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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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国家发展日新月异,科教文事业欣欣向荣。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指引下,财政支持科教文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政策体系日益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科技、教育、文化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保障,强化责任担当,蹄疾步稳推进科技改革取得新突破;认真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坚定文化自信,勇毅笃行开创文化事业取得新局面,助推科教文各项事业改革蓬勃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科教兴区战略和民族文化强区战略,着力深化改革,强化绩效管理,推动财政科教文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加大财政科教文投入
(一)教育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根据改革方案确定的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支出责任,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两个只增不减”。
二是建立健全各级学校...
国家发展日新月异,科教文事业欣欣向荣。在科教兴国、人才强国和创新驱动发展等国家战略指引下,财政支持科教文的投入力度持续加大、支出结构不断优化、政策体系日益完善。特别是党的十八大以来,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各级财政部门始终把科技、教育、文化作为财政支出重点领域给予保障,强化责任担当,蹄疾步稳推进科技改革取得新突破;认真履职尽责,真抓实干支持教育事业发展取得新成绩;坚定文化自信,勇毅笃行开创文化事业取得新局面,助推科教文各项事业改革蓬勃发展。
近年来,内蒙古自治区财政厅认真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对内蒙古重要讲话重要指示精神,紧紧围绕科教兴区战略和民族文化强区战略,着力深化改革,强化绩效管理,推动财政科教文工作不断取得新成绩。
加大财政科教文投入
(一)教育方面
一是认真落实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要求。根据改革方案确定的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落实支出责任,确保财政教育投入持续稳定增长,确保“两个只增不减”。
二是建立健全各级学校生均财政拨款制度。按照国家关于建立各级学校生均财政拨款标准的要求,全区建立了从学前教育到高等教育的生均财政拨款制度,并建立健全动态调整机制,为各级各类教育的健康发展提供了稳定的、可持续的经费来源。2019年,在继续落实义务教育经费保障的基础上,自治区制定了学前教育和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将公办幼儿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确定为每生每年 600元,普惠性民办幼儿园补助标准确定为每生每年120元;将公办普通高中生均公用经费基准定额确定为每生每年800元。此外,自治区直属本科高校生均拨款定额标准由2018年的8700元提高到了11000元。
三是加大教育脱贫攻坚力度。按照“保基本、补短板、促公平、提质量”的要求,自治区不断调整优化教育支出结构,进一步向教育基本公共服务领域倾斜,向困难地区和薄弱环节倾斜,落实教育脱贫攻坚各项任务。安排城乡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资助资金4.5亿元,改革资助款发放办法,确保低保家庭子女升入普通高校新生顺利完成学业。投入资金2.9亿元,在31个国贫县实施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覆盖985所学校,25万余名学生受益。安排资金3545万元,按照乡镇学校每人每月300元、村小和教学点每人每月400元的标准,为全区近万名乡村教师发放生活补贴。同时,全区各级财政、教育部门认真贯彻落实各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对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确保应助尽助。截至2019年8月底,全区累计资助各级各类学生361.4万人次,资助金额43.6亿元。
四是加强重点领域、关键环节支持力度。加大学前教育支持力度,2019年安排学前教育资金9.9亿元,较上年增加3.3亿元,重点用于支持新建、改扩建公办幼儿园和扶持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发展,进一步增加普惠性资源供给,扩大普惠性学前教育资源。继续支持职业教育质量提升和中等职业学校改善办学条件,实施自治区级示范校、县域标准化学校和骨干特色创新型专业建设,推进产教融合校企合作试点,2019年共安排经费4.99亿元。安排高等教育发展项目资金12.83亿元,重点支持高校“双一流”建设、部分高校转型发展、重点学科建设、科学技术研究和创新平台建设、高校思政公共服务平台建设等。安排专项资金3.6亿元,支持特殊教育、民族教育、民办教育、体美劳、校园足球、信息化建设等。
(二)科技文化方面
一是着力构建多元化科技投入体系。第一,继续加大自治区本级财政科技投入。近年来,在财政收支矛盾日益突出、困难逐年加大的情况下,自治区本级财政安排的科技资金保持了较大幅度的增长。2019年,安排14.7亿元,较上年增加1亿元,增长7.3%。自治区本级设立自然科学基金、科技创新引导奖励资金、应用技术研究与开发专项、科技重大专项、科技成果转化专项等5个专项资金,基本建立了覆盖科研全过程的财政科技投入体系。第二,推进科技金融工作。发挥财政资金引导放大作用,加快科技协同创新基金投资进度,截至目前基金共投资15家企业,投资总额3.8亿元,撬动盟市地方财政、银行、基金、民间投资等机构资金投入近8亿元,杠杆放大2倍以上。第三,推进科技成果质押融资工作。2018年从科技成果转化专项资金拿出1.3亿元作为科技成果质押融资专项经费,用于科技成果质押融资风险补偿、贷款贴息、评估补贴,引导带动金融机构、社会资本、企业加大科技投入。目前,与20家银行、担保机构、保险公司等金融机构合作,帮助企业通过知识产权质押获得科技贷款。截至目前,共完成了44家科技型企业的知识产权质押贷款,共质押企业专利169项,投入风险补偿资金1.1亿元,撬动贷款金额总计8.1亿元。
二是着力支持乌兰牧骑事业发展。自治区财政厅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乌兰牧骑队员的回信精神和自治区党委政府决策部署,立足财政工作实际,认真研究财政支持乌兰牧骑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支持全区乌兰牧骑事业发展,充分发挥草原上的“红色文艺轻骑兵”作用。投入资金2.4亿元,支持乌兰牧骑标准化建设,为乌兰牧骑配备演出大巴车,进一步改善全区乌兰牧骑排练演出条件。从2018年起,将自治区乌兰牧骑发展专项资金从1660万元增加到3040万元,除继续支持乌兰牧骑开展惠民演出外,还鼓励开展文艺精品创作,加大对乌兰牧骑人才培养。
进一步实施预算绩效管理
(一)教育方面
结合自治区实际,出台教育领域自治区与盟市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改革方案,督促各盟市按照改革方案确定的教育领域财政事权和支出责任划分,足额安排应承担的资金,落实各项财政教育支出政策。在财政收支矛盾加剧的大背景下,积极争取继续加大财政教育投入,切实完成“两个只增不减” 任务。督促各盟市对照年初预算和调整预算,采取有力措施,切实保障各项财政教育经费及时、足额落实到位,加快基建、设备购置等项目预算执行,做好批复、下达、支出等工作,确保完成预算任务。督促各部门加强项目储备和项目库建设,提前做好项目立项、制定实施计划、招投标等项目实施准备工作,减少项目调整,切实加快支出进度。加快建立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牢固树立“花钱必问效、无效必问责”的理念,并深度融入预算编制、执行、监督全过程。坚持厉行勤俭节约办教育,严禁形象工程、政绩工程,严禁超标准建设豪华学校,确保每一笔教育经费都要用到关键处。
(二)科技文化方面
认真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内蒙古重要讲话、指示批示精神,做好五大领域科技创新试点示范项目的储备工作,以五大领域科技攻关项目为抓手,加大全区科研力量的资源整合,谋划和实施一批科技重大项目。支持自治区具备条件的高校、科研院所、企业加强与国家大院大所、发达省份、国际科研组织的科技合作,围绕五大领域科技创新建立产学研联盟,积极打造国家级科技创新平台。以部区合作为契机,积极争取国家相关科技重大项目到自治区组织实施,同时积极创造条件,承接国家科技重大项目成果转化。认真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实施预算绩效管理的意见》,全面加强自治区财政科研项目资金的绩效管理。根据《国务院关于优化科研管理提升科研绩效若干措施的通知》要求,会同科技厅推动项目管理从重数量、重过程向重质量、重结果转变,实行科研项目绩效分类评价,严格依据任务书开展综合评价,并加强绩效评价结果应用,促进提高科技资金使用效益。
责任编辑 张小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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