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16 作者:本刊记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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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财政部下发了《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和完成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日前,就“五五”普法的相关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
答:“五五”普法主要致力于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即进一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
2006年是“五五”普法的开局之年,财政部下发了《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第五个五年规划》(以下简称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要求各地结合本地区的实际情况,认真组织实施,确保实现和完成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确定的目标和任务。日前,就“五五”普法的相关问题,财政部有关负责人接受了本刊记者的采访。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五五”普法的主要内容。
答:“五五”普法主要致力于以下六个方面的工作。
一是深入学习宣传宪法和国家基本法律制度,主要包括:进一步学习宣传宪法,牢固树立宪法权威;进一步学习宣传党和国家关于民主法制建设的方针、政策和理论,促进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进一步学习宣传国家基本法律制度,培育爱国意识、国家安全统一意识、民主法制观念;深入开展以“学法律、讲权利、讲义务、讲责任”为主要内容的公民法制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公民依法行使权利、履行义务,自觉用法律规范行为,形成以遵纪守法为荣、以违法乱纪为耻的良好社会风尚。
二是深入学习宣传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即进一步学习宣传《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等行政法律制度和依法行政基本理论,培养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权力和职责统一的现代法治观念,增强遵纪守法、依法办事的自觉性,注重提高广大财政干部特别是各级财政领导干部的法治理论素养,提高依法决策、依法行政和依法管理的能力和水平。
三是深入学习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即密切联系财政改革与发展实际,进一步学习宣传与财政中心工作特别是财政改革与发展相关的法律法规;配合国家立法进程,进一步学习宣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以及各单行税法和《财政违法行为处罚处分条例》等财政法律、行政法规及“五五”普法期间新制定和修订的财政法律、行政法规,进一步推进财政管理和各项财政工作的规范化、法治化。
四是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进程,加快法制财政步伐。即进一步学习宣传和贯彻落实《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按照《财政部门全面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实施意见》的要求,建立和完善依法理财体制和机制,建立健全依法理财制度,严格依法理财程序,强化行政行为监督。建立健全重大财政事项民主决策制度和听证制度,完善财政信息公开制度,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完善和推广执法责任制、执法公示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建立行政执法评议考核制度,进一步规范财政执法行为,为实现财政资金的安全、规范、效益和公平提供有力保障。
五是组织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主题活动。各级财政部门每年都要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开展“法律进单位”活动,促进各级财政部门法治化管理。建立财政法制学习园地,开展经常性法制教育;定期开展对财政干部和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制培训,力争使县级以上财政部门干部每年至少参加一次法制培训班。结合财政法制建设进程,组织法律知识竞赛、法制文艺演出等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和其他社会公益法制宣传活动;结合财政工作实际和公众需要,开展法律咨询和服务;加强对外法制宣传教育交流;探索法制宣传教育与道德教育有机结合的新途径,大力弘扬社会主义荣辱观。
六是做好“12·4”全国法制宣传日宣传教育活动,集中开展以宪法为核心的法制宣传教育。利用宣传月、宣传周、宣传日等形式,广泛开展群众喜闻乐见的法制宣传教育活动,营造学法用法氛围。
记者:普法教育已深入人心,工作的方式方法非常重要,请您谈谈“五五”普法主要采用的工作方法。
答:要在巩固“四五”普法工作成绩的基础上,从四个方面做起。
1.围绕中心,服务大局。要紧紧围绕“十一五”期间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总体目标,紧密结合财政改革和财政中心工作,针对目前财政管理工作中存在的问题,有针对性地安排和落实法制宣传教育各项任务,开展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
2.求实创新,与时俱进。要根据构建和谐社会、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新形势、新任务和新要求,把握全社会特别是财政部门和财政干部对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根本需求,探索财政普法工作的内在规律,转变工作观念,创新工作方式,既要兼顾全面,又要突出重点,采取切实措施,建立健全和落实各项制度,防止形式主义,保证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取得实效。
3.多种形式,注重效果。要积极组织多种形式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如开展法律咨询,组织法律知识竞赛,举办法制宣传图片展览等;充分发挥大众传媒的作用,利用电台、电视台、报刊、网络的法制专栏、专题节目和法制系列讲座等形式大力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知识;继续发挥法制新闻、法制文艺等的教育引导作用,大力开展形象生动、寓教于乐的财政法制教育活动。
4.抓好典型,分类指导。要注意培养典型,充分发挥各类典型的示范作用,不断总结经验,进一步探索新时期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和依法理财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及时研究解决工作中存在的问题,不断提高工作质量和工作水平。要根据不同普法对象的特点,有针对性地确定财政法制宣传教育的目标、任务、要求和方法,提高工作针对性,使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适应形势的变化和发展。
记者:“五五”普法规划中法制宣传教育的对象和具体要求是什么?
答:具体的要求如下:
1.加强领导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执政能力。各级财政部门的领导干部要高度重视本部门、本地区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工作,带头学法用法,树立在宪法和法律范围内活动的观念,树立国家一切权力属于人民的观念,树立国家尊重和保障人权的观念,提高依法管理能力,规范决策、管理和服务行为,转变领导方式和管理方式。推进领导干部法制教育制度化、规范化,坚持和完善党组中心组集体学法制度、领导干部法制讲座制度、法律知识年度考试考核制度,推行领导干部法律知识培训制度和任职资格制度。财政部要适时组织举办厅(局)级领导干部依法行政培训班,在年度厅(局)级领导干部培训班上进一步加大依法行政内容的培训力度。各地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财政部门领导干部的培训力度,充分利用各种培训形式加大依法行政的培训力度。
2.加强财政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各级财政部门要加大对财政干部法制宣传教育的力度,培养财政干部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违法要追究的观念。把法律知识作为各级财政部门录用人员的重要考核内容。继续推进年度法制培训和考试考核工作。加强廉政法制教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各级财政干部要积极参与财政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带头学法用法,提高依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财政权力的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执法、文明执法,确保国家法律的实施。认真学习宪法和立法法、行政处罚法、行政许可法、国家赔偿法、公务员法、行政复议法、行政诉讼法等,认真学习预算法、政府采购法、会计法、注册会计师法、税收征收管理法等与自身工作密切相关的财政税收法律法规,不断增强法治意识和观念,提高自身法律素质,提高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的能力和水平。
3.加强财务会计人员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依法管理、依法办事的能力。各级财政部门要组织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及广大财务会计人员认真学习国家有关财政、财务、会计等法律法规知识,努力提高企业、行政事业单位管理人员和广大财务会计人员的法律素质,增强其遵守国家财经法律制度的自觉性。
4.加大对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的力度。各级财政部门要采取多种形式向社会公众宣传财政法律法规,增强全社会的财政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推动全社会财政法制的进步。
记者:请您介绍一下“五五”普法规划的具体工作步骤。
答: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从2006年开始实施,到2010年结束。共分三个阶段:
1.宣传发动阶段。2006年,财政部将根据规划的要求,做好动员部署工作,组织编写全国财政“五五”普法教材,组织举办全国财政法制宣传教育骨干培训班。各地财政部门要根据本规划的要求,结合本地区的情况,制定适合自身特点的财政“五五”普法规划或安排,做好组织、宣传、发动等工作,并组织举办普法骨干培训班,层层培训骨干。各地财政部门制定的“五五”普法规划或安排,要及时报送财政部备案。
2.组织实施阶段。2006年至2010年,各级财政部门要根据规划的要求,制定年度法制宣传教育工作计划或安排,认真组织实施。财政部将根据财政改革与发展的实际情况,举办不同形式的财政法制宣传教育培训班、研讨班、法制讲座,举办财政法律知识竞赛、财政法制文艺宣传等活动。各地财政部门要根据规划和年度计划的安排,突出年度工作重点、采用灵活多样的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法制宣传教育活动。2008年,财政部将对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组织中期检查督导,重点检查领导干部学法用法情况及全局性的财政普法活动开展情况。
3.2010年,各地财政部门要按照规划确定的目标、任务和要求,对全国财政“五五”普法规划实施情况进行总结验收和全面考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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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