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由于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尚未完全发育成熟,各项改革措施尚不配套,社会主义法制不够健全,财政监督立法以及监督方式滞后,使得财经领域截留国家收入,侵吞逃避各项税收,私设“小金库”,财会信息严重失真,挥霍浪费国家资财,侵蚀国有资产权益等各种违法违纪行为屡禁不止,严重制约国民经济的发展和反腐败斗争的进程。因此,笔者认为,进一步完善和强化财政监督,健全财政监督保障体系仍是当前财政监督工作的迫切问题。
一、健全财政法制坚持依法治财
近几年来,我国财政法制建设工作取得明显进展,国家相继制定和修订了《预算法》、《个人所得税法》、《税收征收管理法》、《注册会计师法》、《会计法》等财政法律和一大批财政行政法规和规章,初步形成了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要求相适应的财政法律体系框架。但从整体上看,财政立法特别是法制建设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发展的要求仍不相适应,突出表现在:一是财政监督立法存在着严重的滞后性,迄今尚无一部完整和权威的对财政监督职责、内容、手段等作出专门规定的法律或法规,致使财政监督地位没有法律保障、行使财政监督职责缺乏必要的法律手段,严重影响财政监督的权威和成效。二是法与法之间、部门与部门之间的关系没有理顺,存在着法与法之间不衔接、甚至相互冲突以及“以法压法”现象,增加了执法难度。因此,健全财政法制,坚持依法治财,在当前显得尤为迫切。由此要注重以下几点:一是要尽快出台统一、完备的《财政监督法》,系统地规定财政监督的机构、地位、职权、责任、监督程序、监督方法、当事人的权利义务,违反财政法规的法律责任、财政监督与其他监督的关系等内容。二是在财政立法过程中,要认真研究和掌握各项政策法规的客观功能和政策法规之间的相互关系。避免政策法规在执行过程中碰撞掣肘,尽快建立相互配套、上下统一的财政监督法规体系。三是要强化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务委员会对财政的监督管理权。
二、强化内部监督改进监督方式
随着机构改革和政府转变职能的逐步实施到位,强化财政内部监督不仅是贯彻依法理财、科学管理、制约财政内部权力的需要,而且对促进财政政策、法令、制度的正确贯彻落实,增强财政运行中自我约束机制,规范财政行为,防患于未然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由于财政监督涵盖财政收、支、管的方方面面,工作千头万绪,当前必须针对财政工作的主要矛盾和影响财政收支急剧变动的重要因素实施有效的监督。首先,强化对本级预算收入征管质量的监督。包括税务部门各种税收收入的征收情况,财政部门非税收入的征收情况,下级财政应缴上级财政预算收入情况,以及对本级国库收纳、划分、留解、退付本级预算收入的情况进行监督检查。要进一步改进财政监督方式,通过审查社会审计机构提交的企业年度会计决算审计报告对企业财务实施监督。建立健全财政内部审计制度,对管理财政预算资金、财政信用资金的内部业务机构以及挂靠财政部门的企事业单位开展定期的监督检查,做到相互配合、相互促进、相互制约,使财政内部监督有效地为提高财政管理水平和廉政建设服务。同时还要强化预算外资金的监督,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和财政专户管理,改变预算外资金长期体外循环和变相剥离财政职能、侵蚀税基、侵占财政收入的问题。其次,强化财政支出的监督。一是强化预算编制和预算执行的监督,从源头上把好财政支出监督关。二是按照公共财政的原则,界定财政资金供应范围。在坚持支出增长低于收入增长幅度的同时,通过压缩财政资金供给范围,合理调整支出结构,集中更多的资金加大对公益性基础设施的社会保障和农业、科技、教育、卫生等方面的投入,提高人民生活质量,改善生存发展环境,促进经济和社会全面发展。从根本上克服财政支出的“缺位”与“越位”现象。三是强化对“人、车、会、话”的监督,以“人、车、会、话”监督为切入点,建立和完善相应的制度,压缩支出总量,硬化财政约束。第三,强化财政管理监督。一是按照财政部机构改革的总体目标,改革国有企事业单位财务管理制度,减少直接管理和具体事务审批。在彻底实行政企分开,政府不再干预企业生产经营的同时,以财务监督为中心,切实建立起有效的约束机制和规范的监督体系,以加强对国有企业财务的监控,建立国有企业稽察特派员制度,完善与企业监管有关的各项法律法规,引导企业加强内部监督管理,规范企业财务行为,把企业的各项财务活动纳入法制化的轨道,以维护良好的经济运行秩序,维护国家和公众的权益。二是强化国有资产的监督管理,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国有资产管理监督和营运机制。按照建立“产权清晰、权责明确、政企分开、管理科学”的现代企业制度的要求,通过向企业派驻财务总监,参与企业的具体运作,防止国有资产流失。
三、注重社会监督构建监督网络
健全财政监督保障体系,仅靠财政部门监督是远远不够的,必须充分发挥社会机构的积极作用。一是大力发展社会中介机构,逐步形成财政监督中介机构,中介机构监督企业的格局。二是充分发挥舆论监督作用。要通过各种新闻媒体,大力宣传财政监督的重要性和具体监督内容与要求,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和企业法人代表参与监督意识,约束和规范企事业单位财务行为,维护财政法制和财经纪律。三是要发挥政协和民主党派参政议政作用,注重税务、审计部门以及社会公众的监督作用。通过以上全方位、宽领域、多环节、多层次的监督网络,构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财政监督保障体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