去年以来,江苏省财政厅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五大精神和国家有关财经政策,积极筹措资金,努力增加对社会保障事业的经费投入。1997年省级财政增加了卫生事业费3000万元,用于农村初级卫生保健、乡镇卫生院建设、卫生防疫、省级医疗机构设备购置、省级重点学科建设、卫生执法监督、妇幼保健等工作;为实施综合治理、科学防治的“血防”方针,省财政厅从今年起分三年安排1000万元,用于便民河水系血防综合治理工程。实施这一工程后可望消灭江苏省内陆近70%的有螺面积和部分江滩钉螺;为贯彻《国务院关于在全国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和《省人民政府关于在省辖市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的通知》,省级财政今年安排实施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线专项经费1500万元,用于支持省辖市建立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为贯彻国家的优抚政策,解决多年来优抚对象补助标准滞后于社会经济发展的状况,省财政厅经过认真的调查了解和测算分析,会同有关部门下发了《关于建立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通知》,指导各地建立优抚对象补助标准与各市经济发展、人民群众生活水平同步提高的自然增长机制。预计优抚对象抚恤补助标准自然增长机制的建立,全省各级财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