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国有企业的改革是社会主义基本政治制度能否和市场经济相结合的关键,也是经济体制改革的重点和难点,理所当然地成为世人关注和议论的热点。江泽民同志在十五大报告中明确指出,在本世纪末力争使大多数国有大中型骨干企业初步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使经营状况明显改善,开创国有企业改革和发展的新局面。因此,作为国有企业的电影制片企业,也应在改革中解放思想,勇于开拓,实事求是地积极研究探讨企业的改革之路。
仅以在京的电影企业为例,现有北影、童影、中影、中器、合拍公司和洗印厂,这六家均属国有电影企业,不同程度存在着调整和完善所有制结构和产品结构的问题。对六家企业实行资产优化重组,以资本为纽带进行实质性的改制、改组、改造,使企业之间优势互补,互相融合,建立企业一体化的电影集团,使之实现真正意义的大企业。目前各电影企业结构不合理,而且是小、散、乱。应该打破原企业的界限,创造条件实现生产要素与企业经营者最佳组合,按专业化进行管理。例如,北影、童影、合拍公司都分别有自己的影片发行部,中影公司是具有发行网络的专营公司,把几家发行销售部资产重组,建立新的影片发行网去占领国内外电影市场,形成规模效益。通过资本扩张,寻找新的经济发展增长点,由此增强企业竞争力和占有国际国内市场的能力。再例如,中器公司属流通领域里的商业性公司,经营出租器材是该公司的强项,然而北影、童影、合拍公司等也有部分零散的、品种不全的器材,北影的器材大部分是国家1980年投入的,绝大部分老化,急需更新。为了壮大出租器材业务和器材出租规模,可以成立专营公司进行经营。另外,电影洗印厂是专业洗印加工单位,洗印任务量少,吃不饱,但洗印设备先进齐全。然而与其只有一条马路之隔的北影洗印车间虽具有一定规模,但设备远远比不上专业洗印厂。由于计划经济体制下造成了重复建设,致使洗印厂先进设备不能有效地发挥生产潜力,这是严重的资源浪费。前几年科影、新影两家洗印车间下马,将这两单位划归中央电视台,从改革的今天看,实践证明这一举措是正确的。在市场经济抓大放小的前提下,应该通过资产置换、产权转让、扩大规模效益,最大限度的解放生产力。在京的电影企业应该加大电影企业之间资本置换力度,破除本位主义,从统揽全局考虑,通过组建电影集团使资产合理流动起来。组建电影集团的最终目的,是要发展壮大中国民族电影事业。因此电影集团在组建过程中,龙头和核心是影片创作生产,应以繁荣电影创作,制作精致的电影作品为主导。在调整结构时,把握重点和时机,一切应围绕着创作出电影精品的思路来规划发展电影企业集团。只有把握住主业,才能使电影企业集团在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才能使集团公司成为经营规模大、技术水平高、产品过得硬的大集团公司。
电影企业集团的性质应是国有独资公司。这是因为电影行业是生产精神产品的企业,不同于一般工业生产。而且在电影行业目前我国非国有资产投资主体尚不十分成熟,在一些相关政策不配套的情况下,电影企业集团公司的成立尚需有一个稳定过渡阶段。根据公有制的多种实现形式,母公司可下设子公司,有的可设立为“股份公司”。这是一种由社会各有关方面自愿入股、自主经营、自负盈亏和自担风险的经济形式,它的产权结构呈多元化的特点。有的子公司可建立为“股份合作制”公司,股份合作制是一种新的集体经济,也是公有制的一种实现形式,它的特点是职工全员入股,资本合作与劳动合作相结合,其中保留一定比例职工集体所有的产权,职工按股分红。也可以采取“委托经营”的方式,委托经营是企业所有者通过法律形式将企业经营管理权委托给具有较强的经济管理能力并能承担相应风险的法人或自然人经营。还可以搞“资产经营责任制”,国家和企业签定责任书的形式,确定经营者经济指标,资产增值、保值指标,利润增长指标及经营者奖惩办法等。总之探索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主要解决实际问题,不搞一刀切。积极探索,首先转变观念,解放思想,只要符合三个有利于的发展形式,都应该大胆实践,积极稳妥的向前推进。
母、子公司的关系是产权关系,没有行政隶属关系。母公司的职责:母公司——电影企业集团公司的出资者,对子公司实行资本管理,政府不能行政干预或下达指令性指标。母公司建立董事会、监事会。通过董事会来管理子公司,母公司有重大问题的决策权,有选择和聘请子公司的经营者的权利,有收取利润的权利。负责建立企业集团内、外的财务管理体制,明确子公司经营者责任,制定对子公司的奖惩办法,审批子公司的预、决算,建立有效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机制。
子公司和母公司在法律上具有同等作用,子公司在董事会领导下,自主经营、依法纳税、自负盈亏,子公司独立承担法律责任和民事责任。
为了积极稳妥地推进集团化进程,应注意以下几点问题。
(一)充分认识推进企业改革的艰巨性。当前在京的电影企业,干差万别,各有特色,问题很复杂。如果集团化一步整体推进,完善集团的框架,弊病较多,难度较大。因为我们电影企业中,绝大部分都没有进行公司制的改造。首先我们应从思想上破除一股就灵,实现集团化就把企业现存的一切问题都解决了的观念。在现有的电影企业中有的经营好、技术精、管理水平高、效益好,但也有较差的企业。因而组建集团不是装口袋、归大筐,不能将集团变成了救济、扶贫的组织机构。实现集团化,主要应对各电影企业进行改造,建立现代企业制度,实现产权清晰、权责分明、政企分开、管理科学。这是实现集团化最基础的工作,要扎扎实实不能走过场,赶时髦。
(二)把国有企业改革同加强管理结合起来。党中央、国务院一直高度重视企业管理工作。江泽民同志指出:“加强企业科学管理,不仅是深化企业的改革,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基本要求,也是企业工作的当务之急。”当前在我们企业管理中,管理松懈、基础工作薄弱都不同程度的存在着。搞改革不能忘记管理,改革包括建立新的管理制度,加强管理有助于深化改革。一个企业改革搞得好不好,是否达到预期要求,重要的标准之一就是看它的管理水平是不是提高了。改革和管理是相辅相成的,不可偏废。如果企业要走集团的路,首先要搞好企业内部的管理,企业内部的基础工作必须扎实。要做到管理有序,必须具备完整的监督制约机制和有效的激励机制。
(三)电影企业走集团之路,立法要先行。随着改革的深入,许多行业先后组建企业集团进行规模经营是大势所趋。要使这些企业集团巩固发展,必须以法治企,规范运作。纵观国外市场经济发达的国家,企业集团为实现有效规模经营,总是通过激烈的市场竞争,淘汰弱者逐步集中资本,形成规模的大企业集团。而在我国当前大多数企业集团是在国有企业尚未实现公司制改革的情况下,凭借行政划拨或合并组成的。也有的把简单的母子公司或母子企业关系称为企业集团,在具体运营中矛盾不少。因此电影企业组建集团时,应吸取前者的经验,通过立法使电影企业顺利走上集团发展之路。除电影法以外,还应建立各种规章制度,避免改革中遭受不必要的损失,避免失控的局面产生。
(四)组建企业集团应加强领导,建立统一的管理系统。组建电影集团后,必须建立统一组织指挥系统,绝对不能搞“半壁江山”或四六组合。不同企业的联合,肯定会有各自风格、特点、规章制度、行为规范的碰撞。因此必须建立统一理念系统,对企业形象进行整体包装。
电影企业是一个特殊的行业,组建电影集团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是一项全方位的配套改革。我们应该结合电影企业的实际情况,在解放思想,实事求是的基础上,听取专家和各类专业人员的建议,经过细致的工作,将组建企业集团的历史任务扎扎实实向前推进,以求我们的电影事业得到新的发展和繁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