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北省黄石市自一九九三年恢复征收契税以来,严格执行政策,强化征收管理,契税收入年年大幅度增长,年均增长率达110%以上,至一九九六年底累计征收契税达558.81万元,居全省各地市前列。他们的主要做法:一是深入调查,摸清税源。财政部门到房地产开发部门了解商品房的分布及出售情况,到房产交易所核对私房交易情况及成交金额,测算应征税额,通过全面的摸底调查,建立和掌握第一手档案资料。二是广泛宣传税收政策,增强市民的纳税意识。三是加强与房产部门的配合,在办理产权证的同时征收契税,颁发契证。四是强化征管,依法治税。契税征管采取财政部门直接征收和委托代征相结合,财政所和街道居委会互相配合稽查补征的征收方式,对少数税法观念淡薄、多次上门征收无效的欠税户提请法院强制执行。 (欧阳琼华方明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