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8-14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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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多措并举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山东省财政厅制定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支持做好农产品产供运销。要求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统筹利用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将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择优选取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依据“品种+供应量”清单给予奖补,最高可补助项目2019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0%,冷链物流监控设备及系统购置(改造)项目可全额支持。对参与国家和省组织调运物资的流通企业,依据“品种+任务”清单给予补助,其中,省内调运补助物流成本的30%,跨省调运的提高至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二是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自2020年起,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补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督促各县(市、区)财政抓紧兑付落实2019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三是落实财政贷款贴息政策。各县于2月底前兑付生猪养殖、屠宰企业2019年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省...
山东:多措并举支持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
为贯彻落实省政府办公厅《关于积极应对新冠肺炎疫情加快恢复农业生产确保重要农产品稳产保供的若干措施的通知》精神,山东省财政厅制定了实施细则,主要包括五个方面:一是支持做好农产品产供运销。要求受疫情影响较重的“菜篮子”产品主产区统筹利用好乡村振兴重大专项资金,将农业生产发展等资金优先用于扶持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恢复生产。择优选取辐射作用大、带动能力强的龙头企业,依据“品种+供应量”清单给予奖补,最高可补助项目2019年度实际投资额的20%,冷链物流监控设备及系统购置(改造)项目可全额支持。对参与国家和省组织调运物资的流通企业,依据“品种+任务”清单给予补助,其中,省内调运补助物流成本的30%,跨省调运的提高至50%,单个企业最高补助50万元。二是完善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补助政策。自2020年起,将牛、羊、家禽等其他畜禽品种纳入病死畜禽无害化处理省级补助政策范围,补助资金由省、市、县财政共同承担。督促各县(市、区)财政抓紧兑付落实2019年度病死猪无害化处理补助资金。三是落实财政贷款贴息政策。各县于2月底前兑付生猪养殖、屠宰企业2019年贷款贴息补助资金,缓解企业资金压力。支持省农担公司为各类新型农业经营主体提供政策性农业信贷担保服务,疫情防控期间新增政策性担保业务,减半收取担保费,贴息率提高1个百分点。四是加强农业保险保障力度。继续实施农业大灾保险和小麦完全成本保险试点,放开生猪目标价格指数保险试点范围,对有意愿开展的市县做到“应保尽保”。支持地方开发特色保险产品,省财政按市(县)财政保费补贴总额的50%—60%给予奖补支持。五是减轻农业企业税收负担。因疫情影响遭受重大损失,纳税人缴纳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确有困难的,经税务机关核准,减征或者免征城镇土地使用税、房产税。农业企业因疫情影响不能按期缴纳税款的,可向主管税务机关申请延期缴纳税款。
(孔进 赵云亮 范岑)
广东:用足用好财政政策支持企业复工复产
广东省财政厅充分运用财政政策工具,落实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资金支持和支持金融强化服务,研究提出支持企业复工复产财政政策措施,为企业复工复产提供财政支撑。一是用足用好财税减负政策,进一步减轻企业经营负担。在中央政策允许范围内,切实减轻企业税费负担。在疫情防控期间,准许企业延期申报纳税。对符合延期缴纳税款条件的企业,依法延长不超过三个月的税款缴纳期限。对纳税确有困难的企业,依法合理予以减免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对“定期定额”户,合理调整定额或简化停业手续。及时落实小微企业普惠性减税等政策。同时,自2020年1月1日起,对疫情期间纳入广东省防控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所需药品、医疗器械应急审批程序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免征其药品、医疗器械产品注册费;疫情结束后,对于在疫情期间通过应急审批程序获批批件仅在疫情防控期间有效的药品、医疗器械产品,申请人再次申请相同行政许可事项的,其注册收费标准按零收费执行。加大技改资金支持,企业在规定期限内通过技术改造扩大疫情防控急需重点调拨物资产能或转产上述物资的,对其符合条件的设备购置额加大奖励力度。二是用足用好财政金融政策,进一步缓解企业融资难题。灵活运用贴息等手段,省财政对相关企业扩大口罩机等重点急需设备及关键、紧缺零部件生产予以资金支持;对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创业担保贷款可视情展期l年,并继续享受财政贴息支持。积极争取中央财政资金,对国家和省确定的疫情防控重点保障企业,在人民银行专项再贷款支持金融机构提供优惠利率信贷支持的基础上,按企业实际获得贷款利率的50%进行贴息,贴息期限不超过1年。统筹省级扶持中小微企业专项资金,依托广东省中小企业融资服务平台为贷款企业提供贴息和风险补偿服务。鼓励市县财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的中小企业给予贷款贴息、应收账款融资等重点支持,省财政给予适当补助。同时,鼓励全省各级财政对受疫情影响较大畜禽水产养殖企业、休闲农业企业给予适当补助。三是积极配合形成政策协同,进一步降低企业用工成本。配合人力资源社会保障等部门对受疫情影响不能按时缴纳“四险一金”的企业,允许延期至疫情解除后三个月内补办补缴,继续实施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费率、工伤保险费率的政策,减轻社会保险负担;实施失业保险稳岗返还,继续对不裁员、少减员的企业实施稳岗返还失业保险费,鼓励受疫情影响企业与职工协商采取调整薪酬、轮岗轮休等方式稳定工作岗位;发放援企稳岗补贴,对职工因疫情接受治疗或被医学观察隔离期间企业所支付的工资待遇,按照不超过该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缴费工资基数的50%补贴企业,所需资金在工业企业结构调整专项奖补资金中列支,减轻企业用工负担。
(本刊通讯员)
甘肃:省级部门全面公开预算项目绩效目标
近日,甘肃省首次向社会全面公开了省级部门预算所有项目绩效目标信息,标志着甘肃在推进预算绩效管理方面又向前迈出重要一步。一是公开范围为历年最大。省财政厅在编制今年部门预算时,进一步扩大绩效目标编报范围,推动实现了省级部门预算项目支出和省对市县转移支付项目绩效目标全覆盖,资金涵盖一般公共预算、政府性基金预算和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管理层级延伸到所有省级部门和预算单位,为建成全方位、全过程、全覆盖的预算绩效管理体系奠定了坚实基础。今年共有100家省级部门(除涉密单位和涉密信息外)按要求编报了所有预算项目绩效目标并“晒出了家底”,涉及预算项目1025个,预算支出946.9亿元。二是编报质量大幅提升。针对预算绩效管理中存在的经办人员业务不熟练、绩效目标设定不合理、指标细化量化程度不够等问题,省财政厅进一步提高主动服务意识,积极优化业务流程,完善绩效管理系统,不断健全参考指标体系,加强业务培训和专业辅导,大幅度提升了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编报质量。通过举办培训班,对省级部门和市县财政部门近700人进行了预算绩效管理政策和实务操作培训,帮助经办人员提高业务能力素质;同时委托第三方机构采取驻场服务方式,为100多家省级部门提供一对一、面对面的专业辅导,帮助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规范编报绩效目标,从数量、质量、时效、成本、经济效益、社会效益、生态效益、可持续影响和服务对象满意度等9个维度综合设定项目绩效目标及指标值,有效提高了绩效目标及指标的细化量化程度,为后续开展预算项目绩效运行监控和绩效评价工作提供了可靠依据。三是绩效和预算管理有机融合。今年省级预算项目绩效目标申报、审核、批复、公开等工作与部门预算管理流程有机融合、同步实施,并将绩效目标作为预算安排的前置条件,切实强化了绩效目标导向和约束作用,有效促进了预算和绩效管理一体化进程。省财政厅建立了财政和部门分级管理、分工协作的绩效目标管理机制,按照预算层级采取自下而上和自上而下相结合的工作程序,由预算部门组织所属单位逐级申报、审核、汇总、批复、公开预算项目的绩效目标,避免了部门权责不明、避重就轻、推诿扯皮等问题。通过完善管理机制和工作程序,赋予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更多的管理自主权,推动部门和资金使用单位主动增强绩效责任意识,积极发挥绩效管理主体作用,着力提高部门预算资源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逐步实现了“要我有绩效”向“我要有绩效”的积极转变。
(周俊锋)
安徽淮北:全力保障疫情防控阻击战
一是加强防疫资金保障。健全资金使用制度,坚持特事特办、急事急办,及时做好资金筹措、划拨工作,截至2月10日,全市累计拨付疫情防控资金4237.4万元。同时,研究制定对参与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控医疗卫生人员给予保障和激励的若干措施。二是加强工作值班值守。严格实行弹性工作制,主要领导全天在岗,分管领导轮班到岗并统筹合理安排好分管科室业务骨干带班值班。力戒形式主义、官僚主义,推行微信、手机政务平台等方式办公,确保工作正常运转、事情及时处理、任务有效落实。三是加强机关防疫防控。严密机关安全防范措施,张贴健康提示,进入人员全部进行体温测量、全程配套口罩、做好登记。严格落实机关干部健康情况、外出信息摸排,实行“日报告”“零报告”制度。加强机关公共区域和办公场所保洁、通风等卫生管理,安排专人每日定时定量喷洒消毒,努力营造健康安全的办公环境。四是加强防疫物资管理。加强机关防疫物资采购保管使用管理,详细登记造册,建立物资进出台账,开展定期盘存,做到账实相符,公开使用情况,自觉接受监督。合理分配使用防疫物资,优先保障应急值班值守人员需要,保障工作正常运转。
(本刊通讯员)
四川达州:“双向”加力确保疫情防控和经济稳定增长
四川省达州市财政局从财政资金保障和财政政策措施落实上“双向”加力,为确保打赢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攻坚战和经济稳定增长提供财政支持。在疫情防控资金保障方面,截至2月21日,全市各级财政已安排疫情防控补助资金2.36亿元,确保防疫物资采购、防控救治等工作需要。同时,开辟疫情防控采购“绿色通道”,明确防控期间使用财政性资金采购与防控相关的货物、服务等,可依法紧急采购,事后补办相关手续。对感染人员实行免费医疗救治,对直接参与防控救治的一线人员,按一类标准执行传染病疫情防治人员临时性工作补助等。及时将省财政厅下达的资金3500万元按照因素分配法专调(预拨)至各县市区,市本级紧急调度财政库款1000万元用于疫情防控。明确各地按照“属地管理、分级负担”原则,采取“先预拨、后结算”方式,坚决确保同级部门疫情防控所需经费。在有效应对疫情稳定经济增长方面,立足职能职责,彰显财政担当,在全力保障防疫和生产生活物资供给,大力支持企业复产经营做大做强,不断加强项目建设稳投资,大力援企稳岗促就业,着力稳定市场消费等方面,积极给予财政补贴和财政政策支持,为保障疫情防控和促进经济稳定增长做出了重要贡献。
(李旭 李晓军)
宁波监管局:加强中介机构监督提升社会治理能力
财政部宁波监管局着力提高站位、主动作为,积极发挥财政监督的引领作用,切实抓好对社会中介机构的财政监督工作。一是抓基础保障,强化监督工作基础性。从监督规范化、标准化的目标出发,全面梳理原有的规章制度,明确了岗位职责和业务风险点,结合党风廉政有关要求,制定日常监督的操作规程,在规范工作流程的同时加强自我约束。利用财政部现有的“注会二期”等系统,结合年度资料备案的方式,构建监督对象信息数据库,定期梳理分析以明确监督方向和重点。二是抓分类施策,提高监督工作针对性。按与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紧密程度及业务风险程度,对中介机构的客户分类施策、分层监管。把与党中央、国务院重大决策部署相关的业务作为方向,以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为工作的最高目标,对于中介机构中涉及此类业务的,在监管中予以重点关注,并持续跟踪项目进展情况,发现问题及时介入,确保有关政策落地落实。把与贯彻落实重大财税政策关系密切的业务作为核心。对于中介机构中涉及营改增、减税降费的有关重大财税政策的业务,在持续跟踪的同时开展调研工作,及时向财政部反馈中央有关重大财税政策的落地执行情况,并提出政策建议。同时,还把涉及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业务作为重点,针对涉及有关财政资金分配的业务,要求中介机构在确保出具的审计评估报告准确可信的基础上,将涉及的财政资金情况及时报送监管局,对财政资金使用情况进行专项跟踪分析,确保中央财政资金使用效率。三是抓重点亮点,突出监督工作时效性。围绕防范化解重大风险攻坚战这一主题,多次对辖区内上市公司、政府融资平台公司和金融机构开展调研,及时全面掌握地方金融运行和政府债务相关情况。通过对中介机构出具的融资平台公司及金融机构的年报质量分析研判,及时向党中央和财政部反映当地情况,为中央重大决策提供参考。围绕抓好减税降费政策的落实情况,通过与中介机构搭建沟通桥梁,在宁波选取100家各类企业进行分析研判,选择7家上市公司对减税降费政策实施效果进行跟踪调研,持续跟踪、深入解析减税降费工作成效,及时向财政部反馈政策执行的效果及问题。对于突发的新冠肺炎疫情,一方面关注疫情对中介机构执业情况的影响,协调企业和中介机构通过加快数字化转型等方式尽量减轻不利影响;另一方面及时与属地财政部门和中介机构等单位建立沟通协作机制,密切关注疫情防控库款保障情况,保障疫情防控资金优先拨付到位,同时加强对资金的使用管理,督促加快资金的拨付,全力保障属地党委、政府打赢疫情防控阻击战。
(本刊通讯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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