摘要:
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重庆市财政局经过不断的摸索、实践和总结,逐步形成了一套实施政府采购的制度和方法。到目前为止,我市已进行了四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金额2200万元,节约预算近500万元,节约率达22%,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摸索适当的政府采购方法
1997年11月28日,我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招标会”在市信托拍卖行主持和市公证处监督下,以减价竞卖的形式开场。所谓减价竞卖,即物品经销商以举牌报价的方式公开报出自己的售价,价低者成交。35家办理了竞标手续的经销单位经过50分钟紧张激烈的角逐,64辆车中标,比原预算经费少花了350万元,节省了20%的经费。
这是我市首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政府部门及所属团体购买公务车,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新偿试,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由于缺乏准备和经验不足,这次招标活动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由于减价竞卖是价低者中标,部分商家(厂家)为了占领政府采购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而中标,有倾销性质,不利于公平竞争;由于是一锤子买卖,竞标物品的品牌及各项技术指标等没有确切的界定,质量和售后服务难以保证,实际上在后来的交货中我们发现个别商家将...
在没有现成经验可借鉴的情况下,重庆市财政局经过不断的摸索、实践和总结,逐步形成了一套实施政府采购的制度和方法。到目前为止,我市已进行了四次政府采购活动,采购金额2200万元,节约预算近500万元,节约率达22%,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
一、摸索适当的政府采购方法
1997年11月28日,我市“政府机关公务用车招标会”在市信托拍卖行主持和市公证处监督下,以减价竞卖的形式开场。所谓减价竞卖,即物品经销商以举牌报价的方式公开报出自己的售价,价低者成交。35家办理了竞标手续的经销单位经过50分钟紧张激烈的角逐,64辆车中标,比原预算经费少花了350万元,节省了20%的经费。
这是我市首次以公开招标的方式为政府部门及所属团体购买公务车,是财政支出管理的一个新偿试,产生了一定的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但是,由于缺乏准备和经验不足,这次招标活动也暴露出了一些问题。如由于减价竞卖是价低者中标,部分商家(厂家)为了占领政府采购市场,以低于成本价报价而中标,有倾销性质,不利于公平竞争;由于是一锤子买卖,竞标物品的品牌及各项技术指标等没有确切的界定,质量和售后服务难以保证,实际上在后来的交货中我们发现个别商家将走私车混入中标车辆,违反了国家的有关政策、法规;由于对政府采购活动的财务处理没有具体规定,财政部门和购物单位在进行账务处理时难度较大。
为了规范政府采购行为,克服减价竞卖的弊端,为企业提供一个公平竞争的环境,在以后的政府采购活动中,我们放弃了减价竞卖的采购形式,而采取了招标采购形式。招标采购又有三种方式,一是完全公开,面向所有企业;二是有限公开,面向部分特定企业;三是只向某家企业招标。我们在运用第一种方式的基础上,经过对商家在商品质量、价格、售后服务等方面进行综合平衡后,选择了几家作为几种产品的主要供货商,从而也就偿试了后两种方式。与第一种方式比较,后两种方式财政部门可以和供货商直接见面洽谈,从而减少了通过招标公司招标这一环节,减少了采购成本。
二、建章立制
在实践中,我们充分体会到制定《政府采购招标办法》和《政府采购财务处理办法》十分必要。为此,我们首先明确了政府招标采购的有关事项:①财政部门主要负责制定采购政策和采购管理办法,监督其实施和落实,做好与相关部门的协调工作;②政府采购的适用对象是所有的行政单位、由财政拨款的事业单位及社会团体用财政资金所购商品、工程和服务;③由财政委托具有法定资格、熟悉法律法规和业务的专业采购机构或招标机构等社会中介部门代理组织招、投标等等;④为了保证政府采购活动的公正、公开、公平和合法有效,政府采购由技术监督局、监察局、物品使用单位代表和公证处参与;⑤财政按照积极稳妥、逐步推进的原则,由点到面,由简单到复杂,逐步推开。1998年先对车辆、医疗等专业设备、大宗办公用品、计算机及网络设备以及基本建设中政权机构建设所需的商品、工程及服务等等实行政府采购。⑥为了保证使用单位的正常需要,原则上政府采购活动一季度安排1—2次,各使用单位、业务处室须提前提出需要纳入政府采购的商品、工程和服务项目;⑦通过政府采购节约下来的资金,主要用于社会公益事业支出,如社会保障、教育、文化等,并向社会公布,接受社会舆论和公众的监督。
在此基础上,我们拟定了《政府采购物品及资金来源表》、《重庆市政府货物招标采购办法》和《政府采购支出财务处理办法》三个办法,保证政府采购有章可循。《政府采购物品及资金来源表》将各业务处室所管单位购买有关物品按品名、数量、规格、参考单价、资金来源、列报科目等统计起来,作为采购物品的依据。将有关统计资料交由重庆机电设备招标局制作标书,并向新闻媒体发布招标公告,确定开标时间;开标时由技术监督局、监察局、使用单位代表、专家等组成评委,并邀请公证处对整个开标过程进行公证;开标结束后,由评委根据价格、信誉、售后服务等条件确定每宗物品由2—3个厂家(商家)作为寻标单位,再在其中确定1家作为中标单位。至此,招标过程结束,由卖、买双方及财政部门按财务处理程序办理有关手续。《重庆市政府货物招标采购办法》确定了政府招标采购的宗旨、招标管理机构和执行机构、招标货物品种及范围、招标程序和周期等等。《政府采购支出财务处理办法》明确了市财政局预算处和各业务处室以及购货单位的账务处理程序。内容包括:①政府采购支出按年度预算施行,各单位需购置物品须先有预算,并以中标价格及应付费用作为记账基础。②政府采购资金由市财政统一拨付给中标商家,同时开出“政府采购支出转账通知书”分送各家作为预算指标下达和拨(收)款的记账依据(一式四联,第一联财政总会计转账,第二联单位记账凭证,第三联财政内部代预算,第四联业务处登记。③属于市财政预算安排部分,由市财政直接列报支出。属单位自筹部分先将价款汇到市财政局账上,采购结束后单位列支。④单位收到市财政开出的“政府采购支出转账通知书”和商(厂)家开据的发票以及应付税费票据时,作如下账务处理:行政单位借记经费支出,贷记拨入经费,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事业单位借记事业支出,贷记财政补助收入,同时借记固定资产,贷记固定基金。
三、初见成效
实践证明,比较规范的政府采购活动既充分考虑价值因素,又要考虑质量因素,二者有机结合满足了使用者的需要,不仅节约财政资金,据统计,政府采购一般比预算节约10—15%的资金,取得了良好的经济效益,而且节省资金用于社会公益事业,也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益。政府采购活动可以促使企业改变产品结构,生产适销对路的产品,改进企业组织结构、改善经营管理,改变营销策略,更为重要的是,在目前市场疲软,内需不足的情况下,一定规模的政府采购活动可以起到刺激经济增长,扶持地方企业发展的作用。政府采购也可以有力地遏制政府支出领域中购买商品和服务活动中的腐败行为,为促进廉政建设起到了积极作用。
四、需要进一步完善的几个方面
1.目前,政府采购还没有明确的法律、法规依据,在实际操作中,很多问题诸如政府采购的组织管理主体究竟由谁来担任,货款如何支付及财务如何处理,采购采用怎样的方式及有关的法律责任等问题如何解决,都存在一定的分歧,这些问题如果不及时解决会影响政府采购活动的正常进行。
2.年初预算中如何确定或安排政府采购资金。尽管各地可根据自己的财力状况作出决定,但应寻求一种规律。
3.虽然我们已制定了政府采购财务处理办法,但目前此办法正在运行之中,存在的问题一时难以暴露出来,而新预算会计制度和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对政府采购缺乏规定,政府采购如何列报支出,是否应在行政事业单位财务规则中增设有关政府采购内容,这些问题都值得研究。
4.年初,在制定政府采购计划时,由于对使用单位购买哪些物品缺乏统计,因此采购计划工作有很大的盲目性,是把确定商(厂)家还是把确定采购的商品作为工作的重心?如果每次采购都重新组织采购招标,那么,采购的成本将会很大。另外,由于物品采购需形成批量,对一些量小但急需使用的物品采购不及时,可能影响使用单位的正常工作。因此,对一些采购标的相对规范的物品,是采取每年确定采购供应商的办法,还是继续采取以物品为标的,批量采购的办法,也需进一步探索。
(压题照片:重庆嘉陵江大桥 童加跃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