管理之道在于严
大庆靠铁人精神和“三老四严”作风奠基立业,闻名于世;铁路系统多年坚持“严字当头,铁的纪律”的管理原则,大动脉畅通无阻,蓬勃发展。这几年,从严治警、从严治路、从严治厂、从严治处……“严”字的崛起,反映了人们对“松”字深刻反省基础上的思想升华,是人们在管理实践中悟出的真谛。勿庸置疑,随着社会的发展和科学管理思想的普及,越来越多的部门、越来越多的行业、越来越多的企业已经或者正在越来越清醒地认识到,不狠抓“严”字是不行的。
严格管理,内容十分丰富。一般而言,应包括严谨的工作作风,严密的管理制度,严明的工作纪律,严格的岗位职责,严肃的激励机制和监督措施。总之,方方面面都要严格起来。
事是由人来干的。无论是一个机关履行政府职责,还是一户企业从事生产经营,要创造一流成绩,必须建设一支责任心强、作风严谨的干部职工队伍。干部职工作风涣散、工作疲沓、敷衍应付的单位必然漏洞百出。
不依规矩不成方圆。制度、纪律、职责是用以约束人、规范人、教育人、督导人的。但是,职责挂在墙上,纪律讲在嘴上,管理者、执法者对执行或落实情况不考核、不检查,或者考核检查之后该奖不奖、该罚不罚,久而久之,你那职责、纪律渐渐地就会成为“银样镴枪头”,你那部门的干部职工作风就会每况愈下,你所管的那个领域的秩序也会愈加混乱。严重的问题在于,我国现实经济和社会生活中,管理不严、执法不严恰恰是十分常见的通病。病之症结,固然有环境、手段的因素,但关键还是在于管理者、执法者的工作态度和自身素质,以及对管理者、执法者履行管理、执法职责情况是否有人严肃认真地考核监督和铁面无私地奖罚激励。此病不治,管理永远是体弱力虚的。
财政部门掌管国家财政,一举一动事关重大,财政管理无论对内还是对外,更是要严而又严,更何况目前财政管理的某些方面确实存在不少需要加强的地方呢?!“世界上怕就怕‘认真’二字”,只要认真起来,“严”字当头,财政管理工作中的许多问题就可以迎刃而解了。
也为监督进一言这里把监督问题单独成篇加以探讨,一是因为监督职能是现代管理不可或缺的重要组成部分;二是因为我国财政监督工作方兴未艾,符合财政管理特点的工作机制尚未完全形成,财政监督中的不少问题亟待解决。
党和国家一直是重视财政监督的。邓小平同志1954年提出的财政六条中就有“加强财政监察”的要求。近年来,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化和经济秩序的变化,财政监督作为经济监督体系中的有生力量,龙腾虎跃,战功赫赫。然而,与此同时,人们也开始注意到这样的现象:一方面财政监督轰轰烈烈,一方面财政管理中的不少漏洞仍直接表现为监督环节的薄弱;一方面财政监督工作人员马不停蹄,劳累非凡,一方面财经秩序却未见明显好转。对此人们认为个中原因不外有三:
第一,认为财政监督仅仅是财政监督专门机构的事情,日常业务管理中的监督作用尚未充分发挥。
第二,财政监督基本上还是以事后突击检查为主,寓于财政管理当中的事前、事中的财政监督机制还没有建立起来。社会各界甚至财政部门不少同志认为现有的财政监督与审计监督、税务稽查没有什么区别。
第三,执法不严的现象比较普遍,财经法纪对人们的警示和约束作用受到削弱。不少人甚至认为:执法不严是屡查屡犯的重要诱因。
无论从管理学一般理论意义讲,还是从管理实践普遍规律看,监督都是管理的重要一环。没有监督或监督环节乏力的管理肯定不会是完善的管理。监督在管理中的这种属性,决定了财政部门履行财政监督职能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是管理规律的内在要求。因此,财政部门在加强财政管理过程中应把财政监督摆到应有位置,当务之急,似应抓好以下几条:
首先,财政部门全体干部都要在强化财政管理的大形势下提高对财政监督的认识,特别是财政部门业务机构要发挥财经纪律“第一监护人”的作用,把监督意识、监督措施渗透到日常业务工作中去。
其次,要研究和实践具有鲜明财政管理特点的财政监督。文艺界有一共识:具有民族性才具有世界性。财政监督方式与其它经济监督方式趋同总不是长久之计。解决这个问题的基本路子应该是把财政监督寓于财政管理的全过程,体现同步性、连续性。财政监督专门机构要建立与业务机构的信息沟通关系,逐步承担收支决策前的事前审查、日常管理中的跟踪问效,以及行政首长布置的重要专题性检查任务。
第三,采取措施在严格执法上下功夫,特别是切实把违反财经法纪的责任落实到人。应尽快建立对违反财经纪律人员追究行政、党纪乃至法律责任的移送制度,建立对有关会计人员技术资格的吊销乃至终身禁止从事会计工作的操作规则,把处罚的板子打到自然人的屁股上。“以人为本”在经济执法中也是应该得到遵循的。
第四,建立与审计、税务等经济执法机构的联席会制度,经常协调工作,避免重复,互通信息,选准重点,形成合力。
激励与管理
激励的“表达方式”一般包括表扬、表彰、奖励以及批评和处罚。对此,管理学有“正激励”和“负激励”之说。
人,都或多或少地被激励过,其中不少还经常对别人实施激励。家长的巴掌,老师的表扬,部队的嘉奖,老板的呵斥……大凡有管理的地方,几乎都有激励的存在,只是频率高低、力度强弱或技巧优劣罢了。
激励是实施管理的重要手段,是一门行为科学,是管理者必须遵循的法则。一个机关、一个学校、一个连队、一个企业乃至一个家庭的管理者如果对先进不鼓励,对后进不鞭策,对正气不弘扬,对歪风不治理,必然缺乏生机,以至秩序混乱。激励又是一种艺术。激励选择的时机、频率、力度、范围,都很有讲究。该适时激励的,拖得太久或提得太早会降低激励效果;激励频率是高还是低,要因事因人而宜;激励“量”过小,难起作用,激励“量”过大也会适得其反;该个别激励的,扩散了不好,该公布于众的,遮遮掩掩起不到激励的社会效应。
激励是由管理者“操作”的。通过激励这个窗口,我们可以判定管理者管理水平的高低。想不想激励,可以断其管理意识的强弱;敢不敢激励,可以定其管理魄力的大小;会不会激励,可以观其管理方法的优劣。认识激励,用好激励,乃各级各类管理者的必修之课。
财政机关实施财政管理同样离不开激励。
譬如,财政机关在内部管理中需要通过激励调动干部的积极性、创造性,通过激励来消除少数干部的隋性与官气,端正机关作风、纠正行业不正之风。财政机关内部管理中用好激励手段,当务之急在于切实落实《国家公务员暂行条例》,把奖励和纪律用好用活。
再如,财政机关在履行社会管理职责中同样可以把激励派上用场。本级预算收入征收机关严格执法、应收尽收预算收入,超额完成本年预算(不光是用“计划”来衡量),或是应征不征、擅自减免、退付预算收入的,应该激励;本级预算支出单位节约开支,小钱花出大名堂,或挥霍浪费、截留挪用的,也应该激励。激励是能够“增收节支”的。
又如,财经执法工作中激励有着更为现实的意义。长期以来,以补(税)代罚、以对单位罚款代对个人处分的现象十分普遍。这种激励程度不足,激励量过小与财经违纪问题屡查屡犯不无联系。这从一个侧面证明了激励与管理效果的关系。当然,财经执法中的激励不光是罚款、处分,其他一些激励手段也可以择用。比如开展“遵守财经纪律信得过单位”评比活动,或在报纸上定期登载“财经纪律抽查情况公告”等等。坚持正激励与负激励交替使用,执法效果是会明显好起来的。(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