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银行卡作为非现金支付的结算工具,具有减少现金流量、提高支付透明度、便于监控管理等特点,不仅方便持卡人,而且可以成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预算单位推广使用银行卡,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目前预算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的情况仍较为普遍,造成预算执行透明度较差,难以进行有效监控。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以后,财政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但对于现金提取使用却是例外,可以说,现金支付是唯一游离于财政动态监控系统之外的支付活动,且资金量较大。2005年,160多个实施改革的中央部门,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达39.44亿元,给财政资金的支付使用带来了较大风险。因此,在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了对预算单位零星支出要采用银行卡支付的要求。在预算单位加快推行使用银行卡,有利于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在全社会推广使用银行卡有利于加强国家税收管理。银行卡支付的交易信息能够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准确完整地记录在结算账户中,形成个人和商户的交易档案。在全社会推广使用银行卡,...
银行卡作为非现金支付的结算工具,具有减少现金流量、提高支付透明度、便于监控管理等特点,不仅方便持卡人,而且可以成为加强财政财务管理的重要手段。
——在预算单位推广使用银行卡,有利于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目前预算单位大量使用现金的情况仍较为普遍,造成预算执行透明度较差,难以进行有效监控。实行国库集中收付改革以后,财政资金统一纳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运行管理,收入直接缴入国库或财政专户,支出直接支付到收款人或用款单位。但对于现金提取使用却是例外,可以说,现金支付是唯一游离于财政动态监控系统之外的支付活动,且资金量较大。2005年,160多个实施改革的中央部门,通过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达39.44亿元,给财政资金的支付使用带来了较大风险。因此,在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中,提出了对预算单位零星支出要采用银行卡支付的要求。在预算单位加快推行使用银行卡,有利于健全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提高预算执行透明度,规范单位财务管理。
——在全社会推广使用银行卡有利于加强国家税收管理。银行卡支付的交易信息能够通过电子信息系统,准确完整地记录在结算账户中,形成个人和商户的交易档案。在全社会推广使用银行卡,通过对个人收入的准确记录,有利于促进个人所得税的征缴和监管同时,有利于加强对商户的约束,堵塞其利用现金交易偷税逃税的漏洞,并为税务检查提供了有效信息。
——推广使用银行卡有利于从制度上防范和治理腐败,减少违法违规行为。贪污腐败和一些违法违规行为为防止留下“电子痕迹”,一般不会采用转账支付,而多采取现金方式,一些预算单位也通过各种方式套取现金,设置账外账,规避监管。通过核查发现,现金提取成为当前财政资金支付使用中的一个突出问题,有的单位提现违规用于发奖金和津补贴,有的单位或个人违规套取现金,有的则进行其他不规范的活动。某预算单位短短几个月时间就从零余额账户提取现金700多万元,约占全年财政拨款的30%,经查绝大多数是使用虚假发票套取现金。由此可见,大力推行银行卡这种非现金结算工具,控制预算单位现金支付使用,对于防范和治理腐败及减少违规操作具有重要意义。
为加快推动银行卡这项利国利民的产业发展,各部门、各单位和社会各有关方面应当积极行动起来,财政部门将从商业银行和受理市场建设等方面采取积极有效措施,为银行卡产业的发展创造有利的政策环境。为了加强银行卡呆账核销管理,财政部修订了《金融企业呆账核销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了银行卡呆账核销的程序;并积极研究有关税收激励政策,以鼓励特约商户布发POS等银行卡终端机具,并解决收单机构拓展中小商户动力不足问题。在研究推进银行卡产业发展财税鼓励政策的同时,当前一项重要工作就是要加快在预算单位推行公务卡。
公务卡是对行政事业单位日常公用支出使用的银行卡的统称。近年来,特别是实施国库集中收付制度改革后,财政部研究提出了实施公务卡的基本思路,地方财政部门对推行公务卡也进行了有益探索。上海、天津、海南等地方于2002年前后即开始在预算单位推广使用公务卡,天津市目前已经在1200多个预算单位实施,公务卡的数量达到8.9万张。对全国大部分地方来讲,由于前几年用卡条件还不够成熟,这项工作没有全面推行。近年来,我国银行卡业务获得较大发展,受理环境明显改善,加快推行公务卡的时机已
基本成熟。
按照国务院批准的《财政国库管理制度改革方案》,财政部在推广使用公务卡方面,将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以银行卡及电子转账支付系统为媒介,逐步实现预算单位使用银行卡支付会议费、差旅费、交通费、招待费等日常公用支出及零星采购支出,同时将银行卡支付信息纳入财政部门动态监控系统管理,以最大程度地减少单位现金支出,健全财务管理制度。初步考虑,2006-2007年选择部分中央预算单位试点,2008年扩大试点范围。地方也要结合本地实际及早试点,争取2010年在所有中央预算部门和地方省、市两级全面使用公务卡,有条件的县也要研究推广使用公务卡。按照上述思路,财政部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起草了《中央预算单位公务卡管理办法》,对公务卡的种类、使用管理、报账结算等作了具体规定。下一步要与人民银行密切协作,修改完善后加紧出台,并选择部分预算单位进行试点。地方也要抓紧研究制定这方面的制度办法,并在试点的基础上稳步推进。已经推行公务卡管理的地方,要积极总结经验,完善制度办法。
在预算单位推广使用公务卡,是深化完善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和加强财政支出管理的重要措施,是一项系统工程。不仅涉及到预算单位观念的转变和财务管理方式的变化,也涉及到代理银行代理国库集中支付信息系统的调整及与财政部门动态监控系统的对接。做好这项工作,需要各级财政部门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统筹考虑各方面工作,认真抓好落实。要注意把握以下三点:一是要符合国库集中支付制度改革的方向,要以国库单一账户体系为基础,坚持有利于方便预算单位用款,有利于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透明度和有
利于加强管理监督的原则。二是要符合银行卡管理的相关法律和制度规定。三是要符合本地银行卡工作发展实际,充分考虑当地银行卡受理环境建设情况,扎实稳妥地做好现金支付与银行卡支付的转换,确保方便预算单位用款,切实把这项工作做实、做好。
各中央部门和预算单位要充分认识银行卡产业发展的重要意义,尤其是推行公务卡管理对加强单位财务管理、规范现金支用和简化报销程序等方面的重要作用,在部门和单位内部做好宣传解释工作,推动干部职工转变观念,并及时制定内部公务卡使用及财务报销等具体规定,确保推行公务卡工作的顺利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