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东莞综合经济实力得到大幅提升,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已由一个农业小县迅速壮大为以IT产业为代表的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主导地位的现代化城市。如今世界排名100强企业中有12家、500强企业中有43家、跨国公司中有124家、境外上市公司中有近800家先后到东莞投资办厂。东莞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0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82亿元,2004、2005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第十二位。进入新世纪以来,东莞提出了打造有国际影响的现代制造业名城,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激发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打造“科技东莞”.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构建创新平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科技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十一五”期间,东莞每年将投入10亿元,连续五年共投入50亿元用于科技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鼓励民间创业...

经过改革开放二十多年的发展,东莞综合经济实力得到大幅提升,经济结构发生巨大变化,已由一个农业小县迅速壮大为以IT产业为代表的现代制造业和高新技术产业占主导地位的现代化城市。如今世界排名100强企业中有12家、500强企业中有43家、跨国公司中有124家、境外上市公司中有近800家先后到东莞投资办厂。东莞的城乡面貌明显改观,城市功能进一步增强,经济社会发展水平显著提高,2005年,实现国内生产总值2182亿元,2004、2005连续两年位居“全国综合实力百强城市”第十二位。进入新世纪以来,东莞提出了打造有国际影响的现代制造业名城,实现经济社会和谐发展的目标。财政部门要充分发挥公共财政的职能作用,激发经济社会的发展活力,为构建和谐社会创造条件、打好基础。
打造“科技东莞”.建设创新型城市,促进经济增长方式转型
一是加大科技投入,构建创新平台。调整财政支出结构,提高科技经费占财政支出的比例,“十一五”期间,东莞每年将投入10亿元,连续五年共投入50亿元用于科技发展;拓宽融资渠道,引导企业增加科技投入,鼓励民间创业投资,建立起以政府投入为引导、企业投入为主体、风险投资为支撑、社会融资为基础的多元化投入机制;运用财政贴息、奖励等手段,鼓励行业技术研究开发中心的建立,支持国内外高校、科研院所、企业、社会民间资本和海内外相关机构参与组建公共技术平台,为共性技术研发提供支撑。二是抓好园区建设,打造产业载体。重点抓好松山湖、虎门港和东部工业园的建设,构建“三带联动、全面加速”的园区发展格局。按照“国内外著名企业聚集中心、研发服务中心和人才教育中心”的总体定位,加快松山湖科技产业园区开发建设,强化松山湖对科技企业和各种科技资源“引进、培育、整合”的功能,使其真正成为科技集聚的中心、科技产业和知识经济发展的旗帜,成为“科技东莞”的集中体现。三是发展“两自”企业,增强创新能力。大力支持企业开展技术创新活动和品牌创建工作,特别是引导民营企业从模仿跟进转向创造核心技术,从来料加工、贴牌加工转向自主技术、自有品牌,尽快培育一批成长性高的“两自”企业。充分发挥企业技术改造资金、科技兴贸专项资金、中小企业发展基金的激励作用,进一步促进企业技术改造和科技进步,鼓励企业建立研发机构,鼓励企业与高校科研所合作,建立以企业为核心、产学研紧密合作的机制,增强创新发展能力。
强化“四种意识”,积极组织财政收入,为建设和谐东莞夯实财力基础
一是强化责任意识。全面推行工商税收目标责任制,把组织工商税收作为镇区领导班子工作实绩量化考核的重要指标,建立健全财政、国税、地税等部门联席会议制度,加强对财政经济运行情况的分析监测,每月通报工商税收完成情况,对收入不理想的镇区加强督促检查,强化收入征管责任,确保税收收入及时足额入库。二是强化创新意识。加大零星税源的征管力度,在全市各镇区设立税务协管中心,在村(居)委会设立税务协管站,充分调动镇区、村抓税收的积极性,从制度和机制上防止漏征漏管,堵塞征管漏洞,建立健全长期、高效的协税护税机制,营造公平公正的税务环境。据测算,通过成立税务协管机构,切实加强零星税源征管,东莞的零星税源一年可增加市级财政收入4亿元。三是强化协调意识。大胆借鉴近年来在车船使用税、残疾人就业保障金征缴方面的好做法,对一些容易流失、征管难度大的地方性税费,充分发挥相关部门的协作性,及时协调解决税费征管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实现征管信息资源共享、各相关部门齐抓共管的良好局面。四是强化法制意识。严厉打击涉税违法违纪行为,加大反避税力度,加强对重点税源的管理,突出抓好偷漏税现象较多的重点行业、重点税种和重点环节的检查工作,营造公平、公正的依法治税环境,推动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和财政不断增收。
坚持“发展式扶贫”,统筹和协调区域经济发展努力提高和谐发展的能力
一是要加大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提高欠发达地区的公共服务水平,吸引人才和资金流入。市财政每年按上年度本级地方财政收入的2%安排扶持专项资金,按照专户管理、无偿使用、专款专用的原则,重点用于加强欠发达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和改善基本生产生活条件,帮助欠发达地区修建水泥公路、铺设自来水管和新建卫生所,切实解决“行路难、饮水难、看病难”等问题。二是发挥财政资金“四两拨千斤”作用,增强欠发达地区的发展后劲。从2003年起连续五年为11个欠发达镇每年各提供1亿元额度扶贫贷款贴息,支持其发展工业,加速工业聚集和产业升级,培育新的经济增长点,增强造血功能和发展后劲。几年来,欠发达地区经济发展取得明显成效,2005年11个欠发达镇工商税收收入全部超过1亿元,累计完成工商税收31.68亿元,同比增长32.64%,成为推动全市经济发展的新动力。
构建城乡一体化的社会保障体系,让公共财政的阳光照耀到广大农村,充分体现和谐发展的要旨
一是不断完善最低生活保障制度,调整最低生活保障金市、镇、村的负担比例,保证所有符合条件者都被纳入低保范围,做到“应保尽保”;不断完善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制度,免除81条贫困村村级负担的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缴费,保证所有符合条件的农(居)民均能参加农(居)民基本养老保险;不断完善农(居)民基本医疗保险制度,扩大低保对象基本医疗救助范围,实现基本医疗100%覆盖,重点解决农(居)民因病致贫、因病返贫的问题。二是以城乡特困群体为主要救助对象,以政府救助为主导,以社会各类捐赠为辅助,以民政相关组织为依托,逐步建立城乡一体化、组织网络化、管理社会化、保障法制化的新型社会救助体系。三是大力发展以为老年人、儿童提供福利服务和帮助残疾人康复为主要内容的社会福利事业,发挥财政资金的导向作用,聚集社会力量办好福利事业,使社会弱势群体共享经济社会发展的成果,把东莞建设成为福利型社会。
加强镇区财政管理,控制和防范政府债务风险,维护经济社会的和谐稳定
一是加强镇区财政性资金管理,从源头上防治腐败。以开展镇区财政性资金审计检查工作为切入点,全面推行“三个集中”(集中财力、集中支付、集中核算)财政管理模式,所有财政性资金必须纳入镇区综合财政预算管理,严禁任何财政性资金游离于财政监督体系之外,切实加强财税征管力度,严格预算编制,积极推行部门预算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完善镇区一级政府采购和财政投资评审制度,健全各项监督制约机制,确保财政资金使用规范、安全和高效。二是要进一步规范镇区债务管理,从机制上防范地方债务风险。按照科学发展观和正确政绩观的要求,正确处理发展速度与财力可能、债务规模与偿债能力之间的关系,坚持责、权、利和借、用、还相统一,不断完善政府债务监督约束机制,将地方政府债务管理纳入规范化、制度化的轨道。从源头上强化政府债务管理,实行“下管一级”的政府债务审批制度,规范镇区举债行为,镇区年度债务余额超出当年可支配财力的,一律不能再贷款。建立健全政府债务预警机制和偿还机制,在严格控制新债的基础上,明确偿债责任,切实采取有效措施,逐步消化历史欠债,防范地方债务风险,确保经济社会和谐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