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陈雄桥 广州市财政局局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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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财政职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蹄疾步稳推进法治建设,在“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和“广东省财政信息公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出新出彩,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不断擦亮“法治财政”、“阳光财政”、“绩效财政”三大品牌,财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抓住创建契机,在示范引领成效上树立标杆
2017年,广州市财政局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单位。围绕“依法强化制约和监督财政权力”“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两大创建内容,在46项工作任务上“组合拳”发力,在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阳光财政”公开透明、构建执法标准体系、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和干部法治思维提升等方面凸显创新点和亮点,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和做法,财政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国财政系统的示范作用有效发挥。
聚力阳光透明,在政务公开拓展上首开先河
一是“阳光财政”深入人心。秉持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2009年首开全国部门预算公开先河,近年持续发力,是全国首个实现市、...
近年来,广东省广州市财政局深入贯彻党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依法治国的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聚焦财政职能重点领域和关键环节,蹄疾步稳推进法治建设,在“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和“广东省财政信息公开法治政府示范创建”工作中出新出彩,荣获全国“七五”普法中期先进集体,不断擦亮“法治财政”、“阳光财政”、“绩效财政”三大品牌,财政法治建设成效显著。
抓住创建契机,在示范引领成效上树立标杆
2017年,广州市财政局被财政部确定为全国财政系统法治财政示范点建设单位。围绕“依法强化制约和监督财政权力”“全面提升财政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行政能力”两大创建内容,在46项工作任务上“组合拳”发力,在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深化预算管理和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阳光财政”公开透明、构建执法标准体系、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和干部法治思维提升等方面凸显创新点和亮点,形成了一批具有地方特色的经验和做法,财政法治创建工作在全国财政系统的示范作用有效发挥。
聚力阳光透明,在政务公开拓展上首开先河
一是“阳光财政”深入人心。秉持敢为人先的改革精神,2009年首开全国部门预算公开先河,近年持续发力,是全国首个实现市、区、镇三级政府“三公”经费信息全公开的城市,也是全国副省级城市中第一个将政府债务偿还计划提交市人大审议并对外公布的城市,财政预决算信息公开工作始终居全国领先水平,在全国财政透明度排名中一直名列前茅。
二是公开标准不断提高。加强财政信息公开制度建设,构建形成较为成熟的,涵盖政府预决算、部门预决算、预算调整、预算执行情况、“三公”经费、专项资金信息、政府投资项目、民生支出、政府性债务、政府采购、预算绩效以及财政政策等财政信息的全方位公开制度体系。2017年按照“五统一”原则统一公开市直部门年度预决算;2018年从过去“晒账本”向“晒效果”延伸;2019年部门预算公开增加了非税收入、政府购买服务、国有资产等内容,成为广州财政信息公开富有特色的做法。
三是“绩效财政”闪现亮点。2018年在全国“加快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基础上,打造预决算、绩效管理一体化和“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全公开”的预算绩效管理广州模式,为丰富新时代政府绩效治理理念和规范全国预决算公开模板贡献了广州经验。
转变政府职能,在“放管服”改革上提质增效
一是简政放权激发活力。明确预算管理权责,启动大财政大预算的政府职能体系建设,转变财政管理重心,从全流程预算管控转变为聚焦预算编制、强化预算监管,在预算执行环节全面向业务主管部门放权。完善财政管理体制,扎实推进财政事权与支出责任划分改革,向区财政部门放权,形成权责清晰、区域均衡、财力协调的市区财政关系。
二是优化服务提高效率。全面清理政府采购、财政补贴、会计管理、财政资金拨付等领域妨碍公平竞争、增加企业和市民办事负担的制度文件,向主管部门下放基建项目进度款的审批权限,印发《关于促进政府采购公平竞争优化营商环境的通知》,在优化采购活动办事程序、降低供应商交易成本、及时支付采购资金、建设电子化采购平台、健全供应商利益损害赔偿和补偿机制等方面组合发力,改善企业参与政府采购公平竞争环境。
三是落实政策赋能发展。贯彻落实一系列减税降费政策,切实减轻企业负担,助力企业扩大生产,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加强粤港澳大湾区规则衔接和财政制度创新,制定《关于粤港澳大湾区个人所得税优惠政策财政补贴管理暂行办法》《关于市级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绩效提升和管理监督办法》,支持港澳人才在穗创业,推动财政科研资金跨境港澳地区使用,落实科研机构和科研人员经费管理自主权。
坚持风险防控,在标准体系构建上体现特色
一是完善预算管理标准。着重从规范各类支出预算编制标准、强化预算支出执行标准和细化预算绩效管理标准、严格防控财政风险标准上健全现代财政制度支撑体系,形成管理合力,打好广州财政“铁算盘”,推进预算管理科学化、规范化,防范财政运行风险。
二是规范行政执法标准。健全执法三项制度配套机制,制定随机抽查、执法公示、全过程记录工作指引和行政处罚自由裁量基准制度,推动实现执法行为有清单、执法程序有指引、案卷归档有标准的财政法治规范管理模式,对执法部门实施运行的工作计划、责任措施和效能质量定期进行跟踪督查、纠偏纠错。
三是推行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将五本预算和预算编制、执行、调整等财政数据纳入人大监督系统,实现财政资金“全口径、全过程、全方位”实时接受监督,打通人大对财政监督的“最后一公里”。
强化基层管理,在规范资金使用上抓深抓实
一是抓主体责任,强化基层部门依法管财用财意识。组织区财政、镇街等主要责任同志290多人开展财政改革和财经纪律专题培训,从提高认识、落实问题整改主体责任、健全财政运行管理体制、加强财政收支管理、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守住政府债务安全底线、提升财会队伍素质等方面为规范基层财政管理提供指导。
二是抓问题整改,督促清单问题落实立行立改。对历年巡察、审计和财政监督发现的基层财政管理问题进行集中清理整改,指导各区实行问题、整改清单式管理,派出专项督导组赴镇(街)开展实地督查和指导,从源头上化解基层财政财务管理风险隐患。
三是抓长效机制,制定基层财政财务管理指导意见。完善财政管理机制和操作规程,印发《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和规范镇(街)财政管理工作的意见》,为基层镇街依法依规开展财政财务管理工作提供遵循,推动基层部门更好贯彻落实市委、市政府决策部署。
四是抓绩效管理,全面提升基层部门财政管理水平。建立市、区、镇三级联动机制,抓关键补短板,将预算绩效管理制度、机制、管理方式等贯彻落实到各镇(街),力争到2021年实现市、区、镇(街)预算绩效管理同步,全面提升基层部门财政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
打造过硬队伍,在普法责任落实上注重长效
一是规范学法制度,提高干部法治素养。制定《广州市财政局干部学法用法制度》,推进学法用法常态化,多层次、全方位打造培训和学时考核体系,实行处级以上领导干部提拔任前法律知识考试,建立“12.4”宪法知识竞赛、复议庭审旁听、法制联络员案例研讨和复议、诉讼案件“一案一分析”等生动的普法品牌,取得明显成效。
二是建设法治队伍,打开法治工作格局。强化法制审核队伍的专业培训,落实内设法制机构人员准入制度,推行法律顾问集中会诊、驻点咨询服务和公职律师、处室法制联络员共同参与的法律研讨小组模式,基本形成一支以内设法制机构人员为主、业务处室法律人员和外聘法律顾问为辅的法制工作队伍。
三是拓宽宣传渠道,培育法治文化软实力。推动“互联网+财政法治宣传”行动,通过微博、微信、门户网站、政务综合管理平台、QQ群、12345政府服务热线、举办媒体见面会,发布新闻通稿、在局门户网站增设“政策解读”“执法公示”“行政复议”“行政执法”栏目等现代媒体宣传法规政策。
四是延伸财政课堂,开辟普法新“窗口”。通过以案释法、以法析理、举一反三等方式开展财经纪律宣讲,在财政监督检查、处理政府采购投诉执法过程中对当事人开展面对面的法律解释,发挥各类处理处罚决定书、处罚听证、复议庭审、检查意见书、复议意见书的普法载体作用,让执法过程成为财政管理相对人遵法、信法、用法的过程。系统推进普法责任制落实,多场次、高密度地举办普法业务培训,面向预算单位、机关事业单位财务人员、会计从业人员、政府采购代理机构集中解读新出台的财政法规。
五是紧盯热点节点,回应社会关切。2017年制作离境退税政策公益广告,在机场、地铁站台滚动播放。2019年组织减税降费知识竞赛活动,全市参赛人数超过3万人,在全省名列前茅。制定图文并茂的大湾区个税优惠财政补贴政策解读,社会反响热烈,点击率突破6.4万。利用每年的预算审查,向社会公众、人大代表广泛宣传讲解财政政策,制作并在微信平台推送《广州财政请您审预算》《广州市部门决算公开》《广州市国有资产管理情况综合报告》等动漫宣传片,拉近广州财政与群众距离,预算报告通过率屡创新高。
责任编辑 廖朝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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