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财政部农业农村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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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部署,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为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发挥“三农”基本盘和压舱石作用、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坚持优先发展,确保中央重大支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一)强化担当,推进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针对当前我国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改革方案。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促进各级政府共同落实“三农”投入责任。做好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宣讲工作,组成督查组赴江苏开展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督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有关精神,会同相关部省、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等积极推进改制相关工作。经报国务院同意,2020年1月,财政部批复黑...
2019年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关键一年,是打赢脱贫攻坚战和决胜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攻坚之年。财政部农业农村司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和部党组工作部署,履职尽责,勇于担当,扎实推进脱贫攻坚、乡村振兴各项工作,为补上全面小康“三农”领域短板、发挥“三农”基本盘和压舱石作用、确保经济持续健康发展和社会大局稳定做出了应有贡献。
坚持优先发展,确保中央重大支农政策不折不扣落实落地
(一)强化担当,推进重大改革和重点任务。针对当前我国农业支持保护制度面临的新形势新要求,牵头研究起草了关于完善农业支持保护制度的改革方案。根据中央关于深化财税体制改革的总体部署,促进各级政府共同落实“三农”投入责任。做好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按照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统一部署,开展中央一号文件精神宣讲工作,组成督查组赴江苏开展2019年中央一号文件贯彻落实和推进乡村振兴战略实绩考核督查,督促各项任务落实。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推进农垦改革发展有关精神,会同相关部省、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等积极推进改制相关工作。经报国务院同意,2020年1月,财政部批复黑龙江北大荒农垦集团总公司公司制改制方案和改制后公司章程。
(二)主动作为,推动出台重大政策举措。一是支持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按照《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三年行动方案》总体部署,聚焦“厕所革命”等重点任务,会同农业农村部印发《关于开展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财政奖补工作的通知》,计划用5年左右的时间,以奖励和补助方式,支持和引导各地在具备条件的农村普及卫生厕所。2019年安排70亿元,对各地有序实施农村“厕所革命”整村推进进行奖补。二是支持巩固农村饮水安全。2019年首次将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纳入中央财政水利发展资金补助范围,安排14.5亿元对中西部地区农村饮水工程维修养护给予适当补助,涵盖了中西部贫困地区、东部原中央苏区等地约10万处农村饮水工程的维修养护,约1.13亿人受益,有效保障农村饮水工程长期稳定运行。
(三)多措并举,建立健全财政支持乡村振兴投入保障体系。一是加大资金投入保障力度。推动建立“三农”财政投入稳定增长机制,全年安排转移支付资金约5237亿元,增长5.5%。拓宽资金筹集渠道,协调将土地指标跨省域调剂收入全部用于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和支持乡村振兴。二是适应机构改革需要完善资金管理体系。积极研究谋划涉及机构改革资金划转调整等事宜,会同有关部门对防汛抗旱、农田水利建设、草原监督管理等资金进行调整优化,有力地促进了涉农资金归口管理。三是加快建立健全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指导督促各地贯彻执行《国务院关于探索建立涉农资金统筹整合长效机制的意见》。听取地方和中央部门的意见建议,研究完善政策举措。宣传推广涉农资金统筹整合先进典型案例。四是指导各地抓紧抓实农林水支出预算执行。进一步完善定期统计分析制度,通过提醒、通报、约谈等措施,把财政保障农业农村优先发展、更大力度向“三农”倾斜的部署落到实处,保障农业农村相关任务顺利推进。
坚持聚焦重点,支持攻克脱贫攻坚坚中之坚
(一)切实保障打赢脱贫攻坚战“粮草军需”。2019年,安排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1261亿元,连续4年每年增加200亿元。优化分配方式,突出对深度贫困地区的支持,分配结果更加聚焦和精准。安排中央专项彩票公益金支持贫困革命老区脱贫攻坚资金26.4亿元,提前实现“十三五”期间对397个革命老区县的全覆盖。
(二)重点攻克深度贫困堡垒。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投入“三区三州”和“三区三州”外深度贫困地区力度进一步加大,并督促相关省优化资金投向结构,避免资金投入上的“挤出”效应。从统计结果看,相关省较好地落实了资金向“三区三州”等深度贫困地区倾斜的目标。
(三)深入推进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印发《关于做好2019年贫困县涉农资金整合试点工作的通知》,明确整合资金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及时修订完善有关制度办法,取消整合限制性规定,督促各地放权到位,规范推进整合试点工作。举办全国贫困地区财政干部脱贫攻坚政策培训班,就整合试点进行培训。编印“问与答”,指导地方用好用足整合试点政策。2019年,全国832个贫困县整合各级财政涉农资金超过3200亿元。
(四)着力强化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监管。对有扶贫任务的28个省(区、市)开展评价,在分配2019年中央财政专项扶贫资金时,根据绩效评价结果进行奖励。印发《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管理操作指南(试行)》,明确了绩效管理一整套操作流程,有效解决了扶贫项目资金绩效管理落地难的问题。进一步完善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绩效评价指标,提升指标体系的科学性和可操作性。开展2019年财政扶贫资金日常监管工作,督促问题整改,提高扶贫资金管理水平。
坚持底线思维,支持保障粮食生猪等重要农产品有效供给
(一)巩固和提高粮食生产能力。一是大力支持新增建设高标准农田。整合相关资金设立农田建设补助资金,支持高标准农田和农田水利建设。中央安排高标准农田建设资金约859亿元,其中农田建设补助资金694亿元,有力保障了高标准农田建设任务实施。2019年全年新增高标准农田8000万亩,项目区粮食产能每亩可提高约100公斤。二是稳定支持现有耕地质量保护与提升。安排耕地地力保护补贴资金1204.85亿元,鼓励各地创新方式方法,以绿色生态为导向,引导农民自觉提升耕地地力。安排8亿元,支持东北四省(区)继续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并与高标准农田建设统筹实施。支持利用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农机深松整地、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等资金,推进黑土地保护利用工作。三是支持提高农田灌溉能力。安排73.58亿元,支持有关省按照《全国重点中型灌区节水配套改造实施方案(2019—2020年)》开展中型灌区节水改造,统筹推进牧区水利、小型水源建设等。
(二)全力支持生猪稳产保供。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积极应对生猪生产和猪肉市场严峻复杂形势,持续加大生猪稳产保供支持力度。及时出台文件明确提出了落实好非洲猪瘟强制扑杀补助、支持实施生猪良种补贴、完善种猪场和规模猪场临时贷款贴息等政策,推动加大生猪调出大县奖励力度、提高生猪保险保额、强化省级财政统筹力度等六项有针对性的财政支持政策,并会同相关部门抓紧推动政策落实。2019年中央财政共安排动物防疫等补助经费68.99亿元。随着一系列政策措施出台实施,政策效果已初步显现,生猪生产形势较前期有所好转,市场价格上涨势头得到抑制。
(三)支持加强防灾救灾减灾。针对草地贪夜蛾灾情、“利奇马”台风洪涝灾害、南方严重干旱等灾情,迅速响应,紧急行动,全年累计拨付农业生产和水利救灾资金63.11亿元,保障各地及时开展救灾工作。加大对灾后水利薄弱环节建设的支持力度,安排237.15亿元,支持开展流域面积200—3000平方公里中小河流治理、小型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农村基层防汛预报预警体系建设。继续安排“三农”服务专项资金、人工影响天气业务经费,支持全国农业气象服务体系和农村气象灾害防御体系建设,进一步提升气象为农服务和防灾减灾能力。
坚持提质增效,大力支持农业高质量发展
(一)支持构建现代农业产业体系。一是扎实推进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安排奖补资金13.8亿元,支持新创建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45个。会同农业农村部新认定第二批29个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二是推进现代种业发展。通过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创建体系,大力支持种业创新,2019年批准创建5个以种业为主导产业的国家现代农业产业园。积极发挥现代种业发展基金引导作用。三是支持农业产业强镇示范建设。安排30亿元,采取以奖代补方式,支持各地加快建成一批主业强、百业兴、宜业宜居的农业产业强镇。2019年共支持298个镇(乡)开展农业产业强镇建设,促进发挥镇(乡)一级在实施乡村振兴战略中的平台和支点作用。四是支持加快优势特色农业主导产业发展。支持各地发展优势特色主导产业带和重点生产区域,探索一条产出高效、产品安全、资源节约、环境友好的农业现代化道路。支持相关地区启动实施绿色循环优质高效农产品促进项目,提高农业创新力、竞争力。
(二)支持构建现代农业生产体系。一是落实完善农机购置补贴政策。安排180亿元,稳步实施农机购置补贴政策,继续实施报废更新、新产品购置补贴试点,扩大植保无人飞机规范应用试点范围,促进提升农业机械化水平和生产效率,最大限度发挥政策效益。二是支持推动奶业振兴和畜牧业转型升级。推动实施奶业振兴行动,加快发展草牧业,积极推进粮改饲,实施面积1200万亩以上,因地制宜发展优质饲草料,支持优质奶源基地和草畜紧密配套的肉牛肉羊生产基地建设。在内蒙古等8个主要草原牧区省份对符合条件的养殖场和养殖户进行补助。三是支持推进农技推广体系改革建设。支持提升基层农技人员服务能力和水平,提高科技对农业的支撑能力。继续在江苏、浙江等8个省份开展农业重大技术协同推广试点。
(三)支持构建完善现代农业经营体系。一是大力支持全国农业信贷担保体系建设。进一步加强对国家农担公司的监督管理,制定国家农担公司绩效评价办法,推动国家农担公司切实履行政策性职能和实现可持续经营。安排担保费用补助和业务奖补资金15.75亿元,支持省级农担公司提高风险代偿能力。目前全国农担机构框架基本搭建,政策体系不断完善,担保业务加快发展,取得了明显的阶段性成效。截至2019年底,全国农业信贷担保在保余额1190.32亿元,分支机构业务覆盖全国75%的县级行政单位,对全国主要农业县业务覆盖率达到90%以上。二是支持培育新型农业经营主体。继续支持促进农民合作社、家庭农场、农业生产社会化服务组织等新型农业经营主体加快发展。培育“爱农业、懂技术、善经营”的新型职业农民。此外,按照“政府引导、市场主体”原则,支持河北、天津等省份开展益农信息社整省推进建设,优先覆盖贫困地区,到2019年底益农信息社覆盖率达到80%以上。
坚持绿色发展,助力乡村生态振兴
(一)加强农业农村污染防治。一是支持农村人居环境改善。安排3.8亿元,按每县0.2亿元的标准对国务院确定的19个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先进县进行奖励,激励地方更好地开展农村人居环境整治。二是提前实现中央财政支持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全覆盖。安排60亿元用于339个畜牧大县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整县治理工作和安排2018年已实施的119个畜牧大县剩余部分资金,提前实现“十三五”时期中央财政支持的全国畜牧大县整县治理全覆盖目标。安排10亿元支持农民和新型经营主体使用畜禽粪污资源化利用产生的有机肥,集中推广堆肥还田、商品有机肥施用等技术模式。三是支持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安排19.5亿元鼓励各地探索建立“谁受益谁处理”“秸秆换有机肥”等机制,探索可推广、可持续的农作物秸秆综合利用模式。四是支持推广地膜回收利用。继续在内蒙古、甘肃和新疆支持100个县整县推进废旧地膜回收利用,鼓励其他地区自主开展探索,建立健全完善废旧地膜回收加工体系,探索“谁生产、谁回收”的地膜生产者责任延伸制度。支持有条件的旱作区集中开展适宜作物全生物可降解地膜替代和新疆棉区机械化回收。
(二)支持农业资源及生态保护利用。一是扩大耕地轮作休耕试点范围。安排63.1亿元,支持实施试点面积3000万亩,比上年增加100万亩,试点省份增加至17个省(区)。其中安排37.5亿元,支持实施轮作试点面积2500万亩;安排25.6亿元,支持实施休耕试点面积500万亩。二是稳步推进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安排45.26亿元支持相关省份开展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会同有关部门印发《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和建立补偿制度实施方案》,召开长江流域重点水域禁捕工作视频会议,指导地方开展长江禁捕工作。三是支持加强草原生态保护。安排草原禁牧补助和草畜平衡奖励资金155.61亿元,支持实施草原禁牧面积12.1亿亩,草畜平衡面积26亿亩,推动传统草原畜牧业向现代畜牧业发展,促进草原生态环境恢复。
(三)支持水生态文明建设。一是扩大华北地下水超采区综合治理范围。安排61.8亿元,在支持河北、山东、山西、河南的基础上,将天津纳入治理范围,通过加强节水工程建设,实施水源置换、疏浚河湖,调整农业种植结构等措施,逐步减少地下水开采,推动水资源合理利用和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二是支持水资源配置和保护。安排国家重大水利工程建设基金102.24亿元,支持南水北调东中线一期工程建设,配合有关部门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建设前期工作,优化跨地区水资源配置。安排43.8亿元,支持各地开展水土流失综合治理并持续推进10个省18个县开展水土保持建设以奖代补试点;安排5亿元,支持黄土高原地区淤地坝治理。安排32.8亿元支持实施江河湖库水系连通项目,安排18亿元支持中小河流重点县综合整治,促进水源连通、水体流动,改善水生态环境。三是加快推进节水机制建设。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会同有关部门印发《关于加快推进农业水价综合改革的通知》。安排15亿元支持各地探索建立农业节水精准补贴和节水奖励机制,完善农业水价形成机制。安排6.8亿元,继续推进南疆农业高效节水增收试点,加大对机制建设的支持力度,通过节水机制和节水工程建设,推动南疆实现农业可持续发展。安排10亿元支持最严格水资源管理制度考核补助和节水型社会建设。四是落实考核激励机制。安排2.5亿元对河长制湖长制工作成效明显的福建等5个省予以倾斜,调动各地贯彻落实河长制湖长制积极性,推进河湖常态化、规范化和长效化管护。
推动现代乡村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基础
(一)持续扶持壮大村级集体经济。2019年安排75亿元,扶持2.1万个行政村发展壮大村级集体经济,推动破解村级集体经济发展难题,有效提高村级组织服务群众能力,夯实党在农村的执政根基。
(二)着力探索乡村振兴新路径。一是深入实施农村综合性改革试点试验。安排9.5亿元,在13个省份有序扩大试点试验范围,支持和引导各地围绕完善乡村治理体系、壮大村级集体经济、促进农民持续增收、建设农村生态文明等4个方面,持续探索实现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二是稳妥开展田园综合体建设试点。安排6亿元,继续支持8个省份完成试点任务,推动试点地区生产要素跨界配置和三次产业融合发展,打造农村产业融合发展新载体,培育农业农村发展新动能,探索农业农村发展新业态新模式。
(三)建设善治乡村美丽乡村。安排61.7亿元,支持各地围绕生活生产生态同步建设,进一步推动美丽乡村提档升级。
责任编辑 李艳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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