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是清理财政供给的行政机构,规范供给范围。近年来,湖北省组织力量,对省直各部门创办的刊物,挂靠机关的各种学会、协会、社团及经济实体等120多个单位的财务进行了全面的清理,进一步明确:各主管部门自办刊物一律自负盈亏,社团不给编制、不定级别、不给经费,经济实体限期与机关脱钩。严格划清行政支出的界限和支出内容。
二是清理财政供给人员编制,确认财政供给对象。财政在每年年初编制预算时,与各主管部门和编委一起,对各单位的人员编制进行清理核实,严格划分行政编制与事业编制的界限对行政单位的临时增编,凡不符合规定程序的,财政一律不给经费。
三是清理行政单位兴办的实体,限期与机关脱钩。对实体占用的国有资产收取占用费,产权不变;对实体的行政人员,其工资、福利由实体负担;核定实体上交利润并纳入单位预算;根据实体的实际情况,限期与单位脱钩。(本刊通讯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