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月下旬,国务院提出的增发国债和调整今年中央预算的议案已经九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批准。至此,以增发600亿元长期国债用于增加固定资产投入、用预算超收的资金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收入和调整部分税收政策为主要内容的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的各项举措,即将全面付诸实施。
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是应对目前有效需求不足、促进国民经济持续稳定发展的正确选择。去年以来我国实施的积极财政政策,用增发国债扩大基础设施建设投入,对国民经济继续保持平稳增长的良好势头起到了十分重要的作用。但是,随着时间的推移,去年以来采取的积极财政政策的效应正在逐步减弱。特别是今年3、4月份以来国内外形势又发生了一些新的变化,我国经济发展面临着更加复杂的外部环境,有效需求不足的问题更加明显地表现出来。在这种情况下,如果不及时采取有力措施,去年下半年以来经济回升的良好势头就可能逆转,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将面临更大困难,财政增收的基础难以稳固,金融风险进一步暴露,企业下岗人员增多,影响经济和社会的稳定发展。因此,党中央、国务院统揽全局,果断作出了进一步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的重大决策。通过向银行增发适量国债,用于增加基础设施项目建设的资本金和技术改造项目的贴息,不仅能够迅速将部分储蓄转化为投资,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相应地带动银行贷款和地方与企业配套资金的投入来扩大投资需求,而且相当一部分投资可以直接转化为居民收入,促进消费增长。通过调整收入分配政策,增加城镇中低收入居民的收入,将使8000万人受益。既可以直接促进消费增加,也有利于维护社会稳定,增强居民对未来经济发展的信心。通过调整部分税收政策,使一些企业减轻负担,有利于扩大投资需求和促进出口,从而拉动经济增长。
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首先要管好、用好国债资金,充分发挥其使用效益。增发国债所筹集的资金,主要用于在建的基础设施项目、重点行业的技术改造、重大项目装备国产化和高新技术产业化、环保与生态建设以及科教基础设施等。要“先填坑,后挖坑”,优先安排弥补去年国债专项投资中重点项目的资金缺口,确保这批项目早日竣工。国债转贷资金安排要与地方政府财力相适应。配套资金无法落实到位和今后偿贷无法得到保证的,不能安排新的转贷项目。要树立财政投资风险意识和效益观念,严格选择项目,真正杜绝重复建设和“三边工程”、“胡子工程”、“豆腐渣工程”。各级财政部门要切实加强国债资金的监督检查,坚决查处资金使用中的违法违纪行为,严防资金被挤占、挪用和损失浪费。
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必须夯实基础,努力实现财政增收和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今年年初预算确定的支出重点很多,预算安排本身就比较紧。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的力度,除了国债专项资金安排的基础设施建设投资外,其他方面的所需资金都必须靠增加收入和调整支出结构来解决。要进一步强化收入征管,严禁在国家统一法规政策之外乱开减免税的口子,严厉打击各种税收违法犯罪行为,坚决堵塞各种收入漏洞,认真清理欠税,确保完成和超额完成全年财政收入任务。支出管理要继续贯彻“调整结构,确保重点,压缩一般,加强管理”的方针,调整和优化支出结构,大力压缩行政事业经费,减少竞争性领域投资,重点保障积极财政政策实施和各项重点支出的资金需要。加快财政支出管理改革步伐,强化节约意识,坚决制止各种铺张浪费行为。把有限的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
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关键在于狠抓落实。这次出台的各项政策措施,中央财政和地方财政都要增加支出,减少部分收入。这在当前各级财政都很紧张的情况下,任务是繁重的。各级财政部门要在党委和政府领导下,同心协力,认真履行职责,千方百计地统筹安排好各项支出,确保各项政策措施落到实处。这是加大实施积极财政政策力度取得预期成效的重要保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