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1-15 作者:高云霄 河北省财政厅党组书记、厅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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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河北深入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的重要一年。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部署,河北省财政厅确定“六个更加注重”指导原则,着力统一全系统干部思想,切实把握新要求、担当新使命,奋力推动全省高质量财政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是准确把握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原则,更加注重“财随政走”“政令财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最大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定海神针。越是形势复杂、挑战严峻,越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令行禁止。必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进一步深化对财政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加坚定地做到“财随政走”“政令财行”,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细落实。
二是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内涵,更加注重壮大优质财源、助推高质量发展。我国发展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
2019年是新中国成立70周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关键之年,也是河北深入推进高质量财政建设的重要一年。按照全国财政工作会议和省委九届八次全会部署,河北省财政厅确定“六个更加注重”指导原则,着力统一全系统干部思想,切实把握新要求、担当新使命,奋力推动全省高质量财政建设再上新水平。
一是准确把握坚持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的政治原则,更加注重“财随政走”“政令财行”。党中央集中统一领导是我国最大的政治优势和制度优势,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定海神针。越是形势复杂、挑战严峻,越要坚决贯彻落实党中央重大决策部署,确保政令畅通、执行有力、令行禁止。必须坚持把党的政治建设摆在首位,牢固树立“四个意识”,坚决做到“两个维护”,真正在思想上政治上行动上同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必须进一步深化对财政工作政治性的认识,善于从政治上认识问题、解决问题,把讲政治的要求落实到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和各方面,更加坚定地做到“财随政走”“政令财行”,确保党中央决策部署在财政部门坚定坚决、不折不扣、落细落实。
二是准确把握重要战略机遇期的新内涵,更加注重壮大优质财源、助推高质量发展。我国发展正处于并将长期处于重要战略机遇期,正面临着“加快经济结构优化升级、提升科技创新能力、深化改革开放、加快绿色发展、参与全球经济治理体系变革”所带来的五大新机遇。从河北看,随着京津冀协同发展、雄安新区规划建设、冬奥会筹办等国家重大战略深入推进,机遇更加明显,潜力更加巨大,正处于难得的历史性窗口期和战略性机遇期。必须抢抓用好新机遇,自觉站位大局,服从服务大局,全力助推“三件大事”加快实施,支持打好“三大攻坚战”;研究制定财政支持高质量发展的实施意见,重点支持制造业高质量发展、创新河北建设、民营企业发展和区域经济发展,加快培植壮大优质财源,不断提升财政实力,努力实现建设高质量财政与助推高质量发展的良性互动。
三是准确把握稳中有变、变中有忧的新判断,更加注重防范风险、持续保障。当前经济发展面临的国际环境和国内条件都在发生深刻而复杂的变化,经济下行压力加大,财政收支矛盾突出,防范风险任务加重。必须认真落实进一步稳就业、稳金融、稳外贸、稳外资、稳投资、稳预期要求,正确处理确保完成目标任务与提升质量的关系,既要确保高质量实现全年预期目标,又要不断优化收入结构,提高税收占比,坚决杜绝由于增收压力加大,搞过头税、乱收费和虚收空转等行为;正确处理尽力而为与量力而行的关系,健全基本公共服务保障标准体系,加强新增民生支出政策及重大项目财政可承受能力评估,完善市县财政运行监控机制,继续开展县级“三保”支出预算审核,及时纠正过度福利化、超财力建设等支出政策或项目,确保财政可持续;正确处理加快发展与防范风险的关系,既要用好政府债券,发挥稳增长、促发展作用,又要积极稳妥化解地方政府存量债务,坚决遏制隐性债务增量,全面清理消化暂付款,切实守住底线,确保财政稳定运行和风险有效防控。
四是准确把握“巩固、增强、提升、畅通”八字方针,更加注重精准施策、有效供给。这八字方针是当前和今后一个时期深化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总的要求。必须结合财政部门实际,发挥财税政策的结构性调控优势,进一步提高政策的精准性和实效性,增加有效供给,积极推动全省供给侧结构性改革不断深化。做好“巩固”文章,全力支持去产能、降成本、补短板相关工作,巩固“三去一降一补”成果;做好“增强”文章,深入开展“双创双服”活动,发挥财政作用引导优质资源和服务向中小企业集聚,增强微观主体活力;做好“提升”文章,以“强链、补链、延链”为方向,加大对传统产业升级、战略新兴产业发展、先进制造业与现代服务业融合等支持力度,提升产业链水平;做好“畅通”文章,继续创新完善财政金融支持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着力优化中小微企业融资环境,畅通经济循环。
五是准确把握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的部署,更加注重政策落地、务求实效。今年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力提效,主要体现为“两加大、两提高”,即:加大减税降费和财政支出力度,提高财政资金配置效率和使用效益。必须充分认识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重大意义,深入研究落实举措,确保中央这一重大决策部署在河北真正落地生根、见到实效。把做好减税降费工作作为头等大事,制定落实中央减税降费政策专项计划,确保政策迅速落地,让企业和人民群众有实实在在的获得感;调整支出结构,增加对脱贫攻坚、“三农”、结构调整、科技创新、生态环保、民生等领域投入,其他一般性支出严格按照不低于5%的比例压减;通过用好专项债券、PPP模式等支持实施重大基础设施项目,切实发挥积极财政政策对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的重要作用。
六是准确把握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要求,更加注重改革创新、拼搏竞进。习近平总书记在庆祝改革开放40周年大会上,作出了不断把新时代改革开放继续推向前进的系统部署。在新的历史起点上,将全省财政改革继续推向前进,必须永葆改革精神,强化责任担当,立足于更好发挥财政宏观调控作用、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坚定不移抓改革,一以贯之抓到底;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把重点更多放到解决实际问题上,继续打硬仗、啃硬骨头,抓好任务统筹、精准推进落实,确保干一件成一件;必须勇于对标争先,自觉树立大开放观,立足全国找准坐标、谋划改革,继续当好全国财政改革“试验田”和“先行区”,为全面建设高质量财政、助推全省高质量发展提供强大动力。
责任编辑 张敏
政府购买服务知识问答
问:为什么说政府设置(购买)公益性岗位不是政府购买服务?
答:政府设置(购买)公益性岗位是国家对某些社会群体(如就业困难的40、50人员,愿意到基层就业的应届大学毕业生等)的就业扶持政策,属于人员聘用范畴,不是政府购买服务,不能将二者混淆。同时,公益性岗位的概念也不宜泛化,不能把从事公共公益服务工作的岗位都一概称为“公益性岗位”。
问:如何处理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变相用工问题?
答:各地区、各部门对于以政府购买服务名义用工的做法,应当正本清源,严格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整改,根据政府的实际工作需要和财力许可,区分不同情况分类规范,无论是实行编制外聘用、劳务派遣、设置公益性岗位还是政府购买服务,都应当依法依规操作,既要规范政府行为,防止政府编制外人员和相关支出无序膨胀,也要充分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一些地方和部门因为人手不足,需要聘用编制外人员从事辅助性工作的,如公安部门的警务辅助人员、法院检察院的书记员等,应当通过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规定的人员聘用方式实施,不得作为政府购买服务事项;如果想要通过政府购买服务来协助完成某些辅助性工作的,应当严格按照政府购买服务现行政策规定实施,不能与编制外人员聘用混为一谈。
问:怎么理解先有预算、后购买服务?
答:形象地说,各级政府部门实施政府购买服务,就是先确定要办事且有办事的钱,后才能确定办事方式。首先,根据国家政策、经济社会发展实际需要等各方面因素确定政府部门的工作重点和部门预算框架,进而确定服务项目。其次,确定项目实施方式并编报预算。根据服务事项的特点,将适宜市场化方式提供的服务事项明确为政府购买服务项目。测算购买服务项目所需资金,列入本部门预算建议,报同级财政部门审核。再次,实施政府购买服务。根据财政部门批复的部门预算,部门按照有关规定实施政府购买服务项目。
问:是否存在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
答:政府购买服务改革是财政支出方式的转变,是政府做事方式的变革,推行政府购买服务并不改变事情的本来性质和财政资金的用途。所以,政府购买服务专项资金的说法是不科学的。
(财政部综合司供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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