部门决算账表核查中发现的主要问题
(一)财务管理工作薄弱。一是会计人员配备不合规。取消会计集中核算后,有些人员较少的单位特别是行政机关的财会人员是兼职的,甚至没有取得会计从业资格证书。二是财务工作不受重视。很多单位的财会人员只负责事后报账记账,对经费支出的真实去向和用途并不知晓,无法将单位的经费支出按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分别核算;有的单位只记流水账或请财务软件公司一年集中处理几次账务,未定期编制财务报告,财务管理不到位,财务制度不健全。三是会计档案管理不规范。有的单位未生成、打印会计报表,有的单位会计报表中只有年终结转后的资产负债表,未生成结转前的资产负债表。四是会计电算化水平不高。部分单位使用的会计核算软件陈旧,功能缺失,有的甚至不能生成会计报表,不能打印账本,个别单位还是手工记账。
(二)日常会计核算不规范。一是会计制度使用不当。有的行政单位执行事业单位会计制度,有的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执行行政单位会计制度。二是会计科目设置错误。有的单位随意设置“专款收入”等一级会计科目,或直接将“行政运行”等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或经济分类科目作为收支类一级会计科目使用。三是政府收支分类科目使用不规范。有的单位没有正确界定、使用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甚至未按政府收支经济分类科目进行辅助核算;有的单位将基本支出和项目支出混淆填报或将所有支出都列入基本支出,人为造成基本支出水平偏高。四是会计账务处理有误。部分事业单位未进行年终结转账务处理,收支科目未结转到结余科目,也未进行结余分配;部分国库集中支付单位对财政专户管理资金收入确认时间有误,造成收入虚增。
(三)部门决算账表不符。一是部门决算数据不真实。有的随意拼凑罗列决算数据;有的人为调整“上年结转和结余”和“年末结转和结余”数据;个别单位为控制“三公经费”支出规模,将“公务招待费”、“公务用车运行维护费”等支出调入其他科目,没有真实反映预算执行情况。二是部门决算口径反映不完整。有的单位只反映财政拨款收支,未反映上级、本级其他部门的拨入经费;有的单位未反映本单位的拨出经费,虚减收支;有的单位“以收定支”或“以支定收”,未反映收支结余。
(四)部门预决算严重脱节。部门预算经人民代表大会审议后应严格执行,但在实际工作中,单位的收支预算安排与具体执行结果差距很大,如部门决算大幅超过预算、将项目经费挪作公用经费的现象极为普遍。形成这种状况的原因:一是受财力限制,财政年初安排的人员经费和公用经费不足,与单位实际需求有一定距离;二是部门预算编制与工作安排在时间上难以同步,一些专项资金无法在年初准确细化;三是上级转移支付资金、预备费列支等无法事先确定,未能编入部门预算;四是部门预算不包括“上年结转和结余”,与部门决算口径不一致。部门预算与部门决算严重脱节的现状,不仅弱化了预算的严肃性和约束力,也导致一些单位年初无钱可花,年底突击花钱,影响了资金使用效益。
三、核查整改及对策建议
针对部门决算核查中存在的问题,衡阳市财政局及时下达整改意见书,要求单位限期整改到位,并向财政局进行信息反馈。对整改不认真、工作不到位的单位,财政局视情况建议相关单位追究有关责任人员的责任。从目前各单位反馈的整改情况看,本次重点核查后,各单位领导及相关人员对核查工作提出的问题已全部整改到位,有效提高了部门决算数据的真实性,为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
实践证明,财政部门开展部门决算核查与批复,既是对预算单位财务管理工作的一次监督检查,也是一次上门指导和“一对一”培训,受到被检单位的普遍欢迎和一致肯定。不仅强化了财政部门对预算单位财务监管的职能,规范了预算单位财务管理,也进一步凸显了部门决算在改进部门预算编制、规范预算执行等方面的作用。因此,为了切实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建议进一步加强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加强部门预决算间的有机衔接。要让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和决算形成一个有机的整体,首先必须编制好部门预算,建立健全科学的基本支出定额标准体系,合理确定单位维持正常运转、完成日常工作任务的基本需求,均衡部门间公共支出水平。其次,严格预算执行,减少预算追加,强化预算约束力,缩小部门预决算间的差距。第三,真实、完整、准确地编制部门决算。这样,预算编制通过预算执行加以验证,预算执行的结果形成决算,决算经过反馈为预算编制提供参考,形成“预算→执行→决算→预算规范”的预算管理链,实现预算编制、执行、决算的有机衔接,促进预算编制和执行水平的进一步提高。
(二)加强部门预算单位会计基础工作。加强财务人员队伍建设,配备持有会计证的会计人员,对无证从事会计工作人员,财政部门要严格依法进行处罚;加大培训力度,指导单位正确使用现行政府收支功能分类科目和经济分类科目,规范日常核算,增强培训内容针对性,提升培训的实际效果;加强财务管理,健全财务制度,积极推进会计电算化,真实、准确填报部门决算报表。
(三)加强对部门预算单位的财务监管。要明确财政国库、预算管理和财政监督检查部门在部门预算编制、执行、决算和日常财务管理中的工作职责,加大对部门预决算编制内容的真实性、部门预算的执行和完成情况、经费使用情况、部门决算的编制质量等方面的监督检查力度,提高财政资金分配使用的公正性和有效性,促使单位自主规范预决算编制和加强日常财务管理。
(四)稳步推进部门决算公开工作。一是要确定部门决算公开的时间表。根据有关部门安排,衡阳市本级计划用三年时间逐步公开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即2013年公开15家预算单位,2014年扩大到28家预算单位,2015年公开覆盖所有预算单位。二是明确部门决算公开的职责。财政部门和预算单位在分工的基础上要加强协调配合,积极稳妥开展部门预决算公开工作。其中财政部门负责对预决算公开工作进行规范和指导,明确预决算公开的具体内容和形式,组织协调预决算公开方案的具体实施,并做好市本级总预决算、汇总“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和解释工作;预算单位负责本部门预决算和“三公”经费预决算的公开和解释工作,并对所公开信息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负责。三是要明确部门决算公开的内容。市直部门决算经市财政局批复决算后公开,部门决算公开原则上参照部门预算公开的内容范围和表格格式。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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