时间:2020-04-30 作者:王刚 王晓华 王冬生 (作者单位:财政部税制税则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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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
一、市场经济对税收法制的要求和税收法制观念淡漠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转主要是靠一套健全而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政府参与收入分配过程中与企业和个人间形成的分配关系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分配关系,也必须靠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靠税法来界定政府和纳税人在分配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的税收观念十分淡漠,在征纳双方都有表现。反映在征税一方,主要表现为税制建设滞后,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以权力干预税收执法,随意减免、缓征税收的现象比较普遍,税收司法更是软弱无力,对偷逃税行为查处不力。反映在纳税一方,主要是没有意识到偷逃税收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一种没有尽到应尽社会义务的可耻行为,以致千方百计偷逃税收,骗税赖税,甚至暴力抗税。上述种种现象都是税收法制观念淡漠的表现。税收法制观念的淡漠,直接影响了税收法制建设的进程。
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效的司法体系,不利于培养全体社会成员自觉的法律意识,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市场经济。我国的法制建设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税收法制的完备,全社会自觉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意识的形成也难以一蹴而就,也将...
一、市场经济对税收法制的要求和税收法制观念淡漠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条件下,整个社会经济的运转主要是靠一套健全而完备的法律体系来维护。政府参与收入分配过程中与企业和个人间形成的分配关系是一种十分重要的分配关系,也必须靠完备的法律体系来明确当事人的权利和义务,也就是靠税法来界定政府和纳税人在分配方面的权利和义务。
由于长期的计划经济的影响,人们的税收观念十分淡漠,在征纳双方都有表现。反映在征税一方,主要表现为税制建设滞后,税收法律体系不完善,以权力干预税收执法,随意减免、缓征税收的现象比较普遍,税收司法更是软弱无力,对偷逃税行为查处不力。反映在纳税一方,主要是没有意识到偷逃税收是一种违法行为,是一种没有尽到应尽社会义务的可耻行为,以致千方百计偷逃税收,骗税赖税,甚至暴力抗税。上述种种现象都是税收法制观念淡漠的表现。税收法制观念的淡漠,直接影响了税收法制建设的进程。
没有完备的法律体系,有效的司法体系,不利于培养全体社会成员自觉的法律意识,就不可能建成真正的市场经济。我国的法制建设将是一个漫长的过程,税收法制的完备,全社会自觉依法征税、依法纳税意识的形成也难以一蹴而就,也将持续很长时间。我国税收法制建设面临的诸多问题多多少少都与此有关,增强法制观念可以说是我国税制建设面临的一个基本的问题。
二、政府收入方式——税和非税的问题
在市场经济国家,除税收作为政府收入的主要方式外,还存在一些其他的收入方式。我国的政府收入也有多种形式。除税收外,还存在国债及大量非税的收费和基金等。目前面临的问题不是多种收入方式的并存,而是费和税的关系不正常:费大于税,费挤了税,尤其是挤了中央税。这种情况,一方面导致财政十分困难,政府因财力制约难以履行自己的应尽职责;另一方面,某些政府部门聚集大量资金,造成浪费、腐败和效率低下。这种不合理、不规范的多种收入方式并存的状况,实际上是分割了政府统一的社会管理职能,削弱了政府的权威,不利于整个经济活动和社会活动的协调发展。同时加重了企业负担,影响了企业发展后劲,加大了社会成本。
税和费虽然都是政府参与分配的手段,都体现了政府与企业和个人间的分配关系,但是规范的政府与企业和个人的分配关系应是以税收分配为主。目前税和费关系的现状导致了国家与企业和个人分配关系的混乱,税和费的矛盾可以说是我国当前税制建设面临的主要问题。我国要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要走依法治国的道路,就必须规范政府的分配行为和收入机制,重新整合政府和企业的分配关系,主要利用规范的税收手段来筹集政府需要的资金,清理不规范和不合理的非税收入方式,制止利用部门权力随意参与分配的现象。
三、流转税和所得税的问题
流转税的问题主要表现在重复征税,既造成了不公平竞争,也阻碍了技术进步。我国的流转税包括增值税、消费税、营业税三个税种。消费税的重复征税是出于特殊调节的需要,无可厚非。增值税本身的重复征税、增值税和营业税并立导致的重复征税却需要解决。我国目前这种生产型的增值税由于不允许抵扣购进固定资产的进项税,导致重复征税,而且越是技术水平较高的资金密集型企业,重复征税的程度较大,税负越重。既不利于各类企业间的公平竞争,也不利于技术的进步。对某些与生产过程关系密切的行业征收营业税,也导致增值税的重复征税。因此,我国现行的增值税仍应进一步深化改革,争取做到彻底消除重复征税,促进公平竞争,消除技术进步的税收障碍。
所得税的问题主要表现为税负不公平。目前,内外资企业仍然实行两套不同的所得税制,导致内外资企业之间实际的税负不公平。个人所得税实行分类所得税制,没有考虑到个人的家庭负担,在名义上平等的同时导致实际的不平等。因此,所得税改革的方向应该是按照市场经济公平税负的要求,尽量为企业和个人提供一个公平的税收环境。
四、税收优惠的问题
区域经济差距的问题。对特定区域实行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是国际惯例,我国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大量地表现为区域税收优惠政策。我国所有的特区和其他可享受优惠政策的多数区域都在沿海地区。沿海地区具有历史、地理、人文等各方面的优势,在改革开放初期,实行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并将享受优惠政策的区域集中到沿海是一种正确的战略选择,它增强了对外资的吸引力,对沿海地区经济的发展和整个对外开放大业起到了不可否认的作用。但是,在我国经济飞速发展的同时,地区经济差距已成为一个不可忽视的问题,中西部地区和沿海地区的经济差距有越来越大的趋势。其中一个不容忽视的原因是到中西部地区投资的国内外资金较少。目前不宜继续维持现有区域税收优惠政策的格局,应逐步取消沿海地区的区域税收优惠政策,在中西部地区选择一些有一定基础,对周围辐射面较广、带动力较大的地区,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鼓励国内外资金流向这些地区,通过这些地区经济的发展,带动整个中西部地区经济的发展,最终实现全国经济的协调发展。
优惠手段的问题。我国的所得税优惠政策多数是直接减免税收。这种优惠方式往往对一些“短、平、快”的项目比较有吸引力,而对一些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的企业效果不太明显。许多国家采取的较为有效的吸引外资的所得税手段是投资抵免、亏损结转等。这些手段对一些投资规模大、技术水平高的企业作用较大。现在,我国应重点引进技术水平较高、投资规模较大的外资项目,因此,今后应逐步改变目前的所得税优惠方式。
优惠对象和优惠目的的问题。我国现行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主要是外资企业尤其是特定区域的外资企业、部分行业的国有企业,非国有制内资企业较少得到照顾和支持。优惠目的主要是吸引外资和困难性照顾,较少体现对应该鼓励发展的高技术产业、支柱产业的支持。这主要是由于,改革开放初期外商对中国并不了解,中国的投资环境也不十分理想,为鼓励外资进入,必须给予一定的税收优惠政策;许多国有企业在历史上给国家作出了很大贡献,有些现在还承担着一些政府职能,历史包袱比较重,在向市场经济转轨的过程中面临着诸多困难,需要国家给予一定扶持。经过20多年的改革和发展,在我国吸引外资的因素中,税收优惠政策占的比重逐步下降,市场的因素逐步起着决定性的作用,吸引外资的税收优惠政策也应相应进行调整。同时,在改革开放的过程中,内资非国有经济发展十分迅速,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其所占比重还将继续增加。因此,根据我国目前经济和社会发展的状况,税收优惠政策的对象应逐步打破所有制身份界限,优惠目的应主要服务于经济发展的要求。今后,我国税收优惠政策在体现区域优惠和困难性照顾的同时,应更多地体现产业特点,重点支持产业结构升级和技术进步,不再区分所有制性质,凡是鼓励发展的行业和产品,不论所有制性质一律享受税收优惠政策。
五、集权和分权的问题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分别承担不同的职能,都需要有履行自己职能的财力,都需要有收入来源。在计划经济体制下,包括财力在内的经济权力高度集中于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目前,地方政府尽管拥有计划经济时期不可比拟的经济权力,但税收权力仍然很小。于是一些地方政府在不能通过调整税收政策的方式来增加收入时,就采取收费或集资的方式;不能通过减免税来吸引投资时,就采取财政返还的方式。由于我国地域广阔,各地情况千差万别,因此,在保证税制统一性的前提下,应该逐步扩大地方政府的税收权力。又由于我国是一个统一的国家,国内市场是一个统一市场,因此,在集权和分权的矛盾中,集权是矛盾的主要方面,应在集权的前提下分权。分权不是笼统地谈论地方政府有哪些权力,而是根据中央和地方各自的职责先规定地方政府在哪些税种上有权力,先分税种再分税权,地方政府的分权必须和分税制结合起来,地方政府的权力只能是对属于地方收入的税种的权力,中央税和中央地方共享税的权力必须集中于中央。属于地方税的权力应根据情况逐步下放,但也不能无保留地全部下放,在分权的过程中不能走向另一个极端,不能危及中央的集权。
六、税收征管的问题
我国税收征管中突出的矛盾是征管水平不能适应客观要求,偷逃税现象十分普遍,导致国家税收的大量流失。出现这种现象的原因除税收法制不完备、法制观念淡漠外,征管水平的落后、相关措施的不配套也是重要原因。征管水平的落后主要体现在征管手段落后,没有充分发挥计算机的作用,不能实现信息在全国范围内的共享。如假增值税专用发票之所以难以制止,主要原因是税务机关很难识别发票的真伪,如果实现全国计算机联网,把所有的增值税发票信息输入计算机,通过计算机检索,就可以有效地识别假发票,从而抑制假发票问题。相关措施的不配套,主要体现在企业之间的经济往来可以脱离银行的监督,大量经济活动采取现金交易。如果能控制企业间的现金交易,并实现银行和税务机关的联网,就可以有效地控制企业偷逃税收的问题;实行银行存款实名制,也可以为税务机关掌握个人收入状况,征收个人所得税提供便利条件,缓解个人所得税征收难的问题。此外,税收征管中还有一个比较突出的问题,就是税务机关依法征税和按任务征税的矛盾问题。税务机关是执法机关,应依法征税,应征才征,应征尽征。但目前采取的是给税务机关下达征收任务的方式,而且是必须完成的硬任务。这导致税务机关在执行中不是依法征税,而是按任务征税,往往是为完成当年的任务,不应征的税也征,为以后的任务,该征的税也不征,或征了以后,税款不入库。由于计划分配难以完全符合实际情况,导致各地的实际税负水平不一致,有悖于市场经济公平竞争的要求,也助长了腐败现象的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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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3年11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