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税制作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下的新型财政运行机制,对地方财政立足资源优势谋求发展产生积极的推动力,同时也要求地方财政必须自寻出路,自求平衡,摆脱对上的依赖性。当前地方财政普遍资金紧张,尤其是经济落后的地区更是陷入困境。如何摆脱眼前困难,发展壮大财政?盘活财力,管好用好财政预算内外资金与财政有偿无偿资金,不失为一条现实的途径。
——提高预算内资金使用效益。目前预算资金的使用效益不够理想,资金投放分散,无法形成合力,使用管理不善,存在重投入、轻效益的情况。要使有限的预算资金用在刀刃上,发挥最佳使用效益,以减轻财政压力,首先必须对预算资金加强集中管理,统筹安排。当前各个部门都强调自己职能的重要性,想方设法立项目、争投入,分散了资金的管理。相当部分资金专款不专用,甚至被挪用、浪费。因此,要杜绝各地方政府职能部门直接向上申请专款,而应由上级财政把资金直接拨由下级财政统筹分配,以避免专项补助款失控,把有限的资金投向最需要的地方,为地方整体经济利益服务。同时,要把增加资金投入与加强使用管理摆在同等重要的位置上。预算资金具有无偿特征,如果支出后跟踪检查、监督不力,资金就可能脱离财政预算的控制。因此,财政的分配职能要从现有统筹安排支出的领域延伸到对资金使用全过程的监控。如对农业、教育、科技等增加投入,地方财政在执行中既要保证资金落实到位,又要与职能部门加强联系,共同把握整个资金的走向,确保其真正发挥效益。
——规范预算外资金管理。要实现预算外资金管理规范化,一是要使资金取之合法,取之有度。预算外资金是政府部门、事业单位和社会团体为履行政府行政职能和社会管理职能而征收的财政性资金,这一性质要求预算外资金的筹集必须符合国家宏观政策的需要。为此,立项审批机关要依法核定收入范围,避免因预算外资金的膨胀侵蚀税基、挤占预算内收入或超出社会承受能力。各地方政府要按规定的项目收好收足。目前一些部门和单位从自身利益出发,擅自设立项目、扩大征收范围、提高征收标准,造成了管理混乱。要实施对预算外资金的有效管理,对收入项目要继续进行全面、彻底的清理,刹住收入源头的乱根子。二是要分工征收,分类管理。预算外资金的管理权收归财政,并不等于财政部门要全揽征收工作。应实行直接征收与监督征收相结合,对固定的、大宗的项目逐步由部门征收过渡到财政征收,对零星、分散的项目,由部门征收,财政搞好收支计划的制定、收入票据的管理以及经常性监督检查。三是要收支分离,责利结合。实行收支两条线管理是堵塞预算外资金管理漏洞,防止被截留、挪用,造成浪费与流失的最有效办法。收入应实行“分散开票、集中收款”,按照预算外资金三大类型即各种专项基金、行政性收费及罚没收入、事业单位收取的公益性服务收费,在财政部门设立相应的三个专户,所有预算外资金要求分类缴入各自专户,执收执罚单位现有的一切预算外资金银行帐户全部清理取消,只负责开单并集中上缴。支出应由财政根据地方经济发展与事业建设的需要,统筹安排。
——盘活地方财政信用。财政周转金在运用中,往往由于沉淀而失去作用,难以发挥对地方经济的宏观调节和促进地方资源的优化配置。因此,要发挥好财政信用的功能,首先要清理历史沉淀,甩掉包袱,盘活资金。没有周转金的回收,就没有周转金的周转,必须采取果断措施进行清理。一是转为无偿性拨款。经仔细调查核实,确因政策性因素引起的沉淀,可以转为无偿使用,不再回收。二是以收抵支。由下一级政府统借统还的周转金,从其调度资金中抵扣;由单位借用的周转金,如果单位具有财政经费拨款或无偿性投入,从财政支出中抵扣。三是凭借法律手段回收。对少数抱消极还款态度、清收难度大的欠款户,可以向法院起诉,以强制手段促其还款。此外,要健全管理机制,实现良性循环周转。当前,财政周转金有的划归地方财政信托投资公司管理,有的划归财政部门各业务科室代办,权责不明,容易造成混乱。为此,应在财政内部设立专门机构负责周转金管理,建立一套完整的财政周转金管理体系,规范周转金的筹集、投放、回收全过程,完善考核指标体系和财务考核办法,加强监督与约束。
(责任编辑 李颖)