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1-03-04 作者:贵州省赤水市财政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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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贵州省赤水市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
统筹三分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高效
(一)分配精准,做到资金集中投放。为精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成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联席会,严格执行项目安排“二上二下”和资金使用“3+X”的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和精准性。2017年至今,全市累计整合各级涉农资金12.82亿元,实施扶贫项目496个。截至目前,项目竣工率和报账率均达95%以上,有效防止了“资金等项目”和“扶贫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情况发生。其中,75%以上的扶贫资金集中投放到贫困村贫困户,严禁“造盆景”和“垒大户”现象,真正做到了“靶向治疗”和“精准滴灌”。
(二)分类检查,做到重点领域全覆盖。为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印发《赤水市财政专项涉农资金监督检查管理(试行)办法》,定期对项目法人治理、招标采购、工程监理、安全施工、合同管理、财务规范、公告公示、后续管护、红利兑现等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建设单位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
扶贫资金,既是贫困群众的“救命钱”,也是精准扶贫的“助推剂”,贵州省赤水市采取一系列措施,确保扶贫资金管理规范,扶贫资金使用效益得到进一步提高。
统筹三分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高效
(一)分配精准,做到资金集中投放。为精准使用财政扶贫资金,印发《关于统筹整合使用财政涉农资金的通知》,成立涉农资金整合使用联席会,严格执行项目安排“二上二下”和资金使用“3+X”的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资金安排的科学性、合理性、针对性和精准性。2017年至今,全市累计整合各级涉农资金12.82亿元,实施扶贫项目496个。截至目前,项目竣工率和报账率均达95%以上,有效防止了“资金等项目”和“扶贫资金趴在账上睡大觉”情况发生。其中,75%以上的扶贫资金集中投放到贫困村贫困户,严禁“造盆景”和“垒大户”现象,真正做到了“靶向治疗”和“精准滴灌”。
(二)分类检查,做到重点领域全覆盖。为加强扶贫资金的监督检查,印发《赤水市财政专项涉农资金监督检查管理(试行)办法》,定期对项目法人治理、招标采购、工程监理、安全施工、合同管理、财务规范、公告公示、后续管护、红利兑现等进行专项检查,防止建设单位贪污私分、虚报冒领、挤占挪用、闲置滞留和违规拨付等问题。2017年以来,累计开展各类专项检查10余批次,检查项目486个,涉及扶贫资金11.2亿元,形成扶贫资金使用的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监管。
(三)分权处置,做到产业绿色发展。充分发挥“龙头+合作社+农户”的优势,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强化绿色发展意识建设美丽乡村。印发《关于创新使用财政产业扶贫资金(试行)的通知》,对扶贫资金使用范围、资金投向、风险控制、利益联结、绩效评价和动态监控进行了明确,执行“三权分置”原则,即:扶贫资金入股投资形成的产权归村集体、经营权归实体企业、收益权归村集体和实体企业按约定共同享有。明确实力雄厚的龙头企业、合作社、大户等市场主体参与脱贫攻坚,形成产业发展龙头引、基地建设集体做、资源共享促发展的大扶贫格局。2019—2020年8月,安排产业扶贫发展资金18576万元,引导社会资本4.93亿元投入“十百千万”主导产业,通过各种经营形式实现实物或现金分红3631万元,带动有劳动能力的贫困户18570人,占全市贫困人口的68.68%;年度内增加贫困口劳务收入6500万元,年均增收大于3740元。
严格四审制度确保扶贫项目规范管理
(一)审核投资预(决)算,确保扶贫资金节省。为精准项目预算降低建设成本,树立监督就是投入的理念,印发《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投资项目造价控制的通知》和《赤水市财政投资评审管理暂行办法》等相关文件,重点监控项目资金“首”和“尾”两个重要环节,对所有扶贫项目执行预算投资评审和结算审计,精准使用扶贫资金,杜绝扶贫资金“跑冒滴漏”,在投资环节全面提高了资金使用效益。2018年8月以来,累计预算评审、结算审计扶贫资金6.7亿,两个环节平均审减率8.6%,审减节约资金5786万元。
(二)审批联结机制,确保扶贫效益发挥。为有效发挥产业扶贫效益,印发《关于创新产业化扶贫利益联结机制指导意见》,按照凡是村集体经济项目或扶贫项目,必须“量化到户、股份合作、保本分红、滚动发展”的原则,在全省率先执行“127”利益联结模式,明确扶贫资金年化收益率不得低于6%。2019年以来,累计200个产业扶贫项目实现实物或现金分红3631万元,按照“127”利益联结模式,直接分发现金或实物折资共计2540万元,受益贫困户年户均增收2300元。为提升贫困地区贫困群众内生发展动力,赤水市积极探索“五统两分一带”扶贫模式,在明确扶贫项目的所有权、经营权和收益权的前提下,强化经营主体法人结构治理,化解扶贫资金“一分了之”和扶贫项目“一股了之”现象,转变扶贫项目“养懒汉”和贫困户“等靠要”思想。2019年至今,引导、安排投资到户资金4127余万元,引导未实施易地搬迁贫困户参与了发展生猪、石斛、竹(笋)、乌骨鸡、生态鱼、花卉苗木等主导产业,通过产业发展年户均稳定增收大于3900元/户以上。
(三)审定涉农政策,确保扶贫项目落地。为确保项目批复后精准落地,赤水市结合基本农田、生态公益林、世界自然遗产、风景名胜等“三线一单”,严格审查入库项目政策红线。2019年,对各单位申报的118个扶贫项目进行政策性红线合规性审查,否定项目29个,涉及资金5700万元。印发《关于做好县级脱贫攻坚项目库建设的通知》,确定赤水市脱贫攻坚项目库负面清单,逐一审查扶贫项目建设内容是否涉及负面清单。2019年对17个乡村振兴项目进行负面清单审查,审减在现行扶贫标准下与“两不愁三保障”无关的房屋立面改造、环境绿化(亮化)、乡村舞台、文化室等项目20余个,涉及资金6000万元。
(四)审查风险防控,确保资金运行安全。在扶贫资金管理上,印发《赤水市财政扶贫项目资金管理办法》《赤水市财政扶贫资金实施细则》等制度,采取“市设专户、乡建专账、封闭运行、县级报账、财政决算、独立审计”的模式,在资金运行上严格遵守“三专”的要求,即“专户储存、专人管理、专账核算”,通过严格的制度管理确保扶贫资金使用安全。对施工单位报账执行“一站式”服务,只要报账资料审核齐全,所有签字由主管部门业务科室代办,降低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运营成本,提高拨款效益。2019年扶贫资金平均拨款时间较往年提高2—3个工作日,未发生一例拖欠民工工资,未发现一例违规违纪使用扶贫资金案件,资金报账率提高6.8个百分点。
聚焦五个精准确保扶贫效益最大发挥
(一)精准安排项目资金。按照“资金跟着穷人走、穷人跟着能人走、能人跟着产业走、产业跟着市场走”的“四跟四走”原则,明确了扶贫资金使用编制原则和程序,项目资金分配严守现行扶贫标准,扶贫产业发展和村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实行事前、事中和事后三轮评价,发挥涉农资金整合的拳头效益。
(二)精准扶持主导产业。围绕全市“十百千万”工程建设目标,结合“一村一特”“因户施策”的发展思路,构建“石上种草,山顶栽竹,林下养鸡、渔戏水中”的立体循环生态农业体系,着力打造“生态银行”和“绿色画廊”,帮助群众拓宽增收门路。截至目前,全市建成金钗石斛基地8.9万亩,发展商品竹林132.8万亩,年出栏乌骨鸡1040万羽,建成生态水产基地2.1万亩、花卉苗木0.7万亩,帮助全市农村居民人均增收3000元以上。
(三)精准培育市场主体。树立现代大农业观念,跳出产业抓扶贫,推动规模化经营、标准化建设、产业化发展,扶持农业专业合作社415家、省级扶贫龙头企业14家、遵义市级扶贫龙头9家,发挥龙头企业带动,合作社推动,大户联动的“三动”主体责任,产业链得到进一步延伸。经开区引进企业100余家,形成主导产业龙头强,产业集群龙身壮,后端建设龙尾扬的格局。
(四)精准规范项目管理。在扶贫项目管理上,坚持“部门主管、乡镇主体、权责一致”的原则,市扶贫办负责指导项目申报、下达资金计划,行业主管部门负责开展监督管理、检查验收、资金报账,乡镇负责组织项目实施、利益兑现。在扶贫资金管理上,始终坚持“五严五不”,即:严格把好政策关不乱开口子、严格项目实施关不随意调项、严格实行县级报账制不挤占挪用、严格项目实施质量不搞半拉子工程、严格项目验收不走过场形式,确保财政扶贫资金项目实施的取得实效。
(五)精准评价项目绩效。为规范和加强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提高资金使用效益,印发《赤水市财政扶贫资金绩效管理办法》,按照“使用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要求,对扶贫资金的使用管理全过程进行综合性评价,并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次年资金分配的重要因素。2019年共有32个扶贫项目制定绩效目标,全部完成扶贫项目绩效目标评价,综合评分较往年有较大增幅。2020年以来,赤水市继续全面实行绩效管理,全面提高工作质量,目前已完成全面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审查、同步下达和公示项目资金及绩效目标,后期将继续加强扶贫项目绩效跟踪监控、自评以及重点评价。
责任编辑 刘永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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