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宜昌县为全面推进『零户统管』运作模式,针对乡镇单位存在的票据来源多、资金上解下拨渠道乱等问题,从今年7月份起,采取四条措施,进一步规范了县乡单位预算外资金管理体制。
一是统一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收费收款票据购领办法,不准县直主管部门违规向乡镇单位供票。规定乡镇行政事业单位所需收费收款票据原则上都必须在当地财政所购领,从县级主管部门购领的票据必须到当地财政所备案后才能使用。
二是统一实行收入直达财政专户,不准坐收坐支和体外循环。规定乡镇各单位不论从哪个渠道取得的罚没收入、预算外资金收入及其它预算外资金都必须直达乡镇财政专户,严格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
三是统一乡镇单位资金上解程序,不准搞现金结算。乡镇行政事业单位应上缴县主管部门的各项资金,由乡镇财政专户上划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财政专户,再由县预算外资金管理局按用款计划转拨县直各主管部门。
四是统一县直各部门补助款下拨程序,不准搞垂直拨款。规定下拨补助款要由县主管部门会同县级财政部门联合行文下达指标,资金必须通过县财政专户下拨乡镇财政专户。 (陈绪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