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2018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自觉担当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加大财力投入,注重精准发力,创新管理机制,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到扶贫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中。
一是抓筹资,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2018年,包头市在财政收入大幅下降,市本级常年项目支出统一压减15%的情况下,市级扶贫专项资金只增不减,增加到1.1亿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累计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5142.4万元,已全部下拨。同时,积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支持金融扶贫,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扶贫领域,放大扶贫资金投放规模,确保扶贫工作有钱干事。
二是抓整合,确保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推动旗县区政府及各部门打破农、林、水等专项资金的用途限制,整合支持扶贫项目;将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节水灌溉、农业生产发展、旅游发展等资金向扶贫工作倾斜。及时收回迟迟没有开工或进展缓慢的扶贫项目资金,盘活后重新安排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整合的深度和效益。
三是抓精准,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2018年,围...
2018年以来,内蒙古自治区包头市各级财政部门切实树牢“四个意识”,自觉担当起脱贫攻坚政治责任,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精准扶贫、精准脱贫”战略思想,加大财力投入,注重精准发力,创新管理机制,切实把中央、自治区和市委、市政府脱贫攻坚决策部署落实到扶贫资金筹集、拨付使用、监督管理等具体工作中。
一是抓筹资,确保扶贫投入同脱贫攻坚目标任务相适应。2018年,包头市在财政收入大幅下降,市本级常年项目支出统一压减15%的情况下,市级扶贫专项资金只增不减,增加到1.1亿元,积极争取上级支持,全年累计争取上级扶贫专项资金5142.4万元,已全部下拨。同时,积极创新资金投入方式,支持金融扶贫,吸引社会资本投入到扶贫领域,放大扶贫资金投放规模,确保扶贫工作有钱干事。
二是抓整合,确保集中财力办大事。积极推动旗县区政府及各部门打破农、林、水等专项资金的用途限制,整合支持扶贫项目;将农业综合开发、“一事一议”、节水灌溉、农业生产发展、旅游发展等资金向扶贫工作倾斜。及时收回迟迟没有开工或进展缓慢的扶贫项目资金,盘活后重新安排使用,进一步提高资金整合的深度和效益。
三是抓精准,确保资金效益最大化。2018年,围绕全市脱贫攻坚战总体目标任务,为全面规范扶贫资金使用管理,包头财政制定印发了《包头市财政专项扶贫资金管理办法》 《包头市强化财政扶贫资金保障机制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 《关于进一步加强市派驻村工作队工作经费及交通费使用管理的通知》 《关于进一步做好财政扶贫项目资金公告公示工作的通知》等一系列办法和规定,推进扶贫资金规范化制度化管理,确保扶贫资金精准投入到每一个贫困村、每一个项目、每一个贫困户。同时,出台了一批符合包头实际的帮扶政策。如:为建档立卡贫困学生(小学、初中、普高)每生每年发放500元交通费补贴;推行未考上大学贫困学生免费免试就读包头职业技术学院,38所市区中小学与贫困地区学校结对共建等帮扶政策;2018年市本级财政买单为贫困人口进行免费健康体检,设立2000万元医疗扶贫救助资金,将贫困人口的住院医疗费用实际报销比例提高到95%,个人只需支付实际花销的5%,扩大贫困人口慢性病报销范围,提高报销比例,实行“一站式”结算,方便群众报销。农村牧区低保保障标准提高到了每年5700元,五保集中供养标准达到每人每年1万元。
四是抓绩效,实施扶贫资金全流程动态监管。第一,全面推进绩效管理。将绩效目标镶嵌到部门预算编制中,部门编制预算时,申报的扶贫项目必须同步设置绩效目标;将绩效监控贯穿执行全过程,预算完成后以部门和单位为责任和实施主体开展绩效自评;加大绩效自评公开力度,各部门在门户网站主动向社会公开。第二,确保扶贫资金监督检查全覆盖。2018年市财政会同扶贫、审计部门,在旗县区自查整改的基础上,对全市所有旗县区特别是区贫县及有贫困人口的地区2016—2018年各类扶贫资金的分配、拨付、报账、使用及项目管理情况开展全面监督检查,并延伸至旗县区扶贫办、民委、残联和管理扶贫资金有关部门及苏木乡镇、嘎查村。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市委、市政府,并督促整改。第三,加强扶贫资金动态监管。按照中央、自治区财政关于实施扶贫项目资金动态监控管理的有关要求,市财政迅速启动,成立领导小组,明确职责分工,组织业务培训,自上而下搭建了实时监控平台,2018年底资金分配率、扶贫项目绩效目标填报率及审核率均达到100%。市县两级财政部门动态监控平台和国库集中支付系统的对接也在顺利推进,确保适时掌握40类专项资金的拨付使用情况,极大地提高了信息化、精细化管理水平。
当前,财政扶贫工作还存在一些问题,如有的地区项目管理粗放,资金下达后现抓项目,存在“资金等项目问题”;有的地区在编制脱贫攻坚规划和项目时,论证不充分、可操作性不够强,存在同质化现象,扶贫产业项目与实际结合得不够紧密,导致资金下达后找不到具体投向。整合资金的范围还需加大,项目还需细化,力度还需加强。扶贫中的不公平问题显现,主要是对建档立卡贫困户的各类补贴、减免等政策性收入综合下来,已超过了当地人均纯收入水平,由此造成非贫困户及建档立卡外的边缘户产生不公平心理,形成与贫困户的攀比,造成新的矛盾。为此,提出如下几点建议:
一是建议从自治区层面进一步完善整合资金政策,进一步明确并扩大统筹整合扶贫资金和涉农涉牧资金的范围,细化到具体资金的领域和项目,便于旗县区更好地执行和操作,避免发生挪用资金问题,提高资金使用效益。二是建议加强对项目库的管理,因地制宜建立完善各旗县区的扶贫产业项目库,使资金下达后,能够及时用于项目建设,提高扶贫资金使用效益。三是建议从全自治区政策制定方面,统筹研究解决和防止扶贫工作中出现非贫困户攀比等新的矛盾和问题。
责任编辑 张小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